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皇宫博物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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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伪满皇宫博物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THCG20180003 招标人:伪满皇宫博物院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一月 /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2第六章 图纸11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1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THCG20180003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伪满皇宫博物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伪满皇宫博物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2、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换)填、喷播植草(灌木)籽、铺种草皮、栽植灌木工程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伪满皇宫博物院)。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2.5 采购预算:123.934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园林绿化)要求,2014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3、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2014年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2014年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3.3 20142016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3.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

4、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10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

5、目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 月10日至2018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

6、明材料)。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14时,地点为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伪满皇宫博物院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联系人: 周波 刘若楠 电话: 1采购

7、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联系人:胡海月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伪满皇宫博物院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联系人: 周波 刘若楠电话: 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联系人:胡海月电 话:4电子邮箱:1.1.4招标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THCG201800031.1.5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光

8、复北路5号l.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换)填、喷播植草(灌木)籽、铺种草皮、栽植灌木工程及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 。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园林绿化)要求,2014年至今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9、相匹配的履约能力。(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2014年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2014年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3)财务要求:20142016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10、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现场考察时间:20

11、18年1月17 日10时前投标人自行到达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联系人: 周波 刘若楠 联系电话: 1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 1月17 日 16 时前提交书面投标疑问提交方式: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胡海月电 话:0431-电子邮箱:投标人若未按时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无疑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12、不允许口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29日14 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应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3.4.

1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收款人全称: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全称: 华夏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 账号: 020080 要 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3)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的存款回单以邮件的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以“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保函原件递到采购代理机构

14、项目负责人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各类“村镇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4)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将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打电话4 确认。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2015、2016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2015、2016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5、2016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复印、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电子文件载体为U盘,单独密封,注明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后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此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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