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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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166( 总分: 149.99 ,做题时间: 90 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 总题数: 40,分数: 40.00)1. 刑法的核心属性是 (分数: 1.00 )A. 广泛性B. 严厉性C. 专门性D. 保障性 V解析: 解析 正因为刑罚制裁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需要遵循明确性和谦抑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适用刑罚的前提 (构成要件 )具体化、明确化,尽量限制刑罚的适用。 刑法仅作为保护社会的“最后手段”, 只有当其他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社会关系时,才由刑法调整。所以,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刑法 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 具有后盾法、 保障法的地位, 换言之,

2、刑法的核心是保障其他法律的有效运行, 故刑法的核心属性是保障性,正确答案为D项。2. 关于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 1.00 )A. 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B. 文理解释的效力大于论理解释 VC. 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的效力无法进行比较D. 当文理解释得出不合理或有多种结论时,则需要采用论理解释。如结论合理,则没必要采用论理解释 解析: 解析 文理解释优先于论理解释,当文理解释得出不合理或有多种结论时,则需要采用论理解释。 如结论合理,则没必要用论理解释。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区分的标准是解释方法的不同,解释效力大小与 有无是区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学理解释的标准,单从文理解释与

3、论理解释的方法上无法区分其效力大 小。故正确答案为 B 项。3. 英国人甲系该国政府职员,以旅游者的身份来我国,后乘坐我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往美国,在飞行途中因琐事与邻座一名日本人发生争执,随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左眼刺伤致使其失明。关于本案以下说 法正确的是 (分数: 1.00 )A. 本案的犯罪人是外国人,被害人也是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B. 本案中涉案人员甲是外国政府职员,不能适用我国刑法C. 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甲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我国领空,则本案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 上空则适用他国法律D. 甲伤人行为发生在我国飞机内,可以适用我国刑法V解析: 解析 我国

4、领域包括领陆、 领水、领空及带有中国国旗的航空器与船舶。 该案发生在我国航空器内, 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故应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选项D说法正确,当选。4. 乙犯盗窃罪后良心发现,去自首,后又交代了甲犯抢劫罪之事,警方根据其提供的线索将甲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 1.00 )A. 应对乙按照自首从轻情节处罚B. 应对乙按照立功情节从轻处罚 VC. 应对乙按照自首和立功两个从轻情节,分别从轻处罚D. 应对乙适用自首和立功两个从轻情节,合并减轻处罚解析: 解析 当有两个从宽处罚情节叠加时,应适用从宽力度最大的法定从宽情节,相较于自首,立功从 宽处罚力度更大,故应适用立功从宽情节。正

5、确答案为 B 项。5. 关于罪刑相当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 古代刑法中的同态复仇反映了罪刑相当原则的最初观念,现代意义上的罪刑相当原则产生于西方资产 阶级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应当坚决抵制其影响B. 罪刑相当原则指犯罪分子所受的刑罚应当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大小相适应,而与刑 事责任无关C. 罪刑相当原则集中体现了刑法的公正性、正义性VD. 罪刑相当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是根本冲突和对立的解析:解析古代刑法早期,曾实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的同态复仇原则,侵害行为与 惩罚之间具有一种对等性,同态复仇反映了罪刑等价、相当、均衡的最初观念。现代意义上的罪刑相当原 则产生于西

6、方资产阶级国家, 而后为世界各国刑法所接受。 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 亦应坚持罪刑相当原则。 故选项A错误。依照刑法第 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相适应。”故选项 B错误。罪刑相当原则集中体现了刑法的公正性和正义性,故选项C正确。罪刑相当原则是调整犯罪与刑罚的基础性原则,为刑罚个别化的运用划定范围与疆界;刑法个别化原则是调整刑 罚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刑罚应当根据犯罪人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加以规定、裁量与适 用,从而构成对罪刑相当原则的制约与校正。故选项D错误。6.14 周岁的中学生李某, 因迷恋电子游戏, 在电子游戏厅老板张某的唆使下, 闯入附

7、近一居民家行窃 6000 元。李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 11 周岁的女童一人在家,将其强奸后逃离。对李某与张某的处罚,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分数: 1.00 )A. 李某构成盗窃罪、强奸罪B. 张某构成盗窃罪,可以从重处罚C. 对张某免予刑事责任D. 对李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V解析: 解析 李某 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只对特定的八类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 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李某不构成盗窃罪, 但构成强奸罪。故选项 A说法错误。张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故选项B、C说法错误。14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

8、处罚,因此选项D说法正确。7. 某中学女生甲 (13 周岁)欲购买最新款 iPhone7 手机,并在网上发帖称自己 13周岁,欲出卖初夜。个体老板乙(40 周岁)按照甲所留联系方式找到甲,在查看甲身份证后,乙以6000 元价格与甲发生了性关系。乙构成 (分数: 1.00 )A. 嫖宿幼女罪B. 嫖娼的违法行为C. 猥亵儿童罪D. 强奸罪 V解析: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奸淫幼女的一律按照强奸罪处理。行为人只要主观上明知对方是不满14 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关系的,不管是否采用了强制手段,均按照强奸罪处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8. 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

9、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秋序,应作如下处理(分数: 1.00 )A.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B. 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VC. 以抢夺罪定罪处罚D. 情节严重的,以抢夺罪处罚解析: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 条规定:已满16 周岁不满 18周岁的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 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秋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 罪处罚。故正确答案为 B项。9. 以下关于犯罪停止形态说法

10、正确的是 A. 犯罪停止形态专指行为人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的过程中停止下来的状态,包括既遂形态B. 犯罪停止形态专指行为人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实行行为的过程中停止下来的状态,不包括既遂形态C. 犯罪停止形态专指犯罪的未完成形态D. 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V解析: 解析 犯罪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 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犯罪未 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二是犯罪的完 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

11、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 完成了犯罪的情形。综上,正确答案为 D项。10. 以下关于“部分犯罪共同说”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 1.00 )A. 如果犯罪性质完全共同,成立共犯B. 如果犯罪性质部分共同,就共同的部分成立共犯C. 在犯罪性质不共同部分不能成立共犯D. 在犯罪性质不共同部分也能成立共犯 V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成立标准部分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是指数人共同犯罪,犯罪性质“部分共同的”也能成立共同犯罪。其要点是:如果犯罪性质完全共同,成立共犯。如果犯罪性质部分共同,就共同的部分成立共犯。在犯罪性质不共同部分不能成立共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12、项。11. 甲依法配置猎枪,某日乙向甲借枪,甲问干什么用,乙说因与丙有仇,又打不过丙,所以借枪杀丙,甲碍于隋面,将猎枪借与乙,乙持猎枪将丙杀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 1.00 )A. 甲构成帮助罪B.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VC. 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 甲无杀死丙的故意,所以不负刑事责任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共犯的认定。甲明知乙借枪实施杀人行为,仍然将枪借与乙,属于帮助行为,两者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属于共犯。故正确答案为B项。12. 贾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 12 克、价值 1600元的纯金项链, 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 同。贾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

13、趁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柜台内的纯金项链。贾某的行为构成 (分数: 1.00 )A. 盗窃罪 VB. 诈骗罪C.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D. 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解析: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 窃罪和诈骗罪区分的关键是:被害人是否是自愿交付财物。如果合法占有人虽然受骗,但是并没有作出处 分其财产的错误的意思表示,行为人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财物,则仍然构成盗窃罪;如果财物的合 法占有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和判断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犯罪分子,认定为诈骗罪。故选A项。13. 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范围是指 (分数: 1.0

14、0 )A. 犯罪行为B. 违法行为C. 违法和犯罪行为 VD. 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解析: 解析 刑法第 20条第 1 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该法条中规定的不法侵害是指现实的不法侵害 (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 ) 。具有以下几 个方面的含义: 状态上, 不法侵害要具有进攻性、 破坏性、紧迫性的特点。 来源上, 只能来自自然人 (精 神正常人与精神非正常人 ) 的不法侵害。单位犯罪时,不能对单位本身进行正当防卫。对未达责任年龄、不 具有责任能力人的不

15、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因为这些人虽然在主观上没有侵害意图,但是在客观上具有不法侵害。种类上,选项 A不法侵害既包括故意不法侵害,也包括过失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 作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不作为的不法侵害。选项C 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综上,正确答案为选项 C。14. 在斡旋受贿案件中,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必须是 (分数: 1.00 )A. 非法利益B. 不正当利益 VC. 正当利益D. 正当利益或不正当利益解析: 解析 刑法第 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 论处。”这是斡旋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的情况。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15.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危险物质”,不包括 (分数: 1.00 )A. 毒害性物质B. 爆炸性物质 VC. 放射性物质D. 传染病病原体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对象。根据刑法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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