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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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disposable protectiveclothing for medical us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 言本标准用于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质量进行评价。 生产单位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组织生产,经销单位自2003年6月15日起实施。本标准的4.3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卫华、胡冬梅、张汉洪、张宏、袁秀宏。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2、技术要求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为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以下简称防护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923.1-1997

3、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GB/T 4744-1997 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静水压测定GB/T 4745-1997 纺织织物 表面抗湿性测定 沾水试验GB/T 5455-1997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GB/T 12703-1991 纺织品静电测试方法GB/T 12704-1991 织物透湿量测定方法 透湿杯法GB 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T 16886.10-200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致敏试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沾水等级 spray rating表示织物表面抗

4、湿性的程度。3.2 刺激 irritation是不涉及免疫学机制的一次,多次或持续与试验材料接触所引起的局部炎症反应。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3.3 灭菌 sterilization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传播媒介上所有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菌。3.4 消毒 disinfection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3.5 断裂强力 breaking force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拉伸试验过程中,试样被拉断记录的最大力。3.6 断裂伸长率 elongation at break对应于断裂强力的伸长率。3.7 过滤效率filtering efficien

5、cy在规定条件下,护品将空气中的颗粒物滤除的百分数。3.8 阻燃性能flame retardation 护品阻止本身被点燃、有焰燃烧和阴燃的性能。4 要求4.1 外观4.1.1 防护服应干燥、清洁、无尘、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斑疤、裂孔等缺陷。4.1.2 针线缝合采用针缝加胶合或做折边缝合,针距要求:810针/3cm,针次均匀、平直,不得有跳针。4.2 结构4.2.1 防护服由帽子、上衣、裤子组成,可分为连身式结构和分身式结构。4.2.2 防护服的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密。4.2.3 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或采用拉绳收口。4.3 号型防护服号型分为16

6、0、165、170、175、180、185,号型尺寸见表1和表2。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 表1 连身式号型尺寸单位:厘米号型身长胸围袖长袖口脚口160165120841824165169125861824170173130901824175178135931824180181140961824185188145991824偏差2cm2cm2cm2cm2cm表2 分身式号型尺寸单位:厘米号型身长胸围裤长腰围身高160761201051001051621701657812510810511016917617080130111110115174182175821351141151

7、201801881808414011712012518619418586145120125130192200偏差2cm2cm2cm2cm2cm4.4 液体阻隔功能4.4.1 防水性:静水压为1.67kPa(17cmH2O)时,防护服不得渗漏。4.4.2 透湿量:应不小于2500g/m2d。4.4.3 合成血液穿透:防护服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血液阻隔性能,不得渗漏。4.4.4 沾水等级:防护服材料的沾水等级应为不低于GB3。4.5 断裂强力不小于45N。4.6 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4.7 过滤效率防护服对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不小于70。4.8 阻燃性能防护服所用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54

8、55中B2级的要求。4.9 抗静电性4.9.1防护服成衣的带电量应不大于0.6C;4.9.2防护服材料的电荷密度应不大于7C/m2。4.10 皮肤刺激性防护服材料应无皮肤刺激性。4.11 消毒和灭菌4.11.1 标识为灭菌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灭菌的要求;4.11.2 标识为消毒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消毒的要求。4.12 环氧乙烷残留量经环氧乙烷灭菌的防护服,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g/g。4.13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应符合本标

9、准第6章的要求。5试验方法5.1 外观目视检查,应符合4.1的要求。5.2 结构目视检查,应符合4.2的要求。5.3 号型使用通用量具,对每种号型的防护服进行测量,其偏差应符合4.3的要求。5.4 液体阻隔功能5.4.1 防水试验:按照GB/T 4744-1997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1的要求。5.4.2 透湿量试验:按照GB/T 12704-199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2的要求。5.4.3 血液穿透试验:使用表面张力为(4260)10-5Ncm的合成血液(Tween-80),最小样品尺寸 75 mm75mm,最少测试3个防护服。将60ml 合成血液引入测量池,停

10、留5min,以13.8103Pa(2psi)的压力持续加压1min。5min后观察表面渗透,结果应符合4.4.3的要求。5.4.4 沾水试验:GB/T 4745-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4的要求。5.5 断裂强力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5的要求。5.6 断裂伸长率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6的要求。5.7 过滤效率应该使用5套防护服进行过滤效率试验。使用NaCl颗粒气溶胶。在对5个防护服进行过滤效率试验之前,应将其从包装中取出,密封在一个不透气的容器中进行试验10h。试验时,应使用在

11、相对湿度为3010,温度为255的环境中的NaCl气溶胶或类似的固体气溶胶,并中和至玻尔兹曼(Boltzmann)平衡状态。每套防护服应该以不超过200mg/m3浓度的气溶胶进行试验。试验应该一直进行到防护服达到最低过滤效率时或至少有200mg5mg的气溶胶作用于防护服上时为止,空气流量应该稳定至(152)Lmin。试验用NaCl气溶胶应该是符合计数中位径(CMD)在0.075m0.020m分布范围之内的颗粒,并且根据其扫描动力颗粒大小所规定的试验条件,颗粒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不超过1.86。对5套防护服的过滤效率进行测定,最小值应符合4.7的要求。5.8 阻燃性能试验按照GB/T 5455-1

12、997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8的要求。5.9 抗静电性按照GB/T 12703-1991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9的要求。5.10 皮肤刺激性按照GB/T 16886.10-2000中5.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0的要求。5.11 消毒和灭菌检测方法按照GB 15980-199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5.12 环氧乙烷残留量按照GB 15980-199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的要求。5.13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逐项检查,应符合4.13的要求。6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6.1标志、标

13、识6.1.1防护服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该有下面的清楚易认的标识,如果包装是透明的,则应该透过包装可以看到下面的标识:a) 产品名称;b) 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商标或其他识别方式;c) 产品号型;d) 产品执行标准号;e) 灭菌或消毒状态;f) 一次性使用标识;g) 贮存期限;h) “请参见生产者提供的信息”的说明;i) 生产者建议的贮存条件(至少是温度和湿度条件)或相应的图示。6.1.2 防护服包装箱上至少应有如下标识。a) 产品名称;b) 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或商标、地址及联系电话;c) 产品号型;d) 产品执行标准号;e) 包装数量;f) 灭菌或消毒状态;g) 一次性使用标识;h) 贮存期限;i) 生产者建议的贮存条件(至少是温度和湿度条件)或相应的图示;j) 防晒,怕湿等字样和标志。6.2使用说明书6.2.1 每一套商售最小包装的防护服均应附带一份使用说明书。6.2.2 使用说明书至少应有中文。6.2.3 使用说明书应该清楚易懂,可以使用相应图示。6.2.4 使用说明书至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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