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工作培训教材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487267821 上传时间:2023-06-01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免检工作培训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免检工作培训教材(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免检工作培训教材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 施 指 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编主 审 王秦平主 编 纪正昆副主编 王步步 邬建平编 委 孙会川 舒 彬 江 华 王新宁 王向东 李炳仁 牛国权 何德祥 承德宗 王海东序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近两年来,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起到了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免检工作的目的。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挑战,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新的挑战会更多。要保持经济健康、高速、稳定发展,其中

2、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目前我们面临的外部经济环境非常严峻和复杂,这更要求我们在扩大内需上下工夫。扩大内需的基础是提供有效供给,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国家质检总局作为质量监督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提高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扩大内需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今后将继续坚持扶优与治劣并重的工作方针。在做好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工作力度。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解决因产品质量不高和假冒伪劣充斥市场,抓住影响消费热情和积极性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放心的产品质量信息。简而言之,就是让收入日益提高的广大百姓知道花钱买什么,什么产品质量是好的,把

3、口袋里的钱花得放心,花得值得,满足百姓的消费需求。免检工作作为扶优扶强的一项重要措施,已实施了近两年的时间。一方面,我们看到免检工作在引导消费、扶优扶强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另一方面我们也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以及免检工作实践,对免检工作不断完善和补充。今后,免检工作将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这个中心目标,充分发挥其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作用,唱响主旋律,努力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贡献。在免检产品类别的确定上要选择那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利害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以及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出口量大的产品。在免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质量第一的标准,坚持扶优扶强、宁缺毋滥、保持权威性、不收取任何费用等几项原则;同

4、时,还要做好两个结合,即减轻企业负担与促进企业完善自律机制相结合、严格事前审查与加强事后监督相结合。当前,免检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质检总局总结免检工作近两年的实践,对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7号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发布。为了切实将免检这项扩大内需、扩大出口、扶优扶强的措施真正落实好,帮助、辅导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贯彻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指导免检工作的正确开展,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在原免检培训教材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基础上,针对免检申请、免检审查以及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必要

5、的补充和修改。修改后的培训教材体现了今后免检工作的工作原则、申请程序、申报条件、监督管理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广大企业关心的问题,是为开展免检工作进行培训和学习的一本有实用价值的教材。目 录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免检办法产生的背景 第二节 免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起草过程 第三节 免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第四节 制定免检办法的目的与原则第五节 免检的内涵第二章 免检产品的条件 第一节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节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 第三节 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节 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排 名位于本行业前列 第五节 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的要求 第六节

6、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 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年 内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 第七节 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国家产业政策第三章 免检工作程序 第一节 职责分工 第二节 免检产品目录的确定 第三节 申请 第四节 审查 第五节 审定、公告 第六节 证书颁发与标志使用 第七节 到期复查与扩大范围第四章 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一节 生产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第二节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第三节 其他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节 处理规定附录: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附录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 干问题

7、的决定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附录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 附录5 关于印发实施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质检监函2001006号)附录6 关于公布第一批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200115号)附录7 关于公布2000年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200139号)附录8 关于公布水泥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国质检监200186号)附录9 关于开展2001年度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1149号)附录 10 关于上报2000年2001年免检工作总结及2002年免检产品类别目录建议

8、的通知(质检监函2001005号)第一章 总 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同时,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2000年3月1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2001年12月,根据免检工作一年多的实践以及质检总局成立后所面临的新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对原免检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号的形式重新发布。免检办法的发布实施,是我国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一件好事。免检办法总结了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免

9、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有关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条件、免检工作的程序及对免检产品的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免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免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丰富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对于扶优扶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避免重复检查,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第一节 免检办法产生的背景1991年国家停止评优工作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直在探索落实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有关扶优扶强的措施。一些地方尝试了在监督检查中根据企业的情况,对检查周期采取加严放宽的做法。即对质量不稳定的产品,缩短检查周期;对经多次检查合格,质量稳定的产品,延长检查周期。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开展了免检工作,对连续几

10、年国家、省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监督检查。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各地自行探索。因此,造成各地在免检工作的开展上不平衡,做法不尽一致,免检产品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同时,还出现了一些背离初衷的错误做法:一是有的地方层层推选,层层审查,加重了企业负担;二是有的地方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把“免检”作为“创收”的手段;三是有的地方层层搞免检,致使一些质量水平不高的企业打着免检的牌子,到处进行广告宣传,导致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等。鉴于各地免检工作开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8月份发文,要求各地暂停免检工作。同时,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着手开展调查研究,制订

11、统一规范。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以国发199924号文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对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的,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免检产品”。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3月14日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7号的形式,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节 免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起草过程1997年6、7月,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司在认真研究各地免检办法的基础上,组织黑龙江、安徽、河北、山东等省技术监督局

12、的同志,就地方免检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制定出质量监督产品免检管理办法。后因国家局暂停了免检工作,免检办法的制定工作也随之暂停。1999年底,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又在原免检办法的基础上,重新进行研究、修改,制定出产品质量监督免检管理办法(讨论稿)。经司里多次讨论,并征求了部分省局意见后,形成了产品质量监督免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送局内各有关司、室、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征求意见。2000年2月28日至2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又召集了14个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12

13、家企业代表举行座谈会,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了3次修改,形成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2000年3月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局务会,审议并通过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3月14日,经李传卿局长签发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局令第7号的形式,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免检办法)。免检办法发布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立即组织力量,开始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并于2000年4月底形成了实施细则草稿。5月4日-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组织北京、山东、江苏、江西、湖北等5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山东

14、省青岛市召开座谈会,对实施细则草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5月12日-25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司向地方各省局发文,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地意见。6月20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又发文给机械、轻工、石化、建材、冶金、信息产业、农业、公安等主要行业部门和海尔、海信、联想、宝洁等有关企业,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行业和企业意见。7月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还分别召开有关行业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司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召开司务会进行了研究和修改,形成了实施细则(报批稿)。7月24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局文的形式,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质技监局监发(2000)114号)。第三节 免检办法及其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七号)(以下简称免检办法)于2000年3月14日发布实施以来,对实施国家免检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至2001年12月,已有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皮鞋、尿素、钢筋、水泥等8类184家企业的202种产品获得免检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