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办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须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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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办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须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和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 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 卫生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明、暂住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证明; 本厂产品执行标准; 产品质量、卫生检验报告; 场地证明; 安全、环保、消防验收意见。 办理批发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 法人身份证、暂住证; 卫生许可证; 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7)进货情况说明; (8)场地证明; (9)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诚信经营制度 产销双方的协议书或授权书; (10)

2、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 (11)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12)代理产品的质量标准; (13)代理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酒)。 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 法人身份证、暂住证; 卫生许可证; 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场地证明。11、酒类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酒类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三年,每年实行年检。 12、酒类许可证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批? 酒类生产许可证由省经贸委审批,批发许可证由市经贸局审批,零售许可证由各县(区)经贸局办理;惠城区范围内在市工商局、仲恺工商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由市经贸局核发酒类零售

3、许可证,在惠城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由惠城区经贸局核发零售许可证。 13、无证生产、经营酒类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无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酒类生产、经营业务的,由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酒类产品,并视其节轻重,处以违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既无酒类生产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的,由酒类专卖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其生产设备,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

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按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规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将受到没收生产设备、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有关原材料,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处于2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5、问:对散装酒的销售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散装酒盛装容器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识,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经营者及其联系电话。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

5、严重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问:对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有什么限制? 答: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17、问:酒类流通随附单如何实施?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答: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

6、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随附单内容应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数量、单位)等内容,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按以上规定,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主动开具随附单,要单随货走;酒类零售经营者(含宾馆、酒店、酒吧等)应主动索取随附单,要一货一单。违反规定的,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向社会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酒类区域总代理合同书-东莞律师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根

7、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

8、: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08年 月 日起到 年月日止。(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10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

10、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

11、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

12、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

13、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3)区域总代理授权

14、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 方负责。(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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