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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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讲 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一、同一律(一)同一律的概念1同一律的定义和公式 同一律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的自身都具有同一性。同一律的公式是:A就是A,或者,如果A那么A。2同一律的要求(1)概念必须保持同一。概念必须保持同一,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我们表达思想时所用的词项,必须保持其确定的内 涵和外延。(2)命题必须保持同一 命题必须保持同一,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仅要保持词项内容的确定性,而且还必须保持 命题的确定性。3同一律的条件(1)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律要求人们使用概念、命题保持自身同一,是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即在同一时间、同一 关系下对于同一对象而言的。(2)逻辑领域中

2、同一律只是思维的规律,它仅仅在真假的二值思维领域中起作用,同一律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 也不是世界观。(二)违反同一律的典型逻辑错误1混淆概念混淆概念是无意识违反同一律的要求,把不同的概念当成同一个概念来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 这种逻辑错误主要是由于不善于准确使用概念来表达思想而造成的。混淆概念的错误常常在词 义相近或一词多义的情况下发生。2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指故意违反同一律,而把内涵和外延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所犯的逻辑错误。(1)同语换义造成偷换概念(2)异词换义造成偷换概念3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是指无意识违反同一律的要求,使议论离开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4偷换论题偷换论题,是指故意违反同一律的要

3、求,用某一论题暗中代替所要讨论的论题而犯的逻辑错误。(三)同一律在法律活动中的表现1在法律活动中,使用法律概念和命题必须遵守同一律2在法律活动中,进行法律推理和论证必须遵守同一律二、矛盾律(一)矛盾律的定义和公式 矛盾律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者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矛盾律的公式为 A 不是非 A。1两个为反对关系的判断 反对关系表现为对于同一事物或关系的两个判断,其中一个是真的时候,另一个必然为假;而 当其中一个是假的时候,另一个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所以,两个判断不可能同时是真的, 但可能同时都是假的。例如:某少先队的所有同学都是男生 某少先队的所有学生都不是男生2

4、两个为矛盾关系的判断矛盾关系表现为对于同一事物或关系的两个判断不能同假,即当一个为真的时候,另一个必然 为假;一个为假,另一个必然为真。例如:某少先队的所有学生都是男生。某少先队的有些学生不是男生2矛盾律的要求 从矛盾律的内容,我们可以引申出关于矛盾律的两点基本要求:(1)在词项方面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用两个相互否定的词项指称同一对象,即和非指称同 一对象。(2)在命题方面 矛盾律的要求是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同真,必须肯定其中有一个是假 的。例 1 本案所有的证据都是真的。例 2 本案有的证据不是真的。例 3 本案所有的证据都是真的。例 4 本案所有的证据

5、都不是真的。3矛盾律的条件(1)矛盾律仅在真假的二值思维下起作用。 (2)论断自身包含着某种相互矛盾的内容不违反矛盾律。(3)思维中出现的逻辑矛盾与辩证法所讲的客观事物的矛盾是两回事情。(二)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1典型的逻辑矛盾(1)语词上的矛盾 在遣词造句时,如果把反义词同时赋于同一主语,那就会发生语词上的矛盾。这种语词上的矛 盾也必然会导致思想上的逻辑矛盾。2判断上的矛盾 根据矛盾律的要求,同时肯定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或者相互反对的判断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逻 辑错误或者说出现逻辑矛盾。2悖论问题 悖论是这样一个判断:由这一判断的真,可以推出它是假的;由这一论断的假,又可以推出它 是真的。悖论被

6、认为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1)说谎者悖论这是古希腊的一个著名的悖论,它通常表述为i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假的i 土。(2)理发师悖论这是罗素在 1902 年提出来的,所以又叫罗素悖论。在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我只给 村里所有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由于悖论是一种藏有逻辑矛盾的命题,因而正确的思维应当尽可能排除悖论。(三)矛盾律在法律中的应用 矛盾律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必须前后一致,对于法律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1揭示案情材料中的自相矛盾2发现或防止适用法律中的自相矛盾3揭露违法犯罪分子自相矛盾的狡辩三、排中律(一)排中律的概念1排中律的定义和公式 排中律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具有否定

7、关系的两个判断不能同时为假的思想,其中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要么A,要么非A。2排中律的要求(1)在词项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用两个具有否定关系的词项指称同一对象 的情况下,必须承认其中有一种情况是真的,而不能对两者都加以否定。(2)在命题方面。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具有否定关系的命题,必 须肯定其中有一个是真的。例 1王某正当防卫超过一定限度例 2并非王某正当防卫超过一定限度。例 3有些犯罪是故意的。例 4所有犯罪都不是故意的。例 5某甲和某乙都是凶手。例 6或者某甲不是凶手,或者某乙不是凶手。3排中律的条件(1)排中律只是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 排中律也

8、仅仅在真假的二值思维中起作用。排中律只是要求对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排除作出中 间选择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不是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而是存在第三种情况,那就不能要求只 在两种可能中选择。(2)排中律和矛盾律的关系 矛盾律是间接反驳的逻辑依据。排中律是间接证明的逻辑根据。(3)排中律不否认事物的相互转化和中间形态 排中律指出两个相互否定的思想不能同假,这是从思维确定性来说的,它并不涉及事物在一定 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和过渡性的中间形态。(4)排中律承认认识的复杂性(二)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1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所谓两不可是指在同一议论过程中,同时否定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2不置可否的逻辑错误。 所谓不置可否

9、是指对两个互相否定的判断,无所断定,对问题不做明确回答,含含糊糊,不表 示明确态度。(三)排中律在法律活动中的运用 1可以保持法律活动中思维和表达的明确性 2可以起到保证法律活动中正确推理和证明的作用 3在司法活动中表现在复杂问语中的作用 所谓复杂问语,是指一种包含有对象还没有明确表示承认的假定在其中的问话。对于这种问话, 无论是回答是还是回答不是,都等于承认了这个假定是真的。回答复杂问语的基本方法: 揭示性回答 即用联言判断回答,揭露其实质。如,甲:你怎么还在公开场合骂人?乙:我在背后没骂过 人,在公开场合也没有骂过人。或这样回答:无论是背地里还是公开场合我都没骂过人。 反问式回答 当对方提

10、出复杂问语以后,要立即反问,使对方无暇思考,处于尴尬的境地。如:科员:市 长同志,您准备何时出国?市长:谁说我要出国? 答非所问 对提问题者的假定不予揭露,亦不反问,使提问者体面地绕过这个弯子。如:看电视时,妹 妹向哥哥撒娇,被哥哥批评了,很不高兴。坐在旁边刚从外地回来的叔叔风趣地问哥哥:小明, 你现在还欺负妹妹吗?哥哥:叔叔,您普通话讲得很好,不过仔细听起来,还有点淮阴话的 尾音。大家都笑了。小明对叔叔的复杂问语,不予解答,将话题转到普通话上,使大家都不 至于扫兴。第十三讲 归纳推理第一节 归纳推理概述 归纳推理,是指以某类思维对象中一部分或全部分子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为前提,推出 该类

11、全部对象也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为结论的推理。按照传统逻辑的观点,凡是从个别性知 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知识为结论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例如: 甲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 乙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 丙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 丁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 戊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 所以,所有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都会呈现粉红色。从五具尸体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其皮肤呈现粉红色的这种个别性知识,得出了所有因一氧化 碳中毒致死,其皮肤都会呈现粉红色的一般性的结论。第二节 归纳推理的种类一、完全归纳推理(一)完全归纳推理的定义和逻辑

12、形式 1完全归纳推理的定义 完全归纳推理,是指根据某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全部 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推理。 从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上看,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水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金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地球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火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木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土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天王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海王星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冥王星是球形天体, 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 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

13、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是太阳系的全部大行星; 所以,太阳系中的大行星都是球形天体,沿椭圆轨道绕太阳运行。2完全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 完全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是:S1是(或不是)P,S2是(或不是)P,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 S1Sn是S类的全部对象;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二)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和要求1完全归纳推理的特征 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在运用该推理的过程中,只要符合该推理的各项逻辑要,其结论 必然是可靠的。2完全归纳推理的要求(1)前提中的每一个经验命题必须是真实可靠的。(2)完全归纳推理必须考察到该类事物中的全部对象。(3)完全归纳推理不能应用于一个具有

14、无穷分子的类,而且也并不是对所有的有限数量的单称 命题组成的类都适用。(三)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 完全归纳推理的主要作用在于综合。它把有限数量的单称命题综合为一个整体,综合成为具有 特定限度的一般性命题,它使人们的认识从个别上升到一般。1发现的方法 完全归纳推理能迅速的帮助人们发现研究对象的某种一般性质。2论证的方法 由于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具有必然性,因此常常把它用于表述和论证。二、不完全归纳推理(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定义和逻辑形式(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定义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又称简单枚举法。它是指在经验认识基础上,考察了一类事物的部分对象, 发现它们都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

15、并且没有遇到相反的事例,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 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是:S1是(或不是)P,S2是(或不是)P,S3是(或不是)P,Sn是(或不是)P,S1jj 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在考察中没有遇到相反的事例; 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前提不蕴涵结论,是或然性推理。硫酸(H2SO 4)中含有氧元素,硝酸(HNO3)中含有氧元素,碳酸(HCO3)中含有氧元素,硫酸、硝酸、碳酸等都是酸, 所以,一切酸中都含有氧元素。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特征和要求(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特征第一,前提所考察的是部分对象,而不是该类的全部对象。第二,从前提推出结论的根据是在已考察的部分对象中没有出现相反的情况,并未对这部分对 象何以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原因加以研究。第三,其结论是或然性的。(2)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要求 第一,被考察的事物对象数量要尽可能多,范围要尽可能大。第二,注意考察有无反面事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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