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作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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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北科技大学文件名称:学籍管理作业方法文件编号:F01W13制定部门:进修部教务组制定日期:89.6.16分发单位教务学务总务秘书会计人事技研图书电算进修部进修学院安环中心军训系所修订纪录修订日期单据编号修订容摘要页次版本90.2.14进修推广部更名为进修部B91.2.193.7原注册人数统计修订为注册人数统计:教务组删除5.1.1.3中的注册程序单5.1.1.4原核对注册程序单上总务组之缴费章修订为核对出纳组缴费总表清单1/5C91.2.19删除5.2.1.7中的申请人须于编码簿上签名领回5.2.2原人工书写方式,将学生、入学资格核格文号书写于空白证明书上。修订为计算机输入学生与入学资格

2、核准文号。增订5.3.2.4以与书面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2/5C91.2.195.4.2.1原休学通知单修订为复学通知单5.4.2.2.1原亲洽教务组与通讯报到两种修订为5.4.2.1.1亲洽教务组办理复学者应发给注册须知。删除5.4.2.2.2与5.4.2.2.33/5C91.2.195.6.7原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换发学生证申请单修订为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换(补)发学生证申请单5.7.1原开学二周后各系承办人将注册程序单与出纳组缴费总表清单核对修订为开学二周后各系承办人核对出纳组缴费总表清单4/5C91.2.197.5原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换发学生证申请单修订为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换(补)发学生

3、证申请单5/5C92.3.285.1.1.3将此之计算机档案送出纳组制发缴费四联单,出纳组另行寄发缴费四联单。修订为将此之计算机档案送银行制发缴费四联单,并另行寄发缴费四联单。1/5D92.3.285.4.2.1应持复学通知单到校申请复学。修订为应持复学通知单于开学当日到校申请复学。3/5D92.3.285.4.2.2复学生如为延修生开学后选课后再缴费。修订为先至教务组以加退选单办理选课。3/5D92.3.285.4.2.3缮造复学生并入在学生资料文件一份送出纳组印缴费单。修订为复学生凭教务组于加退选单上所核之章与选课时数径至总务组缴交学费。3/5D92.3.28删除5.4.2.43/5D 9

4、2.3.28原5.4.3寄发缴费单。删除。原5.4.4修订为5.4.3;原5.4.5修订为5.4.4;原5.4.6修订为5.4.5;5.4.7修订为5.4.6;原5.4.7.1修订为5.4.6.1;原5.4.7.1.1修订为5.4.6.1.1;原5.4.7.1.2修订为5.4.6.1.2;原5.4.7.1.2.1修订为5.4.6.1.2.1;原5.4.7.2修订为5.4.6.2;原5.4.7.3修订为5.4.6.3。3/5D92.3.28原5.4.8学籍表与休学登录簿之注记修订为5.4.7学籍表之注记;原5.4.8.1修订为5.4.7.1;原5.4.8.2本学期复学生应在前一学年休学登录簿上方

5、填注已复学。修订为5.4.7.2不复学依个别情况在学籍表备注栏填注二休续休自动退学或未复学。4/5D92.3.285.6.1由教务组核发学生证每人一枚修订为由教务组核发学生证每人一4/5D F01W13-01A文件编号F01W13文件名称版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学籍管理作业方法页数1/5一、目的:为规学籍管理作业标准二、围:凡本校进修部教务组职员与学生均适用三、权责: 3.1注册程序与学籍管理:教务、学务组 3.2修业证明之核发:教务组 3.3退学作业:教务、学务组 3.4休学与复学:教务、学务组 3.5更改年籍之办理:教务组 3.6学生证之制发:教务组 3.7注册人数统计:教务组四、定义:依据国

6、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学生手册五、作业容: 5.1注册作业与学籍管理 5.1.1注册作业 5.1.1.1注册通知单拟定与发放:学期末为办理次学期开学注册事宜本组应先拟定开学日期与学生应须知。 5.1.1.2未本组拟草案后会签相相关单位经过长官核阅即进行意见整合与草案之修正送印制定案之报表。 5.1.1.3期末考前二三周将注册须知转发各班班代发各班同学。注册之办理准备工作将休退复学毕业等异动数据输入于计算机数据中完成应注册将此之计算机档案送银行制发缴费四联单,并另行寄发缴费四联单。 5.1.1.4核对缴费总表清单无误后则盖注册章于学生证。 5.1.2学籍管理 5.1.2.1当本校有二年制在职进修班

7、新生入学需设置学籍时应由教务组与电算中心编排学号后键入计算机中。 5.1.2.2当新生被录取到本校时,应由教务组依据新生资料寄本部新生入学通知通知新生入学与注册。 5.1.2.3新生于入学当天需依据本部新生入学通知缴交相关资料,并由教务组分发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学生学籍记载表于三天后收回,教务组核对学生所缴教务组核对学生所缴资料无误后按系别归档于学籍簿。 5.1.2.4经本校研究所在职专班入学考试录取后,至教务组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资料送教务组。 5.1.2.5新生入学需设置学籍时应由教务组与电算中心编排学号后教务组核对学生所缴键入计算机中建文件,教务组核对学生所缴资料无误后按系别归档于学籍簿

8、。 5.1.2.6制作学生证开学后交班代发下。 5.1.3.7新生学籍表依组别活页装订成册,即学籍簿。 5.1.2.7新生学籍簿首页之前应放置点以便检调。 5.1.2.8在学生学籍簿由各承办人管理。文件编号F01W13文件名称版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学籍管理作业方法页数2/5 5.1.2.9历届毕业生学籍簿依毕业学年度放置资料室由教务组统筹保管。 5.2修业证明之核发 5.2.1核发流程 5.2.1.1受理申请单:收受申请单。 5.2.1.2确定退学学生学籍簿资料:包括、出生年、月、日、退学年、月,肄业系组查核。 5.2.1.3印制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修业证明书:根据退学学生学籍簿填写制作修业证

9、明书。 5.2.1.4编号:每件受理修业证明案,连同申请人等数据输入于编码簿,以方便业务考察,以学期加流水号逐一编列,编列于证明书右下方。 5.2.1.5代判:由部主任代判即送文书组。 5.2.1.6用印: 即送文书组用印。 5.2.1.7发放:学生于三个工作天之后发给申请人。 5.2.2制作方式:系采计算机输入学生、出生年、月、日,退学年月肄业系组、年级与入学资格核准文号。 5.3退学作业 5.3.1退学生依形成方式可分四类:学业不与格退学、自动申请退学、未注册未复学而自动退学、操行成绩不与格退学。分别订定其管理程序。 5.3.2学业成绩未达标准学生。 5.3.2.1学期学业成绩不与格科目学

10、分数,达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二分之一者。 5.3.2.2修业年限届满,依规定延长年限仍未修足应修之科目与学分者。 5.3.2.3外国学生、侨生、蒙藏生、原住民学生、视障、听障学生、派外人员子女学生与大陆地区来台学生,其学期学业成绩不与格科目之学分数,达该学期修昔学分总数三分之二者。 5.3.2.4以与书面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 5.3.3自动申请退学学生 5.3.3.1教务组受理申请 5.3.3.1.1学生因不得已事故申请退学,须向教务组领取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休退学申请表。 5.3.3.1.2提出退学申请时应办妥离校手续,并缴交离校应办事项之各单位核章退学申请表与学生证。 5.3.3.1.3各

11、单位核章之退学申请表送至部主任核准。 5.3.3.2经核准之自动退学案应随时将、学号、退学日期、等事项书写登录于学籍簿。 5.3.3.3汇集各系退学生,提供相关单位参考。 5.3.4逾期未注册与未复学之自动退学 5.3.4.1注册完毕时进行清查: 5.3.4.1.1未注册者,指无故不到校注册,亦未于规定期间请准休学。 5.3.4.1.2未复学者,休学期间已满,未申请继续休学者。 5.3.4.2注记与登册文件编号F01W13文件名称版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学籍管理作业方法页数3/5 5.3.4.2.1未复学者,注记于休学登录表。5.3.4.2.2未注册与未复学之学生,依学则规定应予退学,均须登录于退

12、学簿上或计算机退学文件。 5.3.4.3以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 5.3.5操行不与格退学:教务组收到学务组之会办案应登录于簿册。 5.3.6年度完毕后各类退学生应合并,再依年制、系组、学号编排,缮制退学生名册与统计表存查。 5.4休学与复学 5.4.1休学作业 5.4.1.1学生如因重病(须经公立医院证明)或特殊事故(须经学生事务组查证),得至教务组领取国立台北科技大学进修部休退学申请表申请休学;经各单位核章后,向教务组申请办理休学。如无特殊原因,休学申请表应于期末考前办妥(毕业生须于毕业考之前办理休学)。 5.4.1.2学生每次得申请休学一学年。休学累计以二次为原则,期满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等原

13、因需再申请休学者,得酌予延长休学一次。 5.4.1.3休学手续完成后,由教务组收回休学申请表与学生证。 5.4.1.4休学学生学籍表由承办人暂时保管。 5.4.1.5休学学生学籍表集中后按该学期申请单日期整编再活页夹订。 5.4.2复学作业 5.4.2.1受理复学:申请休学学生应持复学通知单于开学当日到校申请复学。 5.4.2.1.1亲洽教务组办理复学者应发给注册须知。 5.4.2.2先至教务组以加退选单办理选课。 5.4.2.3复学生凭教务组于加退选单上所核之章与选课时数径至总务组缴交学费。 5.4.3查核已复学开学后查证复学生是否完成选课与缴费。 5.4.4学生申请复学,复学时仍应在原肄业之学系与相衔接年级肄业。休学时,学期未完毕者,复学时不得申请补考,并应入原休学之学年或学期肄业。该休学期间已有之成绩概不计算。 5.4.5复学手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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