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隐名出资协议范本【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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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个人隐名出资协议范本【标准版】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出资行为。那么,正规的个人隐名出资协议应该如何书写,在签订个人隐名出资协议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和注意事项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个人隐名出资协议范本【标准版】 隐名出资人: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 通讯地址:_ 联系方式:_ 显名出资人: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 通讯地址:_ 联系方式:_ 风险告知:所谓隐名出资人、隐名股东是指虽未被工商注册登记、公司章程等文件记载为公司股东,但是实际出资的人。我国公司法虽然没有

2、直接规定隐名股东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公司法附则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的规定,实际承认了隐名股东的存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隐名出资设立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于_年_月_日在_工商局注册成立,企业性质:个人独资,注册资本:_,注册地址:_。 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厂出资人民币_。 3.公司目前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身份,登记于工商登记材料及其他材料中。乙方

3、名义上在公司出资_元,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负责人。 4.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出资资金来源均为甲方。 第二条 出资来源 1.甲方作为公司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拥有全部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所有权,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对外承担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出资人,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乙方持有的公司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

4、资本金。 第三条 公司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该厂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 2.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出资人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3.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 风险告知:根据隐名出资人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隐名出资可分为完全隐名出资与不完全隐名出资。完全隐名出资是指隐名出资人只认购公司的出资,由显名出资人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权利。不完全隐名出资指隐名出资人不仅认购公司的出资,同时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权利,而显名出资人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经济联系。 第四条 甲、乙

5、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出资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

6、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4.甲方实际负责公司对外与各法律主体,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的交往,同时实际负责对公司的内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事宜。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合法经营,不得因甲方非法经营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有权拒绝甲方要求签署违法文件。 2.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3.乙方不承担公司的投资风险,也不承担公司的法律风险。如对外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乙方需要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4.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对外甲方行为导致公司

7、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乙方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身份。 2.乙方不享受和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乙方也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奖金,与公司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不参与该厂管理。 4.乙方不得对外宣称自己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此身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乙方不得利用公司显名出资人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身份从事对该厂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5.未经甲方同

8、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6.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公司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7.乙方应当积极维护公司的商誉以及甲方声誉,不得作出任何对外可能诋毁和损害公司商誉以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8.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 9.乙方担任负责人期间,未由甲方授权或者同意情形下,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对外以公司名义作出任何行使的承诺或者担保。如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损失的,甲方以及公司均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五条 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由时,本协议终止 公司解散、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9、 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其他协议终止的法定情形发生的。 2.协议终止后,需要将乙方显名出资人持有的资产,应当重新由甲方隐名出资人持有或者指定他人持有。 3.如本协议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协议应当解除或终止。如因一方重大违约造成对方损害的,损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风险告知:隐名出资人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其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心真意的外在表示。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

10、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隐

11、名出资人:_ 显名出资人: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的注意事项: 1、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成为隐名股东的必要条件。 有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利于约束显名股东,确保隐名股东间接行使股东权力和获取收益,并在必要的情况下成为显名股东,避免发生权利旁落的情况。如果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有较大把握,就应当委托专业人士制作协议以确保有效。反之,如果投资人对该项目并不熟悉,只是出于对他人的信任,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投资,无效的隐名投资协议有时更利于日后索回出资,但投资人对“显名股东”的约束力则微乎其微,其在被投资公司的权利也难以主张。 2、出资单据或确认书,是隐名股东履行义务的证明。 隐名股东的出

12、资方式、期限等应当在隐名投资协议中明确,有关出资的转账凭证或交款收据等要完整无歧义,最好让显名股东出具书面文件,确认隐名股东已出资金额和时间。如果隐名股东身份可以向其他股东披露,则建议由公司及所有股东予以出资确认。 3、公司章程,是隐名股东不可忽视的法律文件。 新修订的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对公司内部组织规范的极大自主权,公司章程可能直接影响隐名股东的权利。如隐名股东可能希望尽快分红,但章程却可能对公司分红设定更高的限制,隐名股东的短期投资目标就可能与公司的长期投资计划矛盾。因此,隐名股东对此不能完全掉以轻心,在制定章程时就应通过显名股东表达自己的关切,对持股比例较低的隐名股东而言,这一点更应予

13、充分重视。 4、参与公司管理,是隐名股东保障权益的必要措施。 为防止信息不对称,隐名股东应采取必要措施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管理,尽可能了解公司的动态。根据隐名股东对自己身份的披露意愿以及其他股东的态度,隐名股东可担任或以显名股东名义指派他人任职董事、监事、经理或财务人员,公司的证照、印章、印鉴以及财物资料信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尽量掌控。如参加股东会或其他重大决策,还应注明自己的与会身份及姓名。 5、发现权利被侵害时,隐名股东应尽快采取法律措施。 根据被损害权利的不同情况,隐名股东可采取的措施也不尽不同。 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对隐名股东的规定不算是特别的详细,但是,类似于法律上规定的国家公务员不能从商,所以像国家公务员如果做隐名股东的话肯定是违法的,向任何公司投资之前,做隐名股东就要考虑好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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