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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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安徽省考试录取公务员公示,欢迎加入安徽公务员考试QQ群:。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推荐阅读】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专项安徽公务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面授】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取有关规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公务员局(如下简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行全省考试录取主任科员如下及其她相称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全省合筹划考录公务员5869名,其中省直机关736名,市如下机关5133名(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筹划)。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考录程序考试录取工

2、作按照制定录取筹划、发布招录公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审批录取等环节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具体组织实行。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如下(1979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1日后来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

3、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年龄规定按人社部发115号文献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如下指1989年4月1日后来出生,30周岁如下指1984年4月1日后来出生。(七)具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规定的其她资格条件。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筹划”、“三支一扶筹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筹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筹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明确规定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在县级如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4、)组织及其她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称团如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合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背纪律行为且仍在解决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解雇未满5年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取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合计未满5年的人员;(5)截至报名时录取未满2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5、工作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全日制一般高校非应届毕业生;(8)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公务员的其她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涉密等特殊职位除外)。报名时间为4月1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安徽省考试录取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有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规定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及省直管县负责解释。(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考试录取公务

6、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订安徽省考试录取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种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与考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精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解决。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三)查询资格初审成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与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她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7日16:00前改报其她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她职

7、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9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准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都市低保人员,可以享有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至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筹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筹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她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8、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与,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如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规定职位的考生除参与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与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有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笔试范畴请参阅安徽省考试录取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4:0016:30 申论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地考点设在

9、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三)笔试成绩。参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拟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拟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明确加试的,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措施等事宜于笔试前发布。五、资格复审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市及省直管县负责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

10、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期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浮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期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规定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规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筹划规定所有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

11、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取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批准报考证明。六、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筹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筹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拟定。局限性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拟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似的,一并拟定为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有关印

12、发的告知(人社部发48号)规定,分别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行。其中,10米4来回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规定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浮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期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七、面试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筹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筹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拟定。局限性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拟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似的,一并拟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原则上采用构造化面试的措施进行

13、。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省、市两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措施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拟定。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筹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与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八、体检与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筹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拟定(总成绩相似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下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负责组织实行,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

14、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国人部发1号)、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5号)、有关修订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及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告知(人社部发19号)、有关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取体检工作的告知(人社部发65号)、有关印发公务员录取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告知(人社部发58号)等规定组织实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原则(试行)和公务员录取体检特殊原则(试行)(人社部发82号)的规定。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做好公务员录取考察工作的告知(国公局发2号)规

15、定组织实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取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九、公示和审批录取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省直各招录机关和各市及省直管县按照职位招录筹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成果、考察状况等,拟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取手续。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浮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与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拟定后进行。录取审批后浮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 2月5日起,我省新录取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面向我市户籍人员招考职位的录取人员须与艰苦边远乡镇签订5年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合同。十、监督检查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解决。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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