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制造标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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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 塑胶模具事业部标 题模具制作工艺标准规定文件编号文件版次A1生效日期 2012-1-1页 数1/ 41.0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注塑模具的加工标准和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工模部。2.0 外观要求2.1 模具交付前需安装铭牌。位置在模具操作侧方凳子的左上方,横向放置。2.2 模具交付前外表面喷漆。在操作侧方凳子竖向用颜色漆喷上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和模具编号;字体为黑体,5050以下模架字高10mm,5050以上模架字高10mm。2.3 安装有方向性的模具,在操作侧用颜色漆喷上“”标记。2.4 锁模片喷黄色漆。2.5 模架进厂经检验合格后,在各板有基准

2、标记的一侧的左下方横向用字码打上模具编号,右下方横向用字码打上模板编号(从上码模板开始用1、2、3、标识) 。2030以上用10mm字码。2.6 模架基准面标记不能损伤。2.7 模架表面不得有对刀痕、油污、毛刺、缺口、裂纹、尖角等缺陷。2.8 冷却水进出处用10mm字码图纸要求打上组别编号(1IN,2IN ,3IN ;1OUT ,2OUT)。3.0 通用加工要求3.1 除成型部分外,所有未做要求的棱边均倒角2*45。3.2 烧焊部位须修顺,且不能留有明显的痕迹。3.3 退位螺丝孔、水口拉杆和复位弹簧孔应用铣床加工,以保证各孔的深度公差在0.1mm以内。(避空孔除外)。3.4 分型面锁扣应安装下

3、模板上。3.5 导套底下面加工10*0.5深的排气槽(直通模外)。3.6 顶针板的限位块高度公差为0.1mm。3.7 模具分型面及无粗糙度要求的表面可留均匀的刀纹、油石纹、砂纸纹、但不能有粗糙的火花纹、线切割和打磨痕迹。3.8 在加工时中应注意对型腔表面滑块面、导套、导柱表面进行合适的防尘、防屑、防锈、防划(踫)伤措施。FIT模时,注意突出部位的保护和明确模具动作顺序,以免踩模。*3.9 FIT模时,不能加工和打磨基准面。(基准面不能用打磨机打磨痕迹.必要时可以磨床加工)3.10 FIT模时,必须区分受力面和对胶面。受力面承受锁模压力,封胶面只接触但并不受力。 塑胶模具事业部标 题模具制作工艺

4、标准规定文件编号文件版次A1生效日期 2012-1-1页 数2/ 43.11 FIT模时,作定位用的原身止口、INTERLOCK、PARTINGLOCK的各受力面以及滑块与压紧块之间的受力面均不能打磨,必须用机械加工的方法配作。3.12 所有零件部件必须按图纸加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加工结果不符合图纸必须及时通知有关设计人员。4.0 浇注系统加工要求4.1 唧嘴球面R和小端直径必须加工至图纸要求。4.2 圆形分流道错位不超过0.2mm;分流道转角处圆R1.0。4.3 主流道和垂直型分流道、主浇道应抛光至1000#,分流道应抛至600#。4.4 分流道末端有排气槽。近料位处W*5(长)*0.

5、03(深),然后10(宽)*0.5(深)直通模外(W尺寸根据分流道直径确定)。4.5 冷料井末端应有排气槽。近料位处W*5(长)*0.3(深),然后10(宽)*0.5(深)直通模外(W尺寸根据分流道直径确定)。4.6 针点细水口须加工斜度,以保证产品入水处无浇口冷料。4.7 浇道直径10以下。5.0 成型部份加工要求5.1 各自制件用合适字码在适当位置上打上产品标识;标识方法如下; 模具编号零件编号顺序号 (标识区域铣低0.8mm)。*5.2 电极用合适字码在适当位置打上电极编号。5.3 有方向的镶件用合适字码在适当位置要上方向标识。相配的镶件也在对应位置打上方向标识。5.4 不允许用烧焊的方

6、法来固定镶件和为镶件防转。5.5 多型腔模具用反字码在型芯适当部位打上顺序号(1,2,3);透明件除外。5.6 试模前必须将模具清洁干净,不得有铁屑、油污、杂物等。5.7 首次试模前,型腔部分抛光至400#。型芯与脱模方向角度大于75的表面抛光至600#。刀纹,火花纹必须去除。对透明件,型芯、型腔部分的均抛光。5.8 为防止粘上模在型腔部分增加脱模阻力只能采取喷砂、晒纹、保留火花纹和加工出均匀倒扣的方法,不可用打磨的方法。5.9 成型部分烧焊须得到设计工程师或客户的批准。5.10电火花加工面积小于20*20mm,火花间隙粗公单边-0.15mm精公单边-0.05mm;电火花加工 塑胶模具事业部标

7、 题模具制作工艺标准规定文件编号文件版次A1生效日期 2012-1-1页 数3/ 4面积大于20*20mm但小于50*50mm,火花间隙粗公单边-0.2mm,精公单边-0.1mm;电火花加工面积大于50*50mm,火花间隙粗公单边-0.3mm,精公单边-0.1mm。*510(1)加工高亮(镜面)模具时请注意火花粗细度与深孔火花,注意保护型腔5.11 透明件精公应抛光至1000#砂纸,型腔、筋(柱位)、分型面精电极应抛光至600#。所有粗公应抛光至240#。5.12 CNC加工单一平面,曲面封胶不留余量;单一斜面(插破位)封胶余量0.03mm,平面与曲面复合封胶,平面.(靠破位)不留余量;*5.

8、13 抛光应注意保证轮廓线清晰。抛光时成型面与封胶面的交界处用锯片或胶纸沿分界线贴上。6.0 抽芯机构加工要求6.1 滑动面加工深0.5mm的油槽,油槽与滑动方向成45角,间距为1520MM。6.2 多个斜导柱及拉勾(弹前模用)的作用距离公差不大于0.1mm。6.3 弹弓波仔有预压(23mm)且压缩量不可用尽(留23mm)。6.4 油缸前后行程不可用尽(各留5mm)。*6.5 斜顶面与型芯面平齐或比型芯面低0.05mm(防止铲胶)。7.0 顶出系统加工要求7.1 顶针近料位处1520mm的范围内进行铰配加工,其余部分的孔径比顶针直径大1-1.5mm避空。7.2 有托顶针(扁顶/司筒)避空高度比

9、最大顶出行程大5mm避空。7.3 顶针(司筒)头与沉孔在高度方向的虚位为0.05mm。7.4 顶针防滑可采用保留粗的火花纹或加工R1*0.5(深)的均匀防滑槽。*7.5 顶针面为异形时,应采用顶针做单边定位防转。7.6 顶针长度大于300时,绞配顶针孔应采用在机械方式。7.7司筒配合长度最少比最大顶出行程大5mm。7.8 加工型芯部分的顶针孔或顶管孔应采用铣床或数控,不可在普通铣床上加工。*7.9 不可采用打塌头的方式消除顶针、镶拼、分模线等地方出现的批锋。8.0 冷却系统加工要求8.1 堵塞运水孔必须加工台阶孔,且用铜/铝枝紧打。8.2 密封圈槽必须严格按图加工,且按要求选用标准规格和密封圈

10、。 塑胶模具事业部标 题模具制作工艺标准规定文件编号文件版次A1生效日期 2012-1-1页 数4/ 48.4 必须按图加工喉牙,喉牙底孔尺寸如下:(仅适用PT和BSPT) 喉牙规格1/2, 孔尺寸11.7攻牙深度20 mm8.5 冷却水道间距5070mm,水道距设产品表面1620mm。9.0 其它加工要求:9.1 不可将弹簧和螺丝磨短使用。9.2 不可擅自将顶针直径磨小使用。9.3 所有外露工艺孔在模具交付前必须堵上。9.4 不可擅自将模具零部件进行热处理。10.0 贮存、防护要求:10.1 模具存放时,突出部份朝上,标识向外。10.2 各零部件做好防锈措施,重要成型面要用纸皮或胶板遮盖。10.3 一套模具的零部件集中存放;细小零部件用合适容器存放,并做好标识。10.4 模具交付时,成型部分、浇注系统喷防锈油;滑动部分加润油或黄油;斜导柱、导套、导柱、定位结构加黄油。11.0 本标准规定了模具的加工制作标准工艺通用要求, 120请注意*号蓝色字体 核准 审核 制定 李平星 2012年1月1日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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