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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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中有权对违法账户和资金进行及时冻结。( )中国证监会在调查中有权对违法账户和资金进行及时冻结。()正确2. 关于故意犯罪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B.间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形态C.对过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未遂的问题D.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参考答案:D3. 决水罪的危害结果为:( )A.造成水患B.造成水患,足以危害公共安全C.没有造成水患D.使用的方法是危险方法参考答案:B4. 不同领域对于社会的同一个问题应该

2、从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角度分析和看待。 ( )不同领域对于社会的同一个问题应该从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角度分析和看待。 ( )正确答案: 5. 虐待罪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主体为特殊主体B.主体为一般主体C.主观方面为故意D.客观表现为经常性的对被害人进行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与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参考答案:ACD6. 甲参加了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未来得及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前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B.实行犯C.帮助犯D.未遂犯参考答案:B7. 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体系中的决策主体,主要是指( ) 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B地方权力机关 C国家各级权力机在经济法主体结构体系中的决策主体

3、,主要是指()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B地方权力机关C国家各级权力机关D企业的决策机关C经济法的决策主体,是指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决策权的社会实体,主要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8.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正在使用的电缆剪断卖掉的行为属于( )A.牵连犯B.结合犯C.想象竞合犯D.结果加重犯参考答案:C9. 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

4、贵重物品被损坏。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何种法律?()A甲国法B香港法C乙国法D中国法AD根据民法通则第146条的规定,本题中侵权行为发生地是公海,故无侵权行为地法律可以适用。而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即甲国法或中国法。10. 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 )。 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B只可以继承继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当继父母、生父母先后死亡时,其()。A只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B只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C可以继承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

5、产,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D既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又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C继父母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扶养关系,则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当继子女的继父母、生父母先后去世时,其对继父母、生父母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11.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气。此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乎一致,但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均不相

6、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C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正确的选项为C。12. 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简述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区别。提示 应从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的概念、区别方面对二者进行区分 我国刑法规

7、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 (1)概念及成立条件: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成立条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直接向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情况。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违法者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 (2)区别。适用对象不同:一般自首是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自动投案

8、,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特别自首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分子。供述的罪行性质不同后果不同:特别自首是指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如果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属于同种罪行则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不成立自首。一般自首则不存在这种情况。 13. 甲患有梦游症。一天夜里在梦游时将同宿舍里的乙杀死,甲早上醒来后见状大惊,随即报案。甲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罪B.是受到精神强制下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过于致人死亡罪D.是睡梦中无意识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14. 行政性垄断是否应纳入反垄断法范围。行政性垄断是否应纳入反垄断法范围。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

9、重要组成部分,其主旨在于保障公平竞争,防止限制竞争的行为,保护竞争者、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统一和竞争秩序。行政性垄断是按照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对垄断进行划分而得出的一种垄断,它与经济性垄断并列。行政性垄断是指凭借政府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状态和行为。行政垄断应纳入反垄断法范围的主要理由是: (1) 行政垄断在我国的特殊性。在我国当前的市场垄断行为中,行政垄断无疑是首当其冲的,行政垄断由于体制的原因、思想意识的原因、法治的原因等,根深蒂固,危害极其严重,治理难度极大。但是,行政垄断不能根除,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从长远来看,制止行

10、政垄断必需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法律对制止行政垄断的规定必须切实可行和富有力度。毋庸置疑,将制止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之中,必然是遏制行政垄断的重要选择。 (2) 行政垄断比经济垄断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从经济方面来说,首先,行政垄断降低了经济效益,阻碍了经济进步,损害了全社会的福祉。其次,行政垄断妨碍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打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延缓了市场经济的发育。再次,行政垄断直接损害了被保护企业之外的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被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最后,行政垄断直接和间接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从政治方面来说,首先,行政垄断是孳生腐败的温床。其次,行政垄断导致政企不分,政府效率低下,阻碍

11、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3) 反垄断法规制行政垄断具有多方依据。其一是法律进化、专业调整的理论。行政垄断行为不但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更是一种排斥、限制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法将所有的排斥、限制竞争的行为都统统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集中研究其限制、排斥竞争的特点,发挥专业化调整的优势正是法律进化的结果使然。其二是外部调整的思考。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不能只局限于行政系统,如果将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仅寄托于政府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或者政府系统内部的相互监督,其实际效果难以达到我们预设的目标。应该建立具有高度独立性和广泛执法权的机关对其进行规制。其三是反垄断法功能的多元化,使它更能够担负起规制行政垄断的重任。反垄断法

12、的目的已经由一元主义日益趋向多元化,保护竞争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是反垄断法的目的之一,建立统一的大市场并维护这个市场的有效竞争更是反垄断法的重大任务。其四是国外事例的借鉴。综观当今世界,反行政性垄断是转型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且不可避免的任务,中国也不能例外。 综上所述,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行政垄断严重的危害性,消除行政垄断已经成为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因而,我国反垄断法将行政性垄断纳入规制范围,并以专章形式予以规范和调整。 15. 强奸罪致人死亡,属于( )A.结果加重犯B.想象竞合犯C.法规竞合犯D.转化犯参考答案:A16. 某药厂在未取得批准

13、文号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其开发的药品,销售金额达200万元,结果导致5名用此药者死亡。该药厂构成(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生产、销售假药罪C.生产、销售劣药罪D.以上罪名均不成立参考答案:A17. 下列规范或其表现形式,哪一些不能被看做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 ) A在我国,由县、乡两级国家权力机关发下列规范或其表现形式,哪一些不能被看做是我国“正式的法的渊源”?()A在我国,由县、乡两级国家权力机关发布的决议、决定B社团章程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军事法规AB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的正式法律渊源 A、B两项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而C、D两项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 18. 凡是我国缔结或

14、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不论犯罪分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不论犯罪分子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罪行发生在我国领域内还是我国领域外,只要犯罪分子在我国境内被发现,我国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 )正确答案:错19.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什么?答案: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1)该意思表示须包含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2)该意思表示须完整地表达了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内容;(3)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识别。 n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1)合同行为: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2)实践行为:交付标的物;(3)要式行为:采用特别表意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20. 领馆的设立地点由( )决定。 A派遣国 B接受国 C派遣国和接受国共同 D使馆馆长领馆的设立地点由()决定。A派遣国B接受国C派遣国和接受国共同D使馆馆长A2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存在下列哪种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患重病期间 B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存在下列哪种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患重病期间B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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