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乡规划管理科职责调整跟我在任职及工作流程汇报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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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市城乡规划局管理科职责调整岗位责任及工作流程(讨论稿)二零一一年十一月第一章 管理科职责一、管理科原职责根据酒政办发【2011】111号文件关于印发酒泉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管理科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复查验线和已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2、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地形测绘成果的组织验收和管理工作,并做好测绘标志C、D级点的保护;3、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后的规划验收的组织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4、负责施工图纸的规划审核和实施放线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查;5、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

2、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二、调整后的职责1、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收集、初步审查、提交评审会审定,方案核定通知书的核发等工作,负责酒泉建筑风格与城市发展方面的研究工作;2、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图纸的规划审核及定位放线和复查验线工作;3、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内(不含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和资料的收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4、负责现有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测绘标志点(C、D级)的保护;5、负责综合供图管理和测绘成果动态更新工作。三、调整理由:1、根据2011年11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安排,将

3、原绿化科“负责建设工程方案收集、审查、评审会准备,方案核定通知书的核发等工作,负责对新建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图审查及酒泉建筑风格与城市发展方面的研究工作”的职能划归管理科。2、根据酒政办发【2011】111号文件关于印发酒泉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监察科主要承担已批建设项目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工作,档案科负责酒泉市规划区各类城乡档案的归档、立卷、管理工作。3、根据目前酒泉市地形测绘行业的管理现状,地形图测绘成果的验收、测绘标志点保护及测绘单位资质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2010我局委托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酒泉测绘分公司完成了酒泉市规划区(240.4KM2)的测绘

4、任务,并由甘肃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测绘成果进行了检验。据此,管理科今后只负责对现有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标志点的保护。4、根据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证市区各类建设项目定位和建筑体量审核准确无误,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应该由管理科负责,乾坤测绘中心具体实施。第二章岗位职责一、人员配置根据规划局机构设置及管理科调整后的职责需要,管理科共需工作人员6人,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方案审查2人,竣工验收及资料收集2人。二、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规划局各项管理制度;2、负责管理科全面工作,落实管理科职

5、责;3、负责本科室人员的管理和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监督;4、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及召开方案评审会议;5、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和复查验线工作;6、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7、组织科室人员的业务、政治学习与培训;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规划局各项管理制度;2、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全面落实管理科职责;3、负责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对工作的安排、检查和监督提出初步意见;4、按程序实施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工作;5、按程序实施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和复查验线工作;6、按程序实施建设项目规

6、划竣工验收工作;7、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方案审查员岗位职责1、负责审核申报规划方案审查建设项目提交资料,并做好登记;2、负责审核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技术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是否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3、负责筹备评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拟定会议纪要;4、负责向评委会专家传送方案资料,整理专家意见;5、负责拟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负责方案审查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7、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五、规划放验线及验收员岗位职责1、负责审核申报放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提交资料,做好登记,并通知相关科室;2、负责建设项目现场定位放线和复查验线

7、工作;3、负责对建设项目各验收单元进行核实,对验收情况提出初步意见;4、负责拟定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4、负责建设项目放验线及规划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5、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管理科工作规程依据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规程,涉及管理科的管理事项为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定位放线、复查验线、规划验收四个环节。一、建设项目平面规划暨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审查(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五条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二十二条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二)、审查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的新建及改扩建建设项目(不含工业园区)。 (三)、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3、申报单位对方案的书面意见;4、规划设计单位资质;5、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6、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7、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文件(需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单位出图专章)8、其他相关文件、图纸等;(1)危房改造须提供危房鉴定报告;(2)风貌改造须提供结构安全鉴定报告。(3)涉及环保、文物、水利、电力、遗产、林业等相关部门须提供明确意见。以上申请

9、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单位需自核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原件要一并提交供核对,建设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审查程序:1、大型公共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须进行招投标,由市政府审定,并出具审查意见。2、重点审查项目:申报窗口受理初审局务会审查评审会审查(或咨询专家意见)管理科拟发局审签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窗口出件3、一般审查项目:申报窗口受理初审局务会审查咨询专家意见管理科拟发局审签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窗口出件备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建筑设计方案分为大型公共建设项目、重点审查项目和一般审查项目。 重点审查项目含市区广场、市内重点街区和主

10、要道路两侧及城市出入口周围的建设项目;建设面积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及重要建筑物改扩建项目。一般审查项目含投资额大于150万元或建设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三、四级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工程和一般建筑物改扩建项目。(五)、审查要点(1)方案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2)方案的图件是否符合出图手续,方案的说明和图、件是否与统一;(3)方案的总平面图布置是否符合红线规定的范围及建筑物后退红线的要求,是否符合建筑间距和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绿地和室外停车场的布置是否合理;(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有关积率、建筑密度、建筑规模、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室内外停车数量、绿地率、安全卫生等

11、技术指标的要求;(5)建筑和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布置是否符合交通组织的要求;(6)绿地及景观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要求;(7)建筑与城市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8)建筑造型是否新颖,美观,能体现建筑的特色;(9)建筑总平面设计合理,要求的功能均得到满足,并合理布置;(10)楼层平面功能分区清楚,有较高的实用率;(11)建筑高度、体量相互关系是否合理;(12)是否满足建筑节能设计要求;(13)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是否科学合理;(六)、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评审会审查时间不计入)二、建设项目定位放线(一)、依据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二)、管理范围城市

12、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项目(三)、定位放线条件1、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2、场地已平整;3、规划公示牌已按要求建成。(四)、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4、施工许可证;5、建筑施工图(加盖出图专用章及施工图审核专用章);6、财务票据(绿化押金等)以上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单位需自核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原件要一并提交供核对,建设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五)、定位放线内容1、按照规划总平面图标注的坐标,对建筑物实地放线定位,设置测量控制桩,给定基准高程。2、核

13、对建筑物平面位置、建筑间距、建筑尺寸及退让距离。(六)、定位放线程序:申报窗口受理填写放线审批表施工图审核局签审放线管理科拟发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窗口出件(七)、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八)、定位放线要求1、定位放线一律采用“2004酒泉市城区坐标系统”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建设项目定位放线必须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所附的规划图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3、放线员认真填写建设工程放线记录,参与定位放线人员签字。三、建设项目复查验线(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三条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二

14、)、管理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项目(三)、复查验线条件1、建设工程完成基础垫层浇筑分线后申请验线;2、建设工程施工达到正负零后申请第二次验线。(四)、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五)、复查验线内容1、核对建筑物平面位置与放线坐标是否一致;2、测量基础垫层与正负零标高是否与总平面规划图中的竖向设计一致;3、查看建设项目公示内容和公示牌设置情况。(六)、办理程序申报窗口受理局签审验线管理科拟发局审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开工通知单窗口出件(七)、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八)、复查验线要求1、建设项目复查验线必须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15、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所附的规划图进行;2、对复查验线不符合要求或违法行为,转监察科处理;3、验线员认真填写建设工程放线记录,参与复查验线人员签字。四、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第二十六条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二)、验收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项目(三)、验收条件1、建设项目(含主体工程、绿化亮化工程、市政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完成;2、规定拆除的建(构)筑物和临时设施按要求拆除,场地清洁完毕;(四)、申请资料1、申请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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