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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委托方:_受托方:_工程名称: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_年八年二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筹划、设计、开发、施行、效劳及保障。2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3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誉的原那么订立合同,任
2、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4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展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5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目录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合同委托方甲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联络 :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受托方乙方: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资质名称:_资质证书编号:_联络 :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方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效劳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集成效劳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效劳以下称“本工程”。本工程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_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工程的建立目的、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2集成效劳内容1乙方提供的效劳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效劳; 其他效劳:_。本工程效劳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2 本
4、工程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工程建立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3工程施行期限施行期限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总额为_大写:_,币种为_。2付款方式和期限:_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第三条工程施行管理1工程组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工程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工程的施行要求相适应。双方工程组成员、职责和联络方式见附件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工程
5、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工程经理,代表本方处理工程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工程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工程经理的受权委托书,工程经理在受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3任何一方更换工程组成员时,均应当提早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工程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4工程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行方案,明确工程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工程施行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2信息与资料提供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理解现
6、有的 和资料,以对本工程进展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本工程工程环境提供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早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当根据本工程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4进度报告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_种方式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进度报告:1于每_月/季度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2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安排,于
7、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已完成的开发工程、本工程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工程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5第三方监理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工程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受权,对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展监视,对工程合同和文档资料进展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2工程施行监理的,甲方应当在施行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获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6转包与
8、分包1本工程制止转包。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才能的第三方施行。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工程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展约定,并作为附件 。第四条工程需求分析p 及技术文件编制1需求分析p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附件 中约定的本工程建立要求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进展需求分析p ,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p 报告。在此过程中,甲方可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的、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当及时答复。需求分析p 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 。2工程技术文件1工程需求分析p 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_
9、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展审核,并在 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确实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当的相应责任。3工程变更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交换或修改本工程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进步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工程施行方案、合同价
10、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1交付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展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代码。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展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当赔偿责任。2硬件设备检验硬件设备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
11、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_ 等状况进展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3阶段性验收阶段性验收是对本工程_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展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展验收。经历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当相应的费用。4本工程检测及试运行1工程检测本工程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展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
12、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才能的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展软件测评或平安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当相应的费用。2工程试运行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展为期 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当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到达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开工。5开工验收1本工程开工验收标准为:_。2本工程开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展开工验收。开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好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有关的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等和开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展验收。3甲方应当于收到
13、开工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展开工验收,并在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开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当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工程开工验收合格。5本工程未经开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当。第六条工程培训1乙方应当根据工程施行方案、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的为甲方技术人员可以纯熟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详细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
14、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到达培训目的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次免费的再培训。第七条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1本工程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 年,自开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设备消费厂商对本工程所应用的局部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那么该局部设备应当按照消费厂商规定进展免费保修。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_的技术支持效劳。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乙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效劳:1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2本工程发生严重故障或局部效劳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3本工程个别效劳不正常的,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