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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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卷烟物流分公司送货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送货车辆管理,提高送货车辆使用效率,全面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和市局(公司)重庆市烟草行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渝烟局 安200141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一、管理原则公司所有送货车辆由送货部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坚持“管车必 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 的原则。二、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能(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送货部负责公司送货车辆管理工作,部长为车辆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分管部门负责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送货部下设小车 队

2、,设车队长(兼调度员)一名,车辆管理员一名,车辆技术安全管 理员一名。车队长协助搞好送货车辆日常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 学习、安全月检,并开展驾驶员安全工作检查和督查,搞好日常送货 车辆和应急送货车辆的组织调度工作;车辆管理员负责送货车辆车籍 档案、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及车辆油耗、行驶里程、车辆费用等管 理工作;技安员负责车辆维修审核及车辆技术安全管理工作。2、成立送货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中心分管送 货部领导任组长,送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副主任、送货 部副部长、安保部副部长,送货车队长(兼调度员)、车辆管理员、 技术安全员等组成。驾驶员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驾驶员的资格

3、审 查、安全教育、安全监督和送货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二)车辆安全管理职责1、分管送货车辆安全领导职责(1)对本单位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主要负责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各级领导机关、行业上级有关车辆安全 管理规定。督促制定本单位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岗位安全 责任。(2)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研究完善送货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采取防范措施,制定防范方案,落 实安全整改。(3)实行车辆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督促逐级签定安全目标责任 书。(4)坚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队伍安全防范意识, 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5)发生重、特大事故要亲临

4、现场,组织抢救,做好事故调查 和调查处理的领导工作。(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查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2、送货部安全管理职责(1)对公司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驾驶员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安排驾驶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车定人管理制度。(2)负责送货车辆技术和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做好派车 记录管理。对每次线路调整,送货车辆调整安排要有准确的调整时间 记载,便于安全责任的划清。对于临时调派送货车辆要有派车单,送 货临时调车由车队队长直接调度,送货业务外用车,经部门负责人签 字同意后方能出车,杜绝部门用车公私不分,安全责任不清的现象。(3)负责送货车辆油耗、维修及其它费用定额

5、或控制指标管理。 送货车辆维修和加油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4炭责与公司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其内容分解落实到人, 与驾驶员逐一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5)自觉接受安保部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并且同安保 部门一道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对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 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3、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职责(1)驾驶员严格按部门安排进行定车驾驶,按照谁驾驶、谁负 责原则,驾驶员对所驾车辆安全负责。(2)驾驶员出车前和收车后进行例行车辆安全检查,带病车辆不 得出车。(3)驾驶员应将送货车辆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位置,未按公司要 求定点停放要进行相应经济处罚,若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要承担相

6、应 经济和行政处罚。(4)严格节假日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节假日必须封存所有送货车 辆(包括各单位回司停放的送货车辆),并把车钥匙和手续交部门负 责人保管。(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车辆安全法和重庆烟草行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十三不准”即:不准私自出车,公车私用。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定人定车。不准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凡因私自搭人出现伤亡事故公司不 负任何责任,一彳聿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不准私自带学徒。不准酒后驾车和开疲劳车。不准开带病车”审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超员、超载和人货混装。不准运载与本单位无关的物资(经公司领导批准除外)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打移动电话或其它防碍安

7、全行车 的行为。不准将车辆交给领导干部驾驶(市局党组批准的除外)不准乱停乱放。送货车辆回公司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送货中途停车应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因素。不准超速行驶和抢会、抢超、抢道行驶。库区内外车速不得超过 公司安保部门规定车速。不准超出规定送货区域和送货线路行驶。(6)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驾协或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每年不 得少于12次,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驾驶员给 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半年以上不参加学习的正式职工待岗处理,招聘 员工予以辞退。确因公事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 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并将安全学习考 勤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三、

8、车辆管理(一)车辆档案1、公司所有送货车辆统一建立车籍档案和车辆技术安全档案, 实行一车一档。2、车籍档案内容见附表一(重庆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送货车 辆档案管理表)3、车辆技术档案内容见附表二(重庆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送货 车辆大、小修、维护情况登记表)4、驾驶员档案内容见附表三(重庆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送货 驾驶员管理登记表)5、驾驶员资格审查内容见附表四重庆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 送货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二)车辆划转1、公司所有划出、划入送货车辆必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送货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过户,及时完善转籍手续,坚持 先转籍后交车的原则。2、公司所有划入送货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

9、驶证正副本、汽车登 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保险卡、养路费缴费单、路桥卡、汽车缴 讫证、车船使用税、车辆钥匙等相关物件,确保车、证、物三者相符。3、驾驶员保管的随车车辆的相关的证件、卡以及资料,驾驶人 员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何种情况造成丢失,所产生的后果由车辆驾驶 员自行承担。(三)车辆调度1、日常车辆调度(1)公司所有送货车辆实行定人驾驶,根据送货工作需要动态 调整。因送货线路调整优化或驾驶员因故、因病不能出勤,由车辆调 度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临时调整申请,报经分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调整 安排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交送货管理员通知执行并留档备 查。(2)车辆调度员严格按照送货线路统筹排序及出货时

10、间的要求, 依次指挥各送货车辆按时到相应站台取货。驾驶员在站台装货不得无 故停留,装货后应迅速离开,以免影响下一车次的货物装卸。对于未 调度的车辆应在固定停车位置等候调度指令不得擅自提前到送货站 台排队装货,以免造成拥挤,保证出货站台通畅运行。2、应急车辆调度(1)遇到节假日送货高峰期,车辆调度员要组织调动应急车辆 进行应急装货、应急送货,保证送货工作正常开展。(2)遇到车辆故障或交通肇事等因素,送货车辆无法继续作业, 车辆调度员应调度应急车辆及时对接送货。(四)车辆停放1、库区车辆停放主城八区各单位原则上指定一辆车(接送职工上下班)开回公司 停放,其余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中心库区停车场。所有车

11、辆无论作业 时间内外均不准乱停乱放,不得占用行车道停车,阻碍其它车辆正常 运行。回公司停放车辆每月停车费控制在300元以内,凭票据实报 销。2、送货途中车辆停放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将车辆 停在可停车范围内,严禁乱停乱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 承担。(2)送货过程中若遇较长时间的限制停车,应及时告知车辆调 度员,与公司车管部门一道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解决。未协调好之前, 仍应严格遵守交管部门规定。3、车辆停放要求(1)库区车辆驾驶员应服从车辆调度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严格 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用行使车道,杜绝影 响现场正常工作秩序的情

12、况发生。(2)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驾驶员,送货部将视其情节轻重对 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严重者报请公司给予处分。(3)工作时间以外在非指定地点停车和无人管理的停车场停车 或停车手续不全和公车私用等情况下发生车辆被盗或损毁的,按车辆 净值或损失金额的10%进行赔偿,同时取消当月安全补贴和年度安 全目标奖。如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 送货车辆一律不准外租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外租外接,必 须由部门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由车辆调度员统一调度。私自出车或 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驾驶(含本中心驾驶员),一次扣减年终安全目 标奖金200元,累计三次以上正式工驾驶员待岗一个月,招聘驾驶 员予以辞退。

13、(五) 车辆维修1、坚持车辆定点维修的原则,公司所有送货车辆统一在公司指 定的修理厂维修,特殊情况在外维修,应经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方 可在外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2、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每月的26、27、 28日到指定修理厂月检,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维修, 确保行车安全。3、车辆进厂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对所维修项目提出申请,经技安 人员鉴定签字后,方能进厂维修。对超出维修项目的须按程序重新提 出申请,报经技按人员鉴定签字后,才能进行维修。4、车辆进厂维修实行驾驶员跟车监督制度,对维修项目及更换 的材料签字负责。5、技安人员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6、下列维修保

14、养记录应记入车辆技术档案:(1)更换总成以及主要零配件;(2) 车辆保养时间以及材料内容;(3) 二级维护作业时间以及作业内容;(4) 方向、制动、传动等涉及车辆安全行驶部位的换件作业。(六) 维修申报1、坚持逐级请示逐级申报原则。驾驶员根据送货车辆状况以及 常规维保要求,据实提出维修及保养申请,按以下程序审批同意后, 前往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或维护保养。2、车辆配件价格或者维修费在10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填写 物流中心车辆维修申请单,技安员核查项目和价格,队长核准实施维 修;维修金额在1000-3000元以上(含1000元),分管部门负责人 核准后实施维修,维修费在3000元以上以及车辆需改

15、装、增减内外 部设备、改色喷涂的,底盘大修、发动机大修、全车大修、事故维修 及非指定修理厂维修需事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 方可实施维修。3、车辆轮胎更换按以上维修申报程序办理。4、车辆维修换件及更换轮胎旧件实行指定地点存放。(七) 车辆油耗1、送货车辆统一在公司定点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在非指定加油站加油,需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外加油,否则费用不予 报销。2、车辆油耗实行百公里油耗标准管理,根据车型不同、车况不 同,确定相应的百公里油耗标准(见附表五),每月测算按月考核, 油耗标准超标10%以上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3、根据实际运行状况,对在使用过程中油耗指标产生较大变化 的车辆,部门车管人员应会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检验后,适当 调整百公里油耗标准。4、油料费的审核。驾驶员凭加油卡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驾 驶员每次加油完毕后应立即将加油回执单交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本 月25日各驾驶员在加油站打印本月本车加油清单交车辆管理员汇 总,并由车辆管理员编制送货部本月各车辆油料使用汇总表(见附表 五),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阅后 交财务部,同时在部门内部予以通报。非指定地点发生的加油费凭审 批单和随行送货员签字证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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