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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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三方) 合同编号: 当户(甲方): 证件号: 住所: 电话: 典当行(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址): 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抵押典当,丙方以其房屋作抵押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房屋情况抵押房屋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估价为 元。 第二条 当金数额 当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典当期限 1. 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当期不足 天的,按 天计算。 2

2、. 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综合费用、当金利率1. 综合费用为月 %,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2. 当金利率为月 %,于签订本合同的每个月期满的对应日支付。不足一月的,在赎当或续当时交纳。提前赎当的,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当期不足 天的,按 天计算。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典当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2. 甲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六条第三、四、五、六项所列的足以影响

3、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当金本息。3. 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 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乙方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当金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向甲方追索。4. 乙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当金给付甲方。 5. 甲方赎当完毕,乙方应及时返还当物及有关单据。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2. 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 天与乙方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

4、费。3. 甲方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买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4. 甲方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乙方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5. 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

5、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当金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6. 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甲方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7. 甲方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8.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1. 丙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丙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丙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2. 丙方

6、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乙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乙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3. 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乙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乙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乙方备案,提交给乙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

7、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第八条 抵押物的保险1. 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 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本合同项下当金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 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 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

8、,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3. 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4. 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5.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甲方损失。2.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 日即形成绝当,乙方有权按照

9、约定处理绝当物品。3. 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4. 乙方因实现本合同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交易过户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丙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丙方承担,乙方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 /日的违约金。 第十条 赎当 1. 甲方在本合同期满赎当时应当偿还当金及利息。 2. 甲方可提前赎当。逾期赎当的,甲方除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按逾期天数和本合同第四

10、条约定的比例支付逾期限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每日按当金数额的 增收罚息。第十一条 续当1. 如果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当金,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续当综合费用。逾期或付清前期利息和续当综合费用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 %。2. 续当时应签订续当凭证,本合同之补充。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十二条 绝当 1. 典当期满或没有在 日内办理续当手续,也不赎当的,即为绝当。2. 依本合同第一条估价金额,绝当物品估价不足 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 万元的,由乙方委

11、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所得收入由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3. 丙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丙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丙方和抵押物的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 日内,丙方或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

12、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 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第十六条 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房地产管理部门存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提示条款乙方已提请甲方、丙方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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