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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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人制足球比赛竞赛规程一、竞赛名称二、主办单位三、比赛时间、地点比赛时间:比赛地点:四、参赛运动员资格五、报名日期及办法六、参赛形式及单位七、参加比赛办法比赛采用学部组和学院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两个组别均采用先小组循环赛,后交叉淘汰赛赛制。八、决定名次办法比赛将每一大组分为两个小组。其中学部组共8支代表队,A、B组每组4支代表队;院系组共7支代表队,C组4支代表队,D组3支代表队;每一小组取前两名。每一大组中两个小组的前两名再进行交叉淘汰赛,负者争夺3、4名,胜者争夺冠亚军。小组赛阶段采用积分制。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如积分相同采用如下办法决定名次:(1)先看净胜球,净

2、胜球多者名次列前;(2)其次看进球数,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3)再次看同场竞技情况,胜者名次列前;(4)如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淘汰赛阶段如双方在全场比赛结束时仍未分出胜负,直接执行点球决战,直到分出胜负为止。九、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七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二)执行我校学生手册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三)全场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使用标准5号球。(四)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和队员15名,每场比赛前允许填报15名队员名单,其中7名上场队员,8名替补队员,可替换不超过3名队员,3名队员必须从8名替补名单中选出。被替补下

3、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五)学生不允许担任领队,比赛开始后,不允许更改运动员名单及号码,且每名上场队员必须有自己的球衣及号码。否则不得上场参加比赛。(六)如某队主动提出不参加比赛,则视该队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胜。(七)比赛开始前10分钟,领队或队长主动将上场队员学生证或学生卡送交裁判员处进行检查,没带学生证或学生卡者不得上场参加比赛。(八)未能按时参加比赛,且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该队自动放弃本场比赛,判对方3:0胜。(九)一名队员被出示一张红牌罚令出场或累计两场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十)在比赛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铲球动作,如出现铲球动作,该队员将被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十一)因

4、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及其它原因有意中断比赛,裁判员应通知该队队长立即恢复比赛,在5分钟之内仍未恢复比赛,视为罢赛,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并停止该队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十二)如发现双方球队有君子协定、打假球,经组委会调查情况属实,则取消双方比赛资格,并停止两支球队下一年参赛资格。(十三)如因特殊情况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补足剩余比赛时间(包括罚点球)。(十四)每队服装要整齐,自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服装,服装的颜色要与比赛对方有明显的区别,守门员服装要区别于双方队员

5、,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违者不得上场。(如两队比赛开始前服装颜色相同,按比赛队先后顺序,后者穿对抗衫或换与对方颜色有明显区别的比赛服)。(十五)上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胶鞋或碎钉训练鞋,即:帆布面、胶底、胶钉的运动鞋或皮面碎钉训练鞋,穿着其他任何足球鞋的队员不允许上场参加比赛。(十六)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十七)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戴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十八)如场上队员出现打骂对方及本队队员、观众和裁判员、扔瓶子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追究相关院系领导及领队责任,对肇事学生上报学生处进行处理,并取消其所在院系下一年的参赛资格。(十九)每场比赛要求领队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不允许该队参加该场比赛,视该队自动放弃本场比赛,判对方3:0胜。(二十)奖励办法1 获得学部组、院系组前三名的球队颁发奖杯。2 评选出本次比赛学部组、院系组最佳射手各一名,颁发证书。3 .评选出精神文明奖若干名。(二一)其它事宜1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2 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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