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蒙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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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内蒙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指引内蒙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监管,标准和指导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维护行业稳定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228号、?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保监发202214号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22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内蒙古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开业验收。本指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保险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效劳部的开业验收由省级分公

2、司按照本指引组织开业验收。第三条 内蒙古保监局以下简称“保监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指引,对辖区内设立的省级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进行开业现场验收。省级分公司的开业验收,须由总公司先行验收合格并书面报告保监局后,再经过保监局组织的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并批准开业,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前方可开业。中心支公司的开业验收,须由省级分公司先行验收合格并书面报告保监局后,再经过保监局组织的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并批准开业,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前方可开业。第四条 保险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效劳部应参照本指引,由省级分公司组织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作为开业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局部。保监

3、局根据开业申请文件进行非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并批准开业,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前方可开业。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验收中发现存在疑点的,保监局委托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开业,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前方可开业。第五条开业现场验收工作应遵循标准标准、程序透明、集体评议、逐项评价、现场验收与非现场验收相结合和一票否决原那么,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公正。一标准标准原那么,统一开业验收标准。二程序透明原那么,明确开业验收流程。三集体评议原那么,集体讨论确定开业验收结果。四逐项评价原那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按照九类66项验收标准逐项现场查验并进行评价。五现场验收与非现场

4、验收相结合原那么,中心支公司层级以上含中心支公司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采取保监局现场验收工作原那么,中心支公司层级以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采取保监局非现场验收或委托行业协会现场验收相结合的原那么。六一票否决原那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如存在擅自筹建或筹建期展业行为,取消其筹建资格,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筹建申请,并追究相关责任。第二章 开业验收标准第六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2个月以前方可提出开业申请。筹建完成后由上级公司先行组织验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第七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申请开业验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

5、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二平安、消防设施符合要求;三建立了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四建立了与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五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六对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有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且培训效果良好;七员工已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到岗员工人数能够满足日常工作需求;八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未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九经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验收,且验收结果合格;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1、开业申请书;2、筹建工作完成情

6、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职场建设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情况、授权授信管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根本情况、人员培训情况、网络信息配套建设情况和筹建行为合规性承诺。3、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拟任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作为机构申请开业文件附件;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前担任过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或在其他单位任职的应提交原任职文件或工作证明;拟任高管人员身份证含护照、学历证、学历验证文件;拟任高管人员与原任职单位的离职证明文件和离任审计报告;拟任高管人员的劳动合同首页、签章页和期限页。4、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7、5、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及?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表?;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须依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保监发2022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内保监发202247号要求上报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效劳部开业可参考上述文件。6、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财务会计、资产管理、重要印鉴管理、单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稽核监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控制、反洗钱等内控制度;7、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报告,包括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等;内部机构设置情况采

8、用文字形式分部门表达部门名称、部门职责和权限;从业人员情况采用表格形式列明所属部门、人员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学历、拟任岗位、原从事专业、原任职单位、是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劳动合同首页、签章页和期限页;员工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文件;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应包括培训的时间、内容、培训表现等内容,并同时以表格形式反映培训具体情况。8、办公营业场所消防平安证明;9、职场全景及关键部位照片;应包括:外景、营业厅、财务室、单证室、经理室、培训室等;电脑机房全景照片,包括天花板、地板、空调、电子设备等。10、上级公司开业验收报告;11、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应当到达以

9、下验收标准:一职场标准标准1、办公场所应为商用楼,选址得当,产权明晰,租赁或购置合同有效合法;2、职场装修完毕,区域划清楚显,功能界定清晰;3、按筹建批复的分支机构名称制作和使用标识,清楚标准,门面统一;4、有单独的单证、凭证和档案管理库房及机房;5、办公设施到位,办公用品齐备,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开展需要。二组织架构齐全1、建立了人事行政、财务、业务管理、客户效劳等必要管理部门和业务开展部门;2、设立了人事行政、会计、出纳、查勘、理赔、核保等关键岗位,岗位人员到位率100%;3、分支机构在册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数量满足开业经营需要,且不相容岗位不兼职,如承保与理赔岗、会计与出纳岗等;4、配备了单证管

10、理员,建立了单证领用、核销登记簿,业务、财务单证配备到位;5、同业引进的内勤人员离职证明和营销人员解除原公司代理关系的证明材料齐备;6、筹建期内开办费用支出合理,财务操作标准。三规章制度完善1、内控制度应符合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系统性、预防性、制衡性等原那么;2、在组织机构、授权授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单证、账户及印鉴管理、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稽核监督、统计与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风险控制、反洗钱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了必要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3、结合分支机构实际,建立健全了机构内部的岗位职责、业务财务流程、核保核赔管理等内控制度;4、涉及到被保险人利益的监

11、管规定、公司制度、效劳指南等须上墙公示;5、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四人员培训情况1、筹建期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制定培训方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0个学时,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方面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3、建立培训考勤制度和考试制度,且培训课件、培训签到簿、培训笔记、考试试卷存档待查。五高管符合要求1、筹建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222号和?内蒙古保监局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那么?内保监发202213号的规定;2、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已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劳

12、动合同纠纷问题。六统计与信息化建设符合标准统计与信息化建设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保监发2022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内保监发202247号的要求。七公司内部验收合格1、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已组织现场验收;2、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验收结果合格;3、形成保险公司内部验收书面报告。第十条 保监局收到开业申请后进行材料完备性和实质性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其开业申请;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规定要求公司补正;达不到补正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符合规定的,方可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第三章 现场验收

13、流程第十一条 原那么上,保监局自受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现场验收。第十二条 保监局按照以下工作程序进行开业验收:一验收组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验收程序,提出验收要求;二听取筹备组负责人对筹建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三通过模拟出单演示和模拟账务处理演示,核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财务系统的应用流程和对接情况;四按照?内蒙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量化评价表?见附表评价工程,逐项进行实地查验;五根据开业验收情况,可以对重要岗位负责人、在册员工和营销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提问;六根据开业验收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可以与拟任高管人员谈话,了解核

14、实其他有关情况;七验收组对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开业验收量化评价表;八验收组与筹建机构现场交换意见,并对现场验收情况作出总体评价。第四章 开业验收结果确实定第十三条 根据现场开业验收的情况,验收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统计信息化建设验收报告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情况报告,对验收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提交行政许可委员会审议,确定开业验收的最终结果。第十四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开业验收不合格:一按照?内蒙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量化评价表?评价得分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三计算机网络、业务系统、财务系统有重大缺陷,不能正常运转或有重大平安隐患的;四缺乏必要的管理规章和内控制度的;五员工未进行系统培训或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上岗要求的;六办公营业场所未取得消防合格证明的;七办公营业场所选址极不合理,与金融效劳业形象极不相称的。第十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筹建资格,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筹建申请,并追究相关责任:一未获得监管部门筹建批复前存在前期筹建行为的;二筹建期间从事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第十六条 开业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况分类处理:一对存在一定问题但不影响公司经营运作的,保监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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