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鼎盛彩涂带钢项目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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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安县鼎盛装饰材料厂年产20万吨彩涂带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1.1项目背景文安县鼎盛装饰材料厂始建于2011年5月,位于文安县新镇二村。项目占地7000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彩涂带钢20万吨。主要建筑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等。文安县发展改革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环保违规项目核实证明(见附件5),规模、产品、工艺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文安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对本企业保留该企业的意见和搬迁说明(见附件2),符合文安县总体规划,为文安县预保留企业,同意保留,同时要求企业应于3至5年内搬迁至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文安县新镇镇国土资

2、源所出局了关于本项目的意见,项目符合文安县县土地整体利用规划。文安县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意见,要求企业3至5年内搬迁至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1.2项目主要特点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彩涂带钢20万吨,喷涂聚氨酯烤漆,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废气采用UV光氧催化装置处置,处置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审批手续。本项目有喷漆工艺,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K机械、电子”中“71、通用、专用设备制

3、造及维修”类别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报告级别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文安县鼎盛装饰材料厂于2017年1月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环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和调查,了解该项目的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并收集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在公众参与、类比调查及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编写了文安县鼎盛装饰材料厂年产20万吨彩涂带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1。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本项目产品和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未列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7号)中限制和淘汰类。(2)文安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对本企业保留该企业的意见和搬迁说明(见附件2),符合文安县总体规划,为文安县预保留企业,同意保留,同时要求企业应于3至5年内搬迁至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3)文安县新镇镇国土资源所出局了关于本项目的意见(见附件3),项目

5、符合文安县县土地整体利用规划。(4)文安县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意见(见附件4),同意新镇镇政府的规划意见,3至5年内搬迁至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内。(5)文安县发展改革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环保违规项目核实证明(见附件5),规模、产品、工艺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1.5环评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噪声、固废等,项目实施后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当地环境的改善。本次环评将重点关注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通过预测、类比分析等方法,评价项目对区域内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因此,本项目在工程分析

6、的基础上,以运营期间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分析作评价重点。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建成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设计和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7、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998年11月29日;(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6年4月);(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改委(2011)第21号令;(1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13)国

8、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1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1日;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8)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19)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20)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

9、4号;(21)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3月25日修订;(2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2号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2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冀环办发200770号文;(25)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2010238号文;(26)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冀环办发200765号文;(27)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禁止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2005年9月7日修订),冀环管2

10、005238号;(2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3年11月14日;(2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评文件编制的通知(冀环办发【2012】195号;(30)河北省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通知冀环办发200823号;(31)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2013232号;(32)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8条措施;(3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冀环办发2014165号;(3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

11、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35)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督导加快省级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规划环评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09135号;(36) 河北省水功能区划冀水资200442号;(37)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冀政办发20157号;(38)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省五十条”);(39)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冀环气2015141号);(40)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日)。(41)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廊政发【2013】48号);(42)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廊

12、发【2013】19号);(43)廊坊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廊环领办【2016】18号);(44)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完善环保手续工作方案的通知(廊环办【2016】214号);2.1.2环境保护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3、;(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9)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年 11号);(1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2.1.3项目文件(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文安县新镇镇国土资源所关于本项目的意见;(3)文安县呈现规划局关于对本项目的意见;(4)文安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对本项目的意见;(5)文安县人民政府对本项目的意见;(6)检测报告;(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2.2评

14、价目的与原则2.2.1评价目的(1)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查清建设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为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背景资料。(2)通过工程分析和类别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及相关工程的内容,掌握原材料、燃料、水电等消耗量,查清建设项目污染类型、排污节点、主要污染物及污染源强,算清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排放“两本帐”,找出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3)在现状评价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评价或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4)从经济、技术角度分析论证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必要时提出改善或改进措施的替代方案。(5)通过对物耗、能耗、产品方案及生产工艺和

15、设备的分析,并根据污染物的产生量,评述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6)根据清洁生产水平和环境功能要求,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7)根据当地的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影响评价结果,论证项目选址的可行性。(8)从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物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结论,为主管部分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2.2评价原则(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促进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2)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全面贯彻“达标排放”、“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原则,坚持环评为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服务。(3)注重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实用性,深度和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保环评工作质量。(4)在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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