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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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第一条 奖励对象全院现在校且在读(不含顶岗实习班级)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班级、学生。第二条 奖励类型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第三条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一)评选条件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上进,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德育操行成绩优秀。(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有较强的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 90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5 分,考核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实验和实习劳动;实验、实习和设计课程成绩优秀。(3)积极参加

2、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4)参评学年是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干部。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上进,能模范遵守校纪- 1 -校规,德育操行成绩优秀。(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 85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考核成绩(含实验、实习、设计等)良好以上。(3)能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4)热爱劳动,生活俭朴,工作扎实,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学,办事公道、正派,协作精神好,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6)参评学年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3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好。能模范遵守校纪枚规,思想品德当年达到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 85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讲究卫生,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4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积极上进,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德育操行成绩优秀。- 2 -(2)勤奋好学,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在 70 分以上,单科成绩及格以上,实验实习成绩良好以上。(3)有较强的组织领

4、导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出色地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4)热爱劳动,生活俭朴,工作扎实,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派,协作精神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1)参评学年度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2)参评学年有无故旷课行为者,迟到、早退合计 20 次以上者。(3)考试有作弊行为者。(二)评选对象及推荐名额评选对象: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推荐名额:省、市级三好学生均控制在全日制在校学生的 2以内;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均控制在全日制在校学生的 1以内。(三)评选办法1根据评选条件,在学生和教师中广泛开展评议、

5、推荐,参加评议的学生不少于 50 人,教师不少于 10 人。2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核审。- 3 -3将被推荐人选张榜公示 7 天。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填表上报。(四)表彰与奖励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进行表彰,学院颁发奖金 600 元人。2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衡阳市进行表彰,学院颁发奖金 400 元人。第四条 院级优秀班集体评定办法(一)评选条件1班委会力量强,干部作用发挥得好,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较好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2班级有浓厚的学习风气,全班各门功课的及格人数在 80以上。3班级有良好的风气,尊师爱校,同学间

6、团结互助,积极向上,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无破坏公物现象发生。4讲究卫生,能经常保证班级教室,卫生责任区的清洁。5积极参加院内外组织的文体及各项政治活动。6班级住宿学生能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关规定,无违章违纪现象,全班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率高。7教室卫生干净,上课、自习出勤率高。- 4 -8遵纪守法,学年内班级没有重大事故发生。9学生巩固率在学院规定的范围内。(二)评选比例院级优秀班集体按全院在校且在读(不含顶岗实习班级)一年以上(含一年级)班级的 10的比例评选。(三)评选程序1各系(院)根据学年度班级量化考核结果,按本系在校且在读年以上(含一年)班级的 10的比例推荐,报学生工作处。2学生工作

7、处按全院在校且在读一年以上(含一年)班级的 10的比例进行审定,审定后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四)表彰与奖励优秀班集体由学院统一表彰,颁发奖金 600 元班,作为班级活动经费,并颁发奖状。第五条 院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一)评选条件1思想品德好。能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身体锻炼,讲究- 5 -卫生,体育课成绩达标。4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生:(1)参评学年度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2)本学年度有无故旷课行为者,

8、迟到早退累计达 20 节以上者。(3)考试有作弊行为者。(二)评选比例系级三好学生按本系(院)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 10评选,院级三好学生在系(院)三好学生中按系(院)三好学生总数 10推荐,上报到学院。(三)评选程序1系级三好学生由各班按比例推荐到系,由系(院)评审核定,并将评选结果在系(院)内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2院级三好学生由各系(院)在系三好学生中按 1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审定。学生工作处将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四)表彰与奖励1系级三好学生由各系(院)自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奖品和荣誉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2

9、院级三好学生由学院进行表彰,颁发奖金 200 元人。- 6 -第六条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一)评选条件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动机端正。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工作成绩突出。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责,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各门课程考查、考试总评达良好以上;综合素质测评达优。4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1)参评学年度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2)本学年度有无故旷课行为,迟到早退累计达 20 节以上者。(3)考试有作弊行为者。(二)评选比例1系级优秀学生干部:(1)每班评选 1 名。(2)系(院)学生分会干部按系(院)学生分

10、会干部总人数 20进行评选。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1)在系(院)优秀学生干部中按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 10由本系(院)评选推荐到学院。(2)院学生会干部、治安联防队学生干部按 10比例- 7 -进行评选。(三)评选程序1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和系(院)学生分会按比例推荐到系,由系(院)评审核定;并将评选结果在系内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备案。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院)在系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按 10的比例择优推荐报学生处,院学生会按 10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上报学生工作处,经学生工作处审定,学生工作处将审定结果在院内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四)表彰与奖励1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系(院)自行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奖品和荣誉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进行表彰,颁发奖金 200 元人。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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