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投标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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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招标编号: JNCG2009(GK)-004 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九年七月三十日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NCG2009(GK)-004 招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代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监 督 部 门: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目 录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5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说明-

2、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五、开标和评标- 12 -六、授予合同- 16 -七、其他- 16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说明- 18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18 -二、项目概述- 18 -三、设备需求清单- 19 -四、 售后服务- 24 -五、 其他- 24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5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货物)- 2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43 -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的

3、委托,就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JNCG2009(GK)-004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数字化网络监控工程系统软硬件集成能力,具有投标货物(主要的视频采集及监控中心设备、等离子大屏幕等)的经销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

4、别授权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3、具有安防行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有从事远程监控系统的经验(需提供工程实例证明),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招标文件于2009年 7月30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 2009 年8月20日9:30(北

5、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0578-5085393招标代理机构:方政 联系电话:0578-2567677 传真:0578-2567677政府采购中心:朱伟华 联系电话:0578-5093149 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9年7月30日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列表项目名称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方 政联系电话0578-2567677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保证金1、人

6、民币10000元(不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投标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帐号:2010000392380252、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帐户直接划至招标投标中心帐户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8月20日上午9:30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 一 套正本 四 套副本开标时间2009年8月20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75号)开标时须提交的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

7、照副本、资质证书、投标货物(主要的视频采集及监控中心设备、等离子大屏幕等)的经销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业绩证明。资格审查资格后审。采购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后面内容如与前列表有不一致的,以前列表为准。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号标示的为不可偏离指标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偏离该条款,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

8、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有需求的景宁畲族自治县林业局。2.2 “招标代理”系指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生产标的物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

9、织均为合格投标人。(1)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具有数字化网络监控工程系统软硬件集成能力,具有投标货物(主要的视频采集及监控中心设备、等离子大屏幕等)的经销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3)具有安防行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有从事远

10、程监控系统的经验(需提供工程实例证明),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4)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确保驻场实施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评标程序。4. 投标费用4.1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均需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所招标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 招标公告

11、(2) 投标人须知(3) 招标项目需求说明(4)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5) 投标文件格式(6) 评标办法6.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8月10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景宁畲族自治县审批中心网站(http:/)通知所有潜在招标人。6.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景宁畲族自治

12、县审批中心网站发布。6.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6.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 要求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 投标文件组成8.1 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组成。9.

13、投标文件内容9.1 资信文件内容:(1) 投标函;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交); (5)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6) 投标人资格声明;(7)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8)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信文件;9.2 技术文件内容:(1) 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等;(2) 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 项目班子成员配备表;(4) 项目设备清单(不含报价)(5) 产品技术响应表;(6) 备品备件清单 (7) 投标货物的经销代理证书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8) 产品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9) 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0)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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