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律师的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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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款纠纷律师的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 人 、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 诉 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 诉 书的内容,在法定时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复和反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以下是X整理的,欢迎阅读!答辩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身份证号码:*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接收被告*委托,指派本所柳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就和原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供以下答辩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原告*主张的借款除一张欠条外,没有其它对应的借款事实给予佐证,不能证实借款事实确实存在,故对其诉讼请求理应给予驳回。协议法二百一十条要求自然人之间

2、的借贷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而本案当中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原告已向被告支付过2,300,000元这一事实的存在,更不能证实原被告之间已产生正当有效的借贷关系,而欠条只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能说明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除了一张欠条外,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其将借款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也没有任何证人证言证实有借款事实的发生,其不能形成一组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原告曾于2021年*月*日借款给被告的事实,故应负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应该给予驳回。二、经过对原告说明的事实理由分析说明不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

3、1、原告陈说被告是于2021年*月*日因开店装修缺钱向原告借款2,300,000元整,而实际情况是被告在2021年*月*日就已开业经营,原告所述和事实情况不相符。原告又说2021年*月份向被告主张要求还款,这一事实除了原告的陈说外也没有对应的证据辅助证实原告有向被告主张过还款,依据证据要求76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说而不能提交其它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2、原被告之间既非好友关系也没有经济业务往来,原被告借钱给被告和常理不符。3、假如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应该是向被告写收条而不应该是借条。三、即使存在原告所说的借贷关系,因原告未能举证说明未超出两年的举证期限而丧失胜诉权

4、。法律要求,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推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推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原因是,对于没有推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所以,权利人应该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推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刻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依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要求,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止。假如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止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而本案的欠条并没有注明出具欠条的日期及任何的时间上的说明,作为原告应该举证说明该欠条未超出两年的诉讼时效,不然,法院应该驳回诉讼请求;总而言之,原告起诉被告偿还原本不存在的欠款是一个严重不实的诬告行为,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xxxx人民法院答辩人:年月日(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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