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87644926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5.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黑龙江省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扎实推进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据中央和我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闻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新闻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其中记者、编辑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新闻采编人员、新闻研究人员和新闻管理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四条 凡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

2、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执行新闻宣传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五条 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晋升中、高级达到合格以上。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 (一)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三)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5年以上。(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任职资格2年以上。三、符合下列条件,可

3、以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任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5年以上。四、对于后取得的学历,要求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第七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一、外语要求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国家和省内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全国或省内通用标准。二、计算机要求: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国家和省内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考试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成绩。第八条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者,不允许申报,或在达到规定申报年限基础上延期申报: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二、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责任者,延

4、期2年申报;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以假证书、假材料申报的,延期3年申报;情节特别恶劣的,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第三章 评审标准第九条 记者、编辑的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新闻出版法规,比较熟练的掌握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社会科学期刊或新闻专业报纸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新闻采编实践经验,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采访、写作、录制和编辑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二)能够运用各种新闻载体,独立完成所需的采访、写作(包括现场报道和录音、录像报

5、道)任务或能熟练运用各种编辑手段与编排形式安排版面或组织节目,并能撰写言论。(三)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任务,完成任务较好,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三、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一)获得各类新闻奖分值在9分以上。(二)获得市、地级优秀新闻工作者(十佳新闻工作者)以上称号奖励,或因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市、地所属管理部门以上上级主管部门荣誉奖励。(三)策划、编辑或采写的新闻报道或内参引起积极反响(市地领导部门的批示,或群众来信,或其他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题的解决,或市、地所属管理部门以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书面表扬的)。(四)

6、在新闻采访、写作、录制和编辑等新闻实践或新闻改革、通联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或本单位领导的表扬或组织学习推广。第十条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的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知识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新闻出版法规,比较熟练、系统地掌握新闻专业理论,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参与编撰并出版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参与编写、撰写的部分要占全部章节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参编教材1部以上(本人编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要为1所以上高等院校新闻专业采用。(二)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社会科学学术刊物或新闻专业报纸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

7、(第一作者)2篇以上。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准确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专业知识,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胜任高难度的采编任务,能够解决新闻编采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每年至少一次独立策划或采写重大报道。(二)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策划、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承担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战役性报道任务。(三)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开展采编工作的能力与经历,能够为新闻专业人员作学术理论报告,或带过实习生。三、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一)获得各类新闻奖分值在30分

8、以上,其中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辑人员必须有1件以上作品获得黑龙江省新闻奖二等奖奖励,或2件以上作品获得黑龙江省新闻奖三等奖奖励。(二)获得市、地级优秀新闻工作者(十佳新闻工作者)以上称号奖励,或因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市、地党委或政府以上奖励。(三)策划、编辑或采写的新闻报道、内参在省内引起积极反响(同级党委和政府以上领导批示,或群众较多来信,或其他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问题的解决,或市、地所属管理部门以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书面表扬的)。(四)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较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推动新闻编采业务成效明显。第十一条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的评审标准一、专业理论知识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党的

9、方针政策、新闻出版法规,在新闻理论、专业知识方面有较深的造诣,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撰写并出版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含译著)1部以上,或独立编写教材1部以上,并要为1所以上高等院校新闻专业采用;(二)参与编写、撰写并出版新闻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含译著)2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编写部分要占全部章节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参编教材2部以上(每部本人编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要为1所以上高等院校新闻专业采用;(三)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社会科学学术刊物或新闻专业报纸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新闻专业论文3篇(第一作者)以上。二、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准确

10、、深刻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能深入调查研究,结合专业工作特点,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有提出改进宣传意见的能力和经历,能指导和从事重大的新闻采编活动,每年至少两次独立策划重大活动的报道。(二)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策划、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直接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战役性报道任务。(三)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人员开展采编工作的能力和经历,能够为新闻专业人员作学术理论报告,或带过实习生。三、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一)获得各类新闻奖分值在40

11、分以上,其中作为主要撰稿人、编辑人员必须有1件以上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以上,或1件以上作品获得黑龙江省新闻奖一等奖,或2件以上作品获得黑龙江省新闻奖二等奖奖励。(二)获得长江韬奋奖、省十佳新闻工作者以上称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之一项,或因新闻报道工作成绩优异,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国家部委颁发的荣誉奖励。(三)采写或策划编辑的新闻报道、内参在省内引起积极反响(同级党委和政府以上领导批示、或群众大量来信、或其他传播媒介转发推动重要问题的解决、或推动新闻编采业务成绩显著、或市地级以上上级主管部门正式

12、书面表扬的)。(四)新闻采编业务工作中解决过重大疑难问题或某一方面有创新,推动新闻编采业务成绩显著。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论文、著作、工作量和业绩成果等,要求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第十四条 评审中所提供的各类证书、材料等一律要求原件。第十五条 各类新闻奖分值的计算标准详见附件。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附件各类新闻奖分值表奖 级分 值奖 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国新闻奖403020黑龙江省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部分)201612黑龙江省新闻

13、奖专项奖市地新闻奖963说明:1、“中国新闻奖”系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新闻奖。2、“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新闻部分)”系经中宣部批准国家广电总局设立的“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的子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奖”中的新闻作品奖。3、“黑龙江新闻奖”系经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省性常设新闻奖。4、“黑龙江新闻奖专项奖”系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省人大好新闻”、“省政协好新闻”、“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省科技好新闻”、“省晚报好新闻”、“省专业报好新闻”、“省企业报好新闻”、“省广播电视新闻优秀作品奖”等。5、“市地新闻奖”系经市地、系统党委宣传部批准常设的“X X X新闻奖”等。6、作者、编辑4人以上(不含4人)共同获奖,每人得平均分值的2倍;4人以下(含4人)得该奖项的全部分值。7、同一作品获多项奖,只计分值最高一项。8、获奖证书上未被提及作者,不作个人获奖计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