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的模板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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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借款合同范本的模板XX个人有时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需要跟他人借款,一般正规合法 的借款都是需要拟写签定借款合同的,下面是为你的关于个人借款合 同范本模板,有需要的可以借鉴一下!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 前交付甲方。二、贷款利息:三、借款期限: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甲方

2、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 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 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 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 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 区(县) 街道(镇)路(村)弄 号 室的住房。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 率

3、%)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 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 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 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 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 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 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 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甲方建造,翻建

4、,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 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 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 息接清。(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一一万仟一一百一一拾一一元整。(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 还本息额。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 于偿还贷

5、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 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 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 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 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第八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 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 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

6、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 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 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 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 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 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

7、其 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 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丙方:日期: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甲方双方下列事宜达成致意见签订此合同一、 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 急需笔资金周转二、 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向 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于 年 月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还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三、

8、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还款方式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欠款及利 率乙方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款项甲方收还款借据交给乙方五、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合同规定借款期内.月利 借款方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偿债能 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实提供有关资料借款方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 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 提前还款应按规定减收利息)六、保证条款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期能归还贷款方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期数归还 贷款抵押权消灭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

9、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得挪作 用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4. 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有向借款方追偿权利借款方 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七、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 订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2.此笔借款期时间 年 月日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乙方期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未 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对双 方友好协商解决也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成由任意方依法向人

10、民 法院起诉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 份双方各 持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未做约定按照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 行甲方:乙方:连带保证人:签订约日期:年 月 日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抵押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1.2借款用途:.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 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11、账号/银行卡号为户名开户银行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 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 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

12、况、保证人 情况。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 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 费用。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 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 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第六条借款担保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

13、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 质押担保。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 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 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 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

14、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 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 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 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 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 失赔偿。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 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 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第八条费用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

15、鉴定、见证、运输、保管 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 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事项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 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 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 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 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 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 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 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 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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