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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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处理医疗纠纷转载自三个字_年_月_日19:48阅读(0)评论(0)分类:个人日记oo中o大随着社会的进步,患者法律和_意识的提高,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患者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为如何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仍然困难重重,苦不堪言。现就处理的难点和对策分析探讨如下。_处理医患纠纷的难点及原因1.1医患纠纷数量急剧上升自医疗纠纷案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和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院的医疗纠纷数量以每年_%左右的速度上升,增加的纠纷中_%以上均是无过错纠纷。这样一来导致处理纠纷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大幅度增加,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加大。条例扩大了事故范围、更公正了鉴定程序、提高了赔偿标准,进一步落实了患者的权利,给患者及其家属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条相对畅通的途径,使患方和医方的地位更平等了。使得患者很方便、很容易进行投诉和提起诉讼。特别是医疗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更让患方产生了错觉,只要“挑起”纠纷、提起诉讼,就是医院和法院的事了,只等着拿钱了。1.2医患双方的矛盾突出,协商处理难度增大医患双方“零距离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双方“唇_舌剑、斗智斗勇”,最终筋疲力尽。究其原因,少部分纠纷的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违背了有关规定,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定为事故,而这类纠纷往往很

3、好处理,因为院方自己心里很清楚,按照条例赔偿标准很容易达成处理协议。但大部分纠纷是医院无医疗过错,有的仅仅是沟通欠缺或一处笔误,如开检查单时误将性别勾错或日期填错等;有的是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引发的,如住院期间病人猝死等。这些病人家属认为医生不负责任、医疗过程中有过错,他们就会邀约_朋友威胁医生,大闹医院,在科室和医院内做反面宣传,目的就是要医院赔钱。多数时候尽管他们来的人很多,但_严密,常是聘请的律师或他们中“见过事面”的人在幕后操纵,只许来者哭、骂、闹、缠、扭,他们认为可以通过这些办法来使医院让步,达到目的。尽管这样严重地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但公安部门也只能出面维持秩序,对可能有过激

4、行为的人给予警告,收效甚微。医院医院因为没有过错或仅有小的过失,往往不会让步或不能满足患方的要求,医院处理这类纠纷非常头疼。近来,个别地方已出现了职业医闹或打砸抢医院的事件,这使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身心也受到严重打击,甚至医生不敢收治重危病人和开展新技术,严重阻碍了医学事业的发展。因此,医疗纠纷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1.3行政调解的难点和医院的困惑_部门参与调解的纠纷中,大部分是患方主动投诉,少部分是医院要求的。一部分病人或者死者家属在医院内未达到目的时,会主动到卫生局告医院,收了费用的律师也会鼓动他们这样。家属还没得到好处,行政调解时患方还是比较有理智,也会派出

5、代表,但患方几乎是把医院处理时的程序重复一遍。因为患方仍然是会将医院已经向他们解释清楚的问题说成“问题”,院方也会再次解释和举出自己没过错的证据。作为调解方的卫生局在这方面也没有执法权,不能判定谁对谁错,大部分纠纷最终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当医院在处理以闹为主的纠纷时,也会主动请_部门协调处理,往往这类纠纷政府相关部门也会出面,哪怕医院没有任何责任,病人也不说医院有无责任,只说自己没钱,为了不让事态扩大,政府也会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要求医院拿钱补偿患方,这种情况笔者几乎每年都会有遇到1-_次,笔者感到非常困惑。1.4医院在诉讼中的困难近年来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医院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投入的人力

6、较少,但也困难重重,抉择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医院往往根据病人的治疗情况,针对患方提出的问题通过专家讨论、借助_、专著、综述、文献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来证实自己的无过错。这本应该是很好的举证,但由于部分主审法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医疗行为本身的风险、目前医学上存在的“未知数”、因个体差异给医疗结果增加的许多“变数”等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仅仅按常规推理,常常不相信院方的举证,更有甚者认为“综述”是作者个人观点。医院此时面临艰难的选择:不预支,法院会以你举证不能判你输;预支,即使你赢了官司也无法收回。再说病人都来告医院的话,医院能支付得起这笔费用吗。这类案件医院一般都会上诉,最终可能赢了官司

7、,但也投入了更多费用和人力。个别案件,即使医院无责任,由于患方扭缠法官,法院也会以社会稳定为由来说服院方给患方一定的补助,而医院此时怎么办。_处理医疗纠纷的对策2.1作为医疗机构要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成立医疗纠纷办公室,设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控机构,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投诉,向患者提供咨询服务。作为医务人员首先要主动、自觉学好和用好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在医疗活动中要维护好患者的健康权、隐私权、知情权,尊重病人的选择权,严格按医疗原则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这样才能减少和杜绝医疗事故和争议的发生。2.2作为患者在医疗行为中,

8、要充分信任和配合医务人员尊重医务人员的人格和工作,接受医疗检查,按时交纳治疗费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要冷静的分析,在医疗行为中,医院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如存在过失行为,该过失行为有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能认定上述几点,构成医疗事故民事侵权或医疗损害民事侵权责任的,患者可以依法进行医患协商、卫生行政调解和诉讼。_人民法院在处理医疗损害民事侵权案件时,应充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不要过分地偏向“弱者”既然国家为了处理医疗事故专门出台了条例,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就应该以该条例为判案依据。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

9、法权益,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庭,加大法官的医学知识培训力度,聘请医学专家组成合议庭来专门审判医疗纠纷案件。2.4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条例为解决医疗争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手术并发症或后遗症中,医疗机构没有过错,按照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给患方增加了医疗负担或痛苦。条例第_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民法通则第_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_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赔偿”。此时的特别法和一般法就有一定的冲突。又如,条例未对医疗事故每种责任程度的具体赔偿比例作出

10、规定,导致各地赔偿比例不一,法官也不好操作。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法,就医疗损害赔偿的实体处理和程序作出单独规定以摆脱目前法律适用上的混乱。2.5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近段时期出现的“医闹”现象以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制定相关的处理程序和处罚规定,完善预案,明确信访、公安、医院和卫生行政等部门的职责,加大处理力度,坚决打击“医闹”。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培训总结范文(二)医疗争议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的处理医疗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

11、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

12、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第六条各科应定期_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第七条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应按病历书写规范、军队医院病历书写与管理规则要求进行书及保管病历资料。第八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第九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

13、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医务、_等部门定期督查。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执业规则,认真履行自己权利与义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急危患者的急救处臵,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权益,改善医患关系。在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替代方案如实告知患者,如不方便告知,应告知患者家属,认真执行接受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病人必须履行签名手续的规

14、定。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各种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以及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时,医务人员应予开具复印申请单,并由医务处审核。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打印、出借或借阅患者病历给患者、患者家属、保险公司、司法机关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规定,对病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认真做好门急诊病历及住院在架病历管理工作。病历的复印和封存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

15、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医疗争议的处理第十四条医疗纠纷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程序进行。医疗争议的处理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_小时之内向医患沟通办公室或医疗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处医疗办或主任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_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_小时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二)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_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医务处牵头成立院内治疗小组或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可能减轻由此给病人造成的损害,注意做好病人家属安抚和沟通工作;及时_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搜集有关临床医学证据;病历复印和封存按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科内难以处理的医疗争议,按争议的类别不同,分别报医务处、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处、医疗总值班或医患沟通办,并_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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