土地征收法律意见书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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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法律意见书一则土地征收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罗克彬律师 法律意见书20XX年北律法意见字第011号 习水县东皇镇图书村被征地农户: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接受你们委托,指派罗克彬律师作为你们土地纠纷 案件的代理人。现该律师根据调查材料及你们反映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 定出具法律意见,供你们参考。一、国土资源部的批复文件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的转发通知20XX年7月26日,国土资源部对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习水县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使用土地的请示(黔府呈20XX年28 号)作出 关于习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国 土资函20XX年595号)。批复同意“习水县将农村集体农用地

2、6.1173 公顷(其中耕地 5.1997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 村集体未利用地2.116公顷。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2333公顷,划拨 给习水县兴习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习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用地”;强调“当地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 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Z措施,切实安排 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 障,维护社会稳定”;重申“征地补偿安Z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 地”;要求贵州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 踪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

3、好相关工作。征地批后实施情 况,按照反馈制度的要求报国土资源部。”9 月 9 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给遵义市人民政府 转发国土资源部 关于习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 (黔国 土资耕函 20XX 年 58号)中要求遵义市人民政府“督促习水县人民政府和 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和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使用 土地的各项工作。”二、习水县人民政府及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应当遵循的“三个公告、两 次听证”程序 依据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程序中与被征地农 户有关的主要有三个公告、两次听证。其中,征地审批前,公告、听证各 一次。征地审批后,公告两次,听证一次。土地征

4、收审批前的公告、听证 程序,20XX年10月21日国务院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第 14条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Z、补偿标准、 安 Z 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 织听证。”20XX年6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1土地征收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 3 条第(四)项规定: “在 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 Z、 补偿标准、安 Z 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 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字确认;确

5、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征地审批后的公告、听证程序,此前的 土地管理法 第 46 条及国务 院 实施条例 第 25 条和国土资源部的若干部门规章均作过详细的规定。 就图书村土地征收而言,在国土资源部就土地征收事项批复贵州省人民政 府,再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转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并抄送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和习水县人民政府后,习水县人民政府及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应当按照批复 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 付补偿费用”。具体而言,习水县人民政府或习水县国土资源局还应当履 行如下征地审批后的“两个公告、一次听证”程序。1、征地审批公告。若未按法律规定进

6、行征地审批公告,则侵害了被 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征地审批知情权。国土资源部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 4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 施。”国务院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第 25条第一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 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 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 准、农业人口安 Z 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 乡(镇)、村予以公告。”之后,习水县国土资源局还应当按照 土地管理

7、 法 第 46 条第二款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 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 记”给被征地农户办理土地补偿登记。2、补偿、安 Z 公告。若未依法进行补偿、安 Z 公告,则侵害了被征 地农户对制定征地补偿、安 Z 方案的意见发表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 7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 Z 方案并予以公 告。” 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第 25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

8、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 安 Z 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 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3、补偿、安Z听证。若被征地农户要求就征地补偿、安Z方案举行 听证而未举行,则侵犯了被征地农户就此享有的听证参与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 10 条规定: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应当研究2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 Z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 地补偿、安Z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 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

9、安Z方案报 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 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 录。 ”三、征地审批后的“两个公告、一次听证”程序对合理制定征地补偿安 置方案的重要性20XX年9月9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耕函 20XX年58号文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XX年595号文转发遵义市人 民政府后,习水县人民政府及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应当依法进行前述征地审 批后的 “两个公告、一次听证”工作。若缺少或者违反这些法定程序,被征 地农户一无从知道被征土地的征地审批情况,二无从对习水县人民政府在 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后拟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及涉及的征地补

10、偿标准申请听证 发表意见,势必影响征地补偿、安 Z 方案的合理和公正。因无习水县人民政府依照 土地管理法 第 46条第一款所要求的征地 审批公告,也就无法知道国务院批准的图书村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不知 道该标准,就不能判断习水县有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户的征地补偿是否合 理。不过,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的政策法规,可以推算图书村土地征收 应当执行的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倍数及确定依据。20XX年12月28日,习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习水县城市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工程拟征地类及基本农田坡度说明 中,明确表示拟征地范围内 有“6.1173 公顷基本农田”。现以基本农田为主对图书村被征土地的补偿标 准进行说明

11、。20XX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定(国发20XX年28号)。决定 第11条规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强 调“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第十五条强 调“征地补偿安Z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为贯彻执行国务院 国发20XX年28号文件精神,20XX年6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 了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 20XX 年 17 号)。 意见 第 6 条要求“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费按土地年产值的 30 倍计列,多于一般耕地补偿费部分,可用于建立当地失地农民的社会 保障制度和改善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

12、件”。前述国务院、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制定在先,理应得到之后国土资源 部批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的土地征收文件的遵循。图书村被征收土 地的基本农田部分,其补偿标准就应当按该土地被征收前 3年平均年产值 的 30 倍计算。那么,图书村被征土地被征收前 3 年的平均年产值应当是 多少呢?这涉及到如下前提:图书村土地被征时点、该土地被征前三年的 各年年产值和平均年产值。2、土地征收时点及年产值标准。3土地征收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要在习水县人民政府依照 土地管 理法 第 46条、 实施条例 第 25条规定进行“两公告一登记”以后才能进 行。那么,图书村土地的征收时间就只能在这“两公告一登记

13、”之后。如果 习水县人民政府至今未进行“两公告一登记”,那么,图书村土地被征时间 就不能早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时间DD20XX年5月10日。假设习水县 人民政府在20XX年5月进行“两登记一公告”,又假设图书村的土地在 20XX年被征收,那么图书村土地被征前三年的各年年产值及平均年产值 就只能以20XX年、20XX年、20XX年这三年的年产值数字为准。20XX年11月16日,习水县人民政府向遵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报批征 用土地年产值标准的请示 (习府呈 20XX 年 46 号)中列出图书村土地的年产值标准为:稻田1010元/亩、旱地820元/亩。20XX年1月18日,遵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用土地

14、年产值标准的批复(遵府函20XX年3 号)“原则同意”该标准。既然是原则同意,说明该标准有随着客观情况 发生变化予以调整的情形。因此,批复强调“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以后要 每年更新一次”。按此每年更新一次的精神,20XX年、20XX年、20XX 年、20XX年各年的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都有不同。那么,20XX年、20XX 年、20XX年三年中各年的标准是多少呢?由于没有见到习水县人民政府 相应的公告材料,暂时无法知道。四、图书村被征地农户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1、要求征地审批公告。若有关部门没有按照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4 条规定进行征地审批后的第一次公告即征地审批公告,被征地农户可向 习水县人民政

15、府提出,要求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五条“征用土地公 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 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Z、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 标准和农业人员安Z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规定的 审批事项。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之后,被征地农户按照 征用土地公告办 法 第6条第一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 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 续”之规定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若被征地农户未如 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才按照第二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 村民

16、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之规定,补偿内容以习水县国 土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若习水县人民政府未依法进行征地审批后的第一次公告,被征地农户 有权依据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 14 条第一款“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 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之规定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3、要求征地补偿公告。在习水县人民政府进行第一次征地审批公 告、被征地农户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后,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应依照 征用土 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进行征地审批后4土地征收的第二次公告,即征地补偿公告。若未依法公告,被征地农户可要求 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8条“征地补偿安Z、方案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Z、地 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 Z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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