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87791325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一)民事赔偿责任优先1、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注意】民事赔偿优先于行政处罚(二)首付责任1.消费者有选择权: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 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2. 最先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单位要先行赔付: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 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 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 偿(三)惩罚性赔偿1.适用前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

2、 全标准的食品2.赔偿数额: 损失+10 倍价款/3 倍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 为 一千元【注意】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的瑕疵的除外(四)生产经营者的无效抗辩1.以知假买假抗辩。【注意】仅适用于食品、药品梅州题型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2.以赠品不支付对价进行免责抗辩3. 以具有检验合格证进行抗辩(五) 举证责任1.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2.消费者对损害事实举证(六) 行政责任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许可证2.对企业法定代表人:(1)“五年冷冻期” :被吊销许可证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 许可。(2)终身禁止: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终身不得从事食 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