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给排水常见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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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大家收集了一些生活给排水常见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给大家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个参考!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1.4条规定:“住宅的给水总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 不应布置在套内。”有以下几个疑问(!)高层住宅的生活分区供水立管(设远传水表或IC水表除外)一般 设置在卫生间内(套内)。那么,分区供水立管(包括热水分区立管)算不算给水总立管? (2)阳台排水 立管算不算雨水立管? (3)阳台地漏排水立管,一般是布置在阳台处。那么,住宅阳台属不属套内?解析:(1)分区供水立管(含热水立管)不应设置在本户套内。理由:1)因住户在装修时加以隐蔽, 给后期维修管理带来不便。

2、2)占用住户使用空间。(2)根据深圳市“深规【2007】326号”文规定:“禁止建筑阳台排水进入市政雨水管道系统”。故阳台 排水立管不应视为“雨水立管。(3)住宅阳台应按套内计。理由:1)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5.1节,住宅阳台属套 内空间。2)当前的房屋销售,住宅阳台一般也要计入建筑面积。3)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第8.1.4条条文解释:“屋顶雨水排水立管若设置在阳台,则在其维修时,需进入住宅套内,从而影响住宅 套内空间的使用”。总之,住宅阳台属于套内。2、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厨房排水可 否在其下

3、一层与卫生间排水合并,并用悬吊管?解析: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2.7条条文解释较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为防止卫生 间排水管道内的污浊有害气体窜至厨房内”,厨房排水横支管不可和卫生间排水横支管混接。但对于排水横 干管,是允许厨房排水立管合流的。此外,厨房排水立管与卫生间排水立管可共用一根通气立管。3、按规范规定,阳台及空调冷凝排水应间接排放。有哪些“间接排放”措施?解析: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3条条文说明,所谓间接排水,即卫生 设备或容器排出管与排水管道不直接连接,这样卫生设备或容器与排水管道系统不但有存水弯隔气,而且 还有一段空气间隔。

4、而空气间隔大小,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3条执行。 在具体设计中,可采用间接排入雨水口、室外明沟、散水坡、花池和绿地等处。而对于居住建筑的阳台排 水,尚应按照深圳市规划局“深规【2007】326号”文的规定,即排入室外污水管网。4、冷凝水的间接排放(漏洞),如何实现?位于底层冷冻站的排水如何解决?解析:(1)要求空调机冷凝水间接排放,是为了防止雨水系统中的有害气体和臭气窜入室内,污染室 内空气。现工程中对于冷凝水间接排放的做法,有以下几种形式:在建筑物适当位置,集中设置漏斗(或 开式容器),将凝结水管汇集后,排至漏斗(或开式容器),再进入雨水系统。将凝结水

5、管汇集后,排入 雨水口、室外明沟、散水坡、花池和绿地等。将凝结水管汇聚后,经室外水封井排入室外雨水系统。其 中的第和第种做法,应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4条和4315条。(2)对于位于底层或地下室冷冻站的排水(一般为空调管道系统冲洗水,或系统事故排放水),均应间 接排放,做法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314条和4315条。5、阳台排水进污水系统中,由于采用的磁性翻斗地漏较贵,开发商不愿意采用,怎么处理?解析:建议对以下各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后,选用实惠而又合理的方案:采用普通地漏加存水弯。住 户一般会定期冲洗阳台,存水弯的水封,会定期

6、得到水补充。阳台采用普通地漏,并在阳台排水立管排 入污水检查井之间设置水封井,以隔绝有害气体和臭味溢出。也可选用新型防臭地漏、自动密封式地漏6、厨房在何种情况下要设置地漏?办公楼的开水间是否要设置地漏?解析:(1)厨房(住宅)内设有落地式污水池或有其它易产生溅水用水器具、地面需要经常冲洗时, 应设置地漏。另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2.8条条文说明,经业主同意,厨房(住宅)可 不设地漏。(2)根据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第437条“开水间应符合下列要求:。应设置洗涤池和 地漏,并宜设洗涤、消毒和倒茶渣设施。”这是考虑公共引用场所经常需刷洗器具,及倒有剩茶、剩水等,

7、 极易产生溅水,这样也正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5.8条“应设地漏”之规定。7、地漏到底要不要设置存水弯?解析: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5.10条,应优先采用直通式地漏并设置存 水弯;另根据该规范第4.5.9条,地漏也可不设置存水弯,但必须保证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第7.3.6条规定给水管可敷设在污水管下面,而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13.2条(强调)规定给水管只能敷设在污水管上方。两者是否冲突?解析:设计时应满足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13

8、.2条,即给水管能能敷设在污水 管上方。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42 条,水池溢流水位以上空间要求在进水管2.5 倍以上。但对于进水管较粗的大水池,有效水位以上净空可能达到500600mm,较难满足上述规范要求。 怎么处理?解析: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4.2条规定是指,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 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但对于生活饮用水池(箱) 的构造和配管,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12.2条规定,即进水管应在水池 (箱)的溢流水位以上部位接入,进

9、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等于进水管径的管径,但最小不 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10、在给排水标准图集中,所有阀门井、水表井都有砖砌和混凝土两种形式,分别适用于无地下水和 有地下水两种条件,但排泥井只有一种砖砌形式的井,此类型排泥井,是否也适用于有地下水条件呢?解析:根据国家标准图集室外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05S502总说明中第8.4条内容:除排泥湿井 外,砖砌井均按无地下水情况设计。因此可推论,图集中砖砌排泥井作法,可适用于有地下水情况,也可 适用于无地下水情况。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3.3.3条规定,污水截留倍数应根据早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卫生条件、 水文等因素经计算

10、确定。条文较为笼统,能否结合实例,介绍具体如何计算?解析: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3.3.3条及其条文说明,已较为详细地介绍了截流倍 数的选用原则。另根据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14.4.2条规定:截流管截流倍数一般采用13倍。在 具体工作中,还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如工程重要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合理选择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的截流倍数。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第4.7.4条规定,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但雨水口连接管通常在车行道 下,根据该规范的第4.3.7条,其覆盖土至少0.7m。但若选用双算或多算雨水口,则雨水口连接管需选用 d300或以上管径,在加上管道壁厚,雨水口连接管内

11、底埋深必然大于1m,导致雨水口深度必然大于1m, 从而与前述规定矛盾。如何解决?解析:当雨水口连接管选用d200时,应同时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7.4 条所要求的“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和第4.3.7条所要求的“覆土至少0.7m”。当雨水口连接管选用d300及以上时,应优先满足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37条规定, 即保证车行道下管道覆土深度至少为0.7m。13、对于大体量的商场,防火分区内的给排水管道如何穿越防火卷帘(或穿梁)?解析: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从防火卷帘旁边穿越。梁下挂板(但仍位于防火卷帘上方),由建 筑专业预留好管道敷设空间。直接穿梁敷设,但须经结构专业同意。但无论采用任何方式,管道都不得 影响防火卷帘的正常使用。14、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34条规定:“新建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应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十二层以下”包含“十二层”吗? “住宅建筑”是否包括公寓式住宅(有厨房)、工厂和学校的集体宿舍?解析:(1)“十二层以下”应包含“十二层”。(2)“住宅建筑”包括公寓式住宅(有厨房)。工厂或学校的 集体宿舍是否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要事先取得本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设局)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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