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87983865 上传时间:2023-11-2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0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资料2022年收藏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兽药)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处罚裁量标准1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经营假劣兽药的;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

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生产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按照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一、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没收生产设备:(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

3、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三)生产兽用疫苗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的兽药货值金额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20万元罚款,并没收其生产设备。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兽药,货值金额不足1

4、万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首次无证经营兽药,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兽药,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或无证经营兽药,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或二次以上违法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没收其生产设备。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经

5、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一条规定情形,无证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二次以上违法的;或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没收其生产设备。2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

6、、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7、2071号:二、持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的;(三)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的;(四)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五)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经营假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持有兽药生

8、产、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二)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累计2批次以上的;(三)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用疫苗,或生产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其他兽药产品累计2个品种以上或5批次以上的;(四)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五)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经营假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倍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20万元罚款;报请发

9、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兽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或首次违法经营兽药,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兽药,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或违法经营兽药,货值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二次以上违法的;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

10、罚款;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第二条规定情形,违法生产、经营兽药,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二次以上违法的;或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且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3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

11、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开展了生产活动,且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或开展了经营活动,且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12、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开展了生产活动,且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或开展了经营活动,且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货值金额

13、不足5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或者二次以上违法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报请发证机关或批准机关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5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或者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14、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活动,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的,责令其停止实验,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71号:三、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

15、正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情节严重的”规定处理,按上限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再犯的,属于前款“逾期不改正”的情形。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警告。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正,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或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再犯的处5万元罚款;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研制新兽药不具备规定的条件擅自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或者在实验室阶段前未经批准造成重大损失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6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或者兽药包装上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或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逾期不改正的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