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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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省煤矿的整体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为生产一线创造安全、优质的生产条件和环境,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办字2004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矿井。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标准分为9个专业,

2、满分为1000分。各专业标准分:安全管理150分、采煤100分、掘进100分、机电管理100分、运输管理100分、矿井通风管理200分、地测防治水管理100分、矿区环境和生活设施50分、煤矿职业健康100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之和为矿井总得分。第三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矿井总分在900分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二级:矿井总分在80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三级:矿井总分在

3、70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第四条 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其中,一级标准化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为零,二级标准化矿井百万吨死亡率在1.3(含1.3)以下,三级标准化矿井百万吨死亡率在1.5(含1.5)以下。凡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矿井,取消当年评比资格。2.采掘关系正常,“三量”符合规定。3.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4.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抽采、防灭火及防尘等系统。 5.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办法及奖惩制度。第五条 申报

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市(州)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业(电)集团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产煤市(州)考核年度内,所属矿井达标率达60%及以上。2.省属煤业(电)集团公司考核年度内,所属矿井均达标,其中,一级标准化矿井达60%及以上。3.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制度。第六条 检查及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周期是:煤矿每月进行一次;产煤县(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属煤业(电)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半年抽检一次。2.各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于次

5、年元月份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检查评比结果和申报等级及本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凡不按规定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的单位,取消其等级评定资格。3. 每年2月底前,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申报达标的标准化矿井进行抽检、考评和命名。第七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考核评级。1.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由各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属煤业(电)集团公司验收、评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核准、命名。 2.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由各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管理部门和省属煤炭企业初步验收、评定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省安全

6、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验收、核准、命名。3.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由各产煤市(州)煤炭管理部门或省属煤炭企业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4.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市(州)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业(电)集团公司,由各产煤市(州)煤炭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省属煤炭企业,按照国家总局印发的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条件和程序,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命名。第八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解释。第九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

7、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煤矿(矿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第二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总分150分,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评分在135分及以上。二级:考核评分在120分及以上。三级:考核评分在105分及以上。第三条 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见附表。附件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一机构设置1.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省属煤炭企业应向所属煤矿配驻安全检查机构。2.煤矿应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

8、负责顶板管理、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设专门的防治机构。3.煤矿应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10分检查有关机构的设置文件,部门、单位有关职责规定。相应机构未设置的,扣3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1分。二人员配备1煤矿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应设专职负责人,并配备分管煤矿主要专业(采掘、机电、提升运输、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人员。受水害威胁及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应配有相应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地方小煤矿不得少于5人)。

9、2省属煤炭企业所属煤矿应配置生产、通灭、机电、地测防治水等专业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并在有关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受冲击地压(矿震)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防冲击地压副总工程师及专职技术人员。15分查阅有关人员任职文件、档案资料。未按规定设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采掘、机电、通灭、防治水、防冲击地压副总工程师的,每缺一职,扣2分;缺相应专职技术人员的,每缺一名,扣0.5分;安监部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缺一名,扣1分;安全检查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每缺一名,扣0.5分。三班组建设1、煤矿要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并科学制定定员标准。2、建立完善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

10、班前会制度;(2)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6)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7)事故分析处理制度;(8)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9)班组学习培训制度;(10)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25分查阅有关文件、制度、纪录及资料。未按规定建立区队、班组建制扣10分;未制定定员标准扣5分;主要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三班组建设(11)交接班制度;(12)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13)安全举报制度;(14)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15)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6)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相关制度。3、

11、建全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建立健全班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执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5、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年度要有安排,有标准,有活动,25分查阅有关文件、制度、纪录及资料。未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扣5分;未建立健全班组安全信息管理扣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活动扣5分。四安全培训1. 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按计划认真实施。2.每季度对单位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对查出问题制订措施,整改落实;年终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3.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

12、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煤矿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煤矿应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师资建设,充实必要的师资力量,培训条件达到上级规定要求。5. 应保证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20分1.查阅单位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

13、全培训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2.检查月度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季度安全培训检查记录、整改措施,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表彰决定。3.查阅单位安全培训档案。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现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查阅单位安全培训资金计划及其落实情况,有关人员工资档案、安全培训费报销账目。1. 无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安全培训计划的,分别扣2分;未按照计划认真执行的,每项扣0.5分。2.季度内未组织安全培训检查的扣2分,无检查问题记录和整改措施的扣1分;年度未对安全培训工作总结表彰的扣2分。3.未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扣5分,未实现一人一档的,扣1分;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不全、不详细、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5

14、分。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煤矿其他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4.无培训基地的,扣3分;培训基地师资、办学条件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扣0.5分。5.单位未落实和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扣3分;未按规定承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工作及费用的,每人次扣0.5分。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办法五填绘图纸煤矿应填绘以下图纸: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 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9

15、、井下通信系统图。10. 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避灾路线图。12.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必须绘制矿井瓦斯地质图。10分查看矿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三种图纸每缺1种或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的本项不得分;内容不全或填绘不及时1处扣1分;其他图纸每缺1种扣2分。六安全规章制度煤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结合实际定期分析适时修订,具体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安全举报制度;(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7)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8)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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