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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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区经济 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 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当前应急管理 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预案如下。一、应急指挥系统(一)区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治工作,决 策有关疫情的重大事项。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 简称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区指挥部办公 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1、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全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工作;拟定非洲 猪瘟疫情有关政策;审定各

2、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疫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研究并进行重大工作布署;组织实施、指挥扑灭本区发 生的疫情;监督管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2、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收集疫情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及时调配疫情处理和损失补 助的资金和物资;组织协调并监督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 案;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对各部门、街道的防控工作 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提出启动、停止(解除)相应等级的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3、部门职责(1)区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新闻宣传工 作。(2)区公安分局协助做好疫点封锁、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产品来源调 查等工作,做好疫点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

3、定。(3)交警五大队、六大队负责做好各生猪产品运输检查工作,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的封锁工作和病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 运输等工作。(4)区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对全区中小学食堂的生猪产品进行来源检查,防止疫点生猪产品 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管理。(5)区民政局制订并实施疫点救灾救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指 导疫点、灾区重建和生产自救,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 使用情况。(6)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划拨紧急防疫储备金,并做好应急工作经费的管 理和监督。(7)区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染疫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配合区动防指 做好

4、疫情的控制工作。提供无害化处理地点,并参加无害化处理 过程。(8)区物价局负责物价监控,依法管理生猪产品价格,制止价格垄断,维 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台物价违法行为。(9)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关闭疫点生猪产品交易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生猪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产品监管,做好生猪产品加工、销售、 管理监督工作,参加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工作。(10)区城管局负责取缔生猪产品场外交易;协助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预 防、控制。加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监管, 防止餐厨剩余物用于饲喂生猪。参加染疫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 将需要销毁的生猪产品,运输到环保局指定的掩埋地点,实施掩 埋。(11)区商

5、务局加强辖区市场生猪产品的供应和储备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防止因猪肉市场的波动对市场生猪产品供应产生冲击,维护 市场稳定。 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调查,监测和上报工作。 提出划定疫点和受威胁区建议,提出圭寸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监督指导对疫点内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周围环境的消毒等工作。 指导辖区内生猪产品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追踪、 检疫和监督管理。 对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运输工具等紧 急物资储备方案提出建议。 对无害化处理,消毒和运输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 作出评估。 参与组织对疫点、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12)区旅游局负责做好A级景区饲养动物免疫工作的督

6、促,配合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工作。(13)区卫计局负责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 加强辖区医院食堂的餐厨垃圾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信 息交流与合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面工 作,做好辖区内的有关防疫事项,参加本辖区内生猪产品无害化 处理工作过程,负责无害化处理场地的卫生消杀工作。二、疫情的确认与预案启动(一)疫情确认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疫情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指挥 部报告。2、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区指挥部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 行调查核实,初步认定属于非洲猪瘟疫情或疫点产品的,应立即 将情况报告南京市指挥部

7、,并同时报告区政府。3、有关疫情由上级部门最终确认。(二)预案启动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疫情或确定来自疫点的生猪产品出现时,即启动本预案相应应急措施。三、应急反应非洲猪瘟疫情确认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区指挥部立即 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划定疫点、受威胁区。(一)分析疫情对生猪的来源及其可能扩散的情况立即进行追踪调查,追回已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对生猪产品进行封存、消毒、销毁、无 害化处理。(二)划定范围将疫点生猪产品所在的经营场所定为疫点,将疫点周边5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三)疫情处理疫情确定后,对疫点进行封锁。区动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 和单位,调动疫情处理队伍,实施对疫点进行圭寸锁和消毒,对受

8、威胁区的生猪产品进行排查。1、疫点内采取的措施(1)对生猪产品进行收缴、封存、无害化处理。(2)对疫点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源。(3)在疫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暂时关闭生猪交易市场。2、对受威胁区生猪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排查,对进入受威胁 区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消毒。(四)处理记录区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完整详细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五)非疫点采取的措施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 防止疫情发生。四、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区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应急物 资。在疫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区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向参与处 理疫情的各部门提供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

9、(眼罩、口罩、防护服等)及其他物品等。(二)人员保障1、全区组建非洲猪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区城管局组织20名人员,负责对疫点实施消毒、无害化处理;区卫计局组织10名医护人员,负责对疫点人员实施医护和消毒工作;区环保局组 织5名人员,负责联系和指导实施无害化处理;区公安分局组织10名公安干警、交警大队组织 6名交警,负责对疫点进行封锁和 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转运过程中的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各 街道分别组建15人的应急预备队,负责做好疫情应急防控相关工作。2、区属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服从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以确保及时控制疫情。(三)资金保障对于经营户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所受到的损失,由区财政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规定,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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