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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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交易合同书合同编号:三林2018第 号甲方(卖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乙方(买方):身份证号:根据2018年 月 日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公开竞价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由乙方采伐销售标的范围内的林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林木基本情况(一)地点: ,林地界线附图纸标示,具体位置四至范围见乙方签字认可的万分之一地形图红色边线闭合区内(见附图)。(二)树种:桉树。(三)设计范围:见图纸。以万分之一地形图红色边线闭合区内的桉树林木为准。(四)林木质量标准:以该片林地上现有的桉树林木现状为准。(五)合同标的

2、林木:图纸范围内整体林木。二、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00元)。无论实际采伐林木面积、实际出材量与电子交易清单中所列预计采伐面积、预计出材量是否一致,合同总价均不做调整。(二)乙方须于2018年 月日前支付人民币 元整(¥: .00元)。(三)乙方参与电子交易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合同价款,由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直接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四)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 .00元),乙方应在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当期电子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待合同履行完毕,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退还给乙方

3、(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五)本合同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扣除广西林权交易中心应转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 开户行: 广西柳江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 号: 2546 1201 0106 0654 7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照执行、等相关交易管理制度,接受广西林权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六)乙方按时交清林木款、合同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计财科即开具相关收款凭据,乙方凭该凭据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乙方凭该合同,到甲方领取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后,到林木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如乙方未在约定

4、时间内交清上述款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即违约,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销售。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清上述款项,私自采伐非指定范围内或指定范围内的林木的,视为乙方盗伐甲方林木,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七)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负责生产成本费用(包含采伐、看护、集材、协调、销售、管理、税费及所有施工设备、材料、燃油、安全生产(包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帽、药品等)。三、双方责任与义务(一)双方约定,林木采伐许可证按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1.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后,甲方提供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材料:交易合同书,给当地林业局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函、委

5、托书及租地合同复印件等,由乙方负责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及费用。2.由甲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六)所约定的事项后,甲方将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交付乙方。(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及下属生产单位的日常业务管理规程,对乙方进入现场采伐、运输的具体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警告和处理,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2.如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种方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在乙方付清合同价款后,甲方应及时提供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材料,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3.如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第2种方式

6、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甲方应负责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约定如期交给乙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林场内部的具体砍伐手续,并尽力配合乙方进入现场砍伐及运输。4.对涉及到林地范围内的、故意阻扰乙方具体砍伐、运输业务工作情形的,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干扰纠纷情况,但不保证能处理、协调成功,因群众干扰纠纷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采伐林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负。(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前或未按照合同约定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场进行采伐作业。取得采伐许可证后,双方先核对无误并指认边界线后,由甲方核发进场采伐通知书,乙方才可组织人员进场采伐作业。作业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

7、的管理和监督。2.乙方不得无证采伐、越界采伐、超限额采伐,不得无证运输,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须根据甲方的技术规程开辟或维修运材道路、搭建工棚。甲方将林区原有林道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需要进行维修由乙方负责,新林道的开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设计的路线及要求开设(具体路线设计见伐区道路设计图),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另行开辟新林道的,需经甲方同意。维修原有林道和开辟新林道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维修和新开的林道必须无偿给甲方使用,开路时需要经过相邻第三者的土地或损坏到其地上附着物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自负;乙方新开林道所损坏的木材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在

8、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公路、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等一切赔偿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木材运输完毕后,乙方须将林区道路恢复至汽车可顺利通行的状态,负责拆迁工棚,清理工棚周边的环境卫生,同时恢复原工棚住址的林地至可正常使用状态,即对林地恢复原状。4.乙方不能随意向当地周边村屯群众承诺给赞助费、过路费等各种费用,如有承诺乙方必须兑现,否则造成群众干扰林地生产经营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解决不了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以支付乙方承诺给群众的各种费用。5.乙方在进行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应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生产标语和

9、警示标语、做好农民工和司机等相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棚选址确保安全,并给农民工购买和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备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须对伐区内的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及时登记造册管理,农民工进场施工或者人员变动须提前或在当日告知甲方,且将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备一份给甲方。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需要转移民工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民工转移到安全地带,若乙方不按要求转移民工的,乙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不退还,并由甲方组织转移民工,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所交纳的合同履约金中扣除。若由于乙方不慎或其它原因引起火灾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若在采伐过程中发生人员伤

10、、亡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6.乙方须严格按照伐区作业的技术规程进行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采取保护措施,为施工人员配备防护服装、安全帽、防砸鞋等劳保用品。7.乙方在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应保护好林区的生态环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林区植被的恢复。8.乙方不能拖欠伐区生产人员工资,否则,因拖欠人工工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或转让给第三人或由第三人采伐或销售,否则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如被甲方发现转包或转让或转雇佣第三人

11、或实际是由第三人采伐或销售的,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没收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甲方可对该片林木另行发包销售。四、采伐运输期限标的范围内的林木生产采伐和调运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乙方逾期未完成木材采伐及调运且未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的,视为乙方放弃对未采伐及未完成调运的木材、柴火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该部分木材、柴火进行处理,无需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乙方无权干涉。五、乙方采伐林木时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木材生产技术规程,林木采伐结束后按三门江林场伐区生产检查验收实施细则执行,伐区验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结账、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伐区验收不合

12、格的,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如乙方返工后仍不合格的,甲方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合同货款中已将新开、维修林道(包括桥梁、涵洞修建)及包干赞助(或赔偿、补偿)相关村屯(或集体、个人)等费用让利给乙方,故乙方开设、修建的路、桥等须无偿无条件供甲方使用,且在合同终止后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七、甲方风险告知、乙方承诺与交付(一)甲方郑重告知乙方:本合同所采取销售方式为活立木包青山销售模式,该销售模式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甲方将图纸范围内的整体林木的收益、安全责任、法律责任整体打包销售、转让给乙方,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产品(权利)瑕疵、权属纠纷、承包(租赁)关系不清、村民

13、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农作物赔偿赞助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面积、采伐方数与预计采伐面积、预计出材量不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乙方投资竞标该片林木有可能盈利,也有可能亏损,乙方应对标的范围内的林木、林地情况及社会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风险预估,甲方已就可能发生的风险状况在价格上给予极大让利。甲方有关部门可以协助乙方协调相关村民关系,但不保证协调结果符合乙方的要求。(二)乙方承诺:乙方签署参与竞买本合同标的林木的相关文件即表明乙方已认可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告知的全部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申请开具的木材运输证记载的

14、数据不作为计算实际采伐量的证据。乙方不以实际采伐面积、实际出材量与电子交易清单中所列预计采伐面积、预计出材量不一致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合同总价款或要求甲方给予补偿或赔偿。(三)本合同生效后,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合同交付义务,标的范围内的林木即由乙方自行管理,林木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需共同遵守。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违约,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有关部门证明和双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实

15、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与签订、履行本合同等有关的争议,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及本次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和销售清单等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三门江林场伐区生产检查验收实施细则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 电话:经办人: 签订日期: 2018年 月 日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三门江林场办公楼专心-专注-专业附件:三门江林场伐区生产检查验收实施细则为加强木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木材生产工序及伐区成果验收,提高我场木材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三门江林场木材生产销售管理办法及三门江林场监理实施办法,为确保木材生产安全、优质、高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伐区检查验收内容及指标要求(一)生产质量1.采伐范围:按采伐设计范围进行采伐作业,不允许越界采伐。2.伐根高度:要求伐根高度10厘米(一代林从地面算,二代林以上按伐口到萌芽点算),伐根合格率达95%以上。3.开建和维修林道:要求报分场同意后技术规程要求,路基实地宽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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