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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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依据1、 建设部、省建委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2、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5、 其他作业技术措施以及有关文件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项目,班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主要检查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施工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确定了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2、项目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

2、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检查组对现场的实地检查作为评定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3、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签订合同前要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资格证等。分包队伍的资质应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项目的主要工种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应

3、包括:砌筑、拌灰、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塔司、架子、水暖、油漆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5、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可按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M2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M2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6、对工地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工作,可由检查组随机抽查,进行口试或简单笔试。(二)目标管理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

4、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4、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每月随考核结果兑现。(三)施工组织设计1、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

5、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2、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3、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四)分部(分项)

6、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2、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五)安全检查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有文字材料具体规定。2、安全检查时,

7、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3、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均应进行登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解决,并对实际整改情况进行登记。4、对有关上级来工地检查中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如期整改和整改情况应一并进行登记。(六)安全教育1、对安全教育工作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并认真执行,有专人负责监督。2、新入厂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

8、建教199783号文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3、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4、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记录。5、检查时可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进行了解,并抽查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6、企业安全人员

9、每年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施工管理人员也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七)班前安全活动1、班前安全活动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应形成制度,按照规定坚持执行。2、班前安全活动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应有活动内容,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按照规定特种作业工种包括:架子、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机械、机动车驾驶、起重机司机、司炉等十四个工种。应按照规定参加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当超越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应进行复试,否则便视为无证上岗。2、

10、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证号码,年限,有专人管理加强监督。(九)工伤事故处理1、施工现场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及多人险肇事故均应进行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2、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组织调查和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工作。发生轻伤和险肇事故时,应把工地自己组织调查情况和吸取教训及处理结果进行登记。重伤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调查处理规定程序进行登记。3、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没有发生伤亡事故时,也应如实填写建设系统伤亡事故月报表,按月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十)安全标志1、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94199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并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

11、当多层建筑各层标志不一致时,可按各层列表或绘制分层布置图。安全标志布置图应有绘制人签名,并经项目经理审批。2、安全色标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安全色标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标挂,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三、文明施工的监理要点(一)现场围档1、围档的高度按当地行政区域的划分,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2、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3、围档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二)封闭管理1

12、、为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工地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应设置大门便于管理。2、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切实起到门卫作用。3、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的管理,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工作卡应佩戴整齐。4、出入大门口的形式,各企业各地区可按自己的特点进行设计。(三)施工场地1、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但像搅拌机棚内等处易积水的地方,应做水泥地面和有良好的排水措施。2、施工场地应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3、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畅通排水。4、工程

13、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5、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积积水现象。6、施工现场应该禁止吸烟防止发生危险,应该按照工程情况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并设必要的灭火器材。7、工地应尽量做到绿化,尤其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该首先做到。(四)材料堆放1、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3、各种物料堆放必须整齐,砖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4、作

14、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应随完工随清理。除去现浇筑混凝土的施工层外,下部各楼层凡达到强度的随拆模随及时清理运走,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码放整齐。5、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应及时运走,施工现场的垃圾也应分别类型集中堆放。6、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现场有集中存放处外,班组使用的零散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五)现场住宿1、施工现场必须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因为在施工区内住宿会带来各种危险,如落物伤人,触电或内洞口,临边防护不严而造成事故。如两班作业时,施工噪声影响工人的休息。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

15、措施,防止发生事故。3、寒冷地区冬季住宿应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气中毒的措施。炉火应统一设置,有专人管理并有岗位责任。4、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5、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应限定人数,有安全通道,宿舍门向外开,被褥叠放整齐、干净,室内无异味。6、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室内照明灯具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不准在36V电线上晾衣服。(六)现场防火1、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效果。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3、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为解决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效果不足问题,要求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径在2吋以上,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和每层设有消防水源接口。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七)治安综合治理1、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区内适当设置工人业余学习和娱乐场所,以使劳动后的人员也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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