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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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名称: 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 发生日期:1981年4月 17 日 发生单位:湖南省湘潭市某工程公司 原因类别:制造缺陷,充装过量。 伤亡人数:死亡 3 人,伤 4 人。经济损失:6 万元事故经过:1981年 4月 17 日下午6点20 分,湖南省湘潭市某工程公司一住户,一只瓶号为3294 的YSP 15型钢瓶突然发生爆炸,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后,又遇明火发生燃烧。爆炸后燃烧所产 生的冲击波震碎窗玻璃波及30m远,强烈的火焰烧着了室内家俱衣物,并将室外10余m远的 树叶烧焦,造成3人死亡, 2人重伤, 2人轻伤的惨重事故,住户一家4口,烧死3人。直接经济 损失 6 万元。 ,事故

2、原因分析: 据查,该瓶系湖南省岳阳市某县机械厂 1980年9月出厂的产品,用户自元月 30日从某炼油厂充装液化石油气回来后一直未用,并存放在五屉柜后的房角里。按规定,这种型号的瓶子容积为355升,但实测结果只有3012升。比标准少了538升。 气瓶皮重实测为1503公斤,而使用单位在气瓶上用油漆标写为170公斤。因此使充装时比 规定充装量又多装了 197公斤,相当于多装3509升。综上所述造成这次液化石油气爆炸原 因是: 1气瓶制造质量低劣。一方面此爆炸瓶的实际容积比标准容积小 538升,另方面未进行热处理,钢瓶爆破时体积膨胀率为o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 用户为了多装气,将气瓶的皮重

3、多写了 1. 97kg,结果造成了钢瓶的严重超装。3. 元月30日充装时温度较低,当时气温为0C左右,放直近三个月后,4月17日据湘潭市 气象台提供的资料表明,当天的气温为30C。由于温度升高,液化石油气的体积膨胀,满液后 随着温度的继续上升,瓶内压力急剧上升而爆炸。气柱间夹杂着砖、石、瓦块及钢瓶碎片,并飞向四方。强大的气浪使液氯工段的414m2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的厂房全部倒塌,相邻的冷冻厂房部分倒塌,附近的 办公楼及距厂区周围280余间的民房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厂房内的液氯贮罐、计量罐、汽化器等设备 及管线均受到损伤损伤及破坏。爆炸中心的水泥地面被炸成一个深1. 82m、直径6m的大坑。有

4、一只重为 1735kg的一吨液氯钢瓶被气柱掀起,飞越12m高的高压线路,坠落在离爆炸中心30余m远的盐仓库 内。爆炸碎片飞向四面八方,在收集到的碎片中,有一块重0. 8kg,飞出830m远;一块重为?2. 5kg的 钢瓶封头飞越厂区,飞行过程中打断一棵直径Scm的树干,穿越离爆炸中心85m处的居民住房砖墙,落 地后又蹦起将一老大娘砸死。这次事故,共有10. 2吨液氯外溢,气化扩散,波及面积达7. 35平方公里,由于氯气浓度极 高,厂房炸塌,造成死亡59人,中毒及重伤住院治疗的779人,门诊治疗的420余人。直接经济 损失63万余元。事故原因分析:经调查分析,理化试验及进行小型钢瓶的爆炸验证,这

5、次事故首先是一只 0. 5 吨的液氯钢 瓶由于内部介质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粉碎性爆炸。其碎片击中、击穿周围的液氯钢瓶,又导致另 外4只液氯钢瓶爆炸, 5只液氯钢瓶被击穿,还有13只液氯钢瓶被击伤和严重变形。上述被击 中、击穿的钢瓶瓶体及残骸上均有明显的击穿孔及伤痕。根据收集到的钢瓶残骸碎片验证分析及查实,首先爆炸的o. 5吨液氯钢瓶(其使用编号为 电化30号)是北京金属结构厂1978年制造出厂的产品,材质为16MP,壁厚为8mm,容积为 415升,原重为237kg。从制造的原始资料、数据的核实及爆炸后的残骸碎片试验分析,制造质 量是符合标准要求的。该钢瓶的残骸碎片收集到 121 块,占原重的 20

6、, 5,多数碎片重在0. 5kg左右,其内,外表面比较光滑。其中有较大的两碎片(长分别为950mm, 1200mm,宽为25mm),从中部到边缘有明显减薄趋向,中部厚度为7. 7mm,断面边缘厚度在2mm下,大部分 碎片厚度为45mm。根据爆炸现场当时出现的异样黑烟特征及对现场收集到的黑灰进行分析的结果,证实是 某种有机物在钢瓶内与液氯发生化学反应而导致爆炸。经查证,电化30号钢瓶于1979年2月 开始启用,先后使用过 16次,最后一次是8月29日充装,当天运至温州市药物化工厂的氯化 石蜡工程, 8月30日开始使用, 9月2日用完, 9月3日将此瓶又运回温州某厂, 9月7日上午 又进行充装液氯

7、,下午发生爆炸。温州市药物化工广氯化石蜡工段是采用 300 号液体石蜡与氯气反应,生产氯化石蜡。其工 艺设备简陋,企业管理混乱,无安全操作规程,钢瓶内氯气直接通过紫铜管插入氯化反应釜进 行反应,中间无缓冲器。流量计、压力表、调节阀及防止倒灌装置,在使用液氯钢瓶时又开真空 泵,将瓶内液氯吸尽用光,当真空泵停下之后,导致氯化石蜡倒灌入钢瓶内。根据当时生产、投 料等实际情况,已证实氯化石蜡倒灌钢瓶百余公斤。温州某厂液氯工段是液氯生产,充装单位,在生产,充装中无安全操作规程及必要的管理 制度,其操作人员缺乏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当时,在充装液氯前没有按气瓶安全监察 规程要求对钢瓶进行检查和清理,也

8、没有核对空瓶的重量就进行充装液氯。由于上述原因不 仅导致过量充装,而且也导致氯化石蜡和液氯在钢瓶内发生化学反应,促使钢瓶内温度上升、 压力激增,引起片化 30号液氯钢瓶粉碎性爆炸。事故教训:事故名称: 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发生日期:1979年4月8日发生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某单位职工家 原因类别:充装过量伤亡人数:伤 11 人。事故经过:1979年 4月 8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某单位一职工,将一只新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完后放在 厨房内,不久钢瓶自行爆破,瓶内石油气大量泄出,遇明火后又发生二次爆燃。使 11人受伤,数 间房屋墙壁倒塌,地面下陷。事故原因: ,一是钢瓶实际容积比规定值小1. 5升,即使是

9、正常充装,也必然造成超装;二是钢瓶材料 不符合要求,是用沸腾钢(08F)制造的。事故名称: 液氯钢瓶爆炸 发生日期:1979年9月7日 发生单位:点江省温州某厂 原因类别:违章操作伤亡人数:死亡 59人,中毒(伤)779 人。 经济损失:63 万余元事故经过:1979年9月7日13时55分,浙江省温州市某厂液氯工段液氯钢瓶突然发生爆炸事故, 这次事故共有 5 只液氯钢瓶爆炸,又有 5 只液氯钢瓶和计量罐被碎片击穿。当时,巨响震天,烟 气弥漫,大量的液氯汽化气和化学反应生成物形成巨大蘑菇状的气柱冲天而起,高达40余m.事故名称: 氧气瓶爆炸发生日期:1981年10月10日发生单位: 南京市 东郊

10、某 社办五 金厂原因类别:违章操作 伤亡人数:伤2人 事故发生经过:表 5-1 爆炸 氧气 瓶材 质分 析安全监察规程要求。分析结果见表5 11981年10月10日下午2点30分,南京市东郊某社 办五金厂从南京晶体管厂制气车间拉来一只氧气瓶(氧气瓶于10月9日下午4点充装,压力为12MPa),当日下午2点38分开始 用焊枪对冲头加热进行淬火处理, 1分钟后工件加热结束。 焊工关闭焊枪的瞬间, 氧气瓶 及减压阀发出哨子尖叫声,焊工想再去关氧气瓶阀,刚站起来,气瓶就发生爆炸,发出雷 鸣般的巨响,气浪将他摔出3m多远,受重伤。当时在场的2个模具工听到尖叫声,向外跑, 刚跨出两步时,被气浪冲出8m多远

11、,2人身体都受伤,并烧坏大腿。气瓶爆炸后成碎片, 均碾成平板, 拣回5块总重102斤比原来重量111斤少9斤(其中有一块可能炸落在水塘内未 找到),拣回最大的一块离爆炸地41m,其重量为59 5斤,其它4块炸后在屋内重量各为16 斤、95斤、95斤、75斤。、生产作业是在简易场所内进行,面积约15m (南北宽8m,东西长5m),工场南北两侧均 为生产车间,西侧是用水泥石头砌的40cm厚,有后墙,东侧与外畅通无墙,氧气瓶用绳固 定在电线杆上。 爆炸后南北两侧房屋的墙均被气浪冲破, 北侧山墙被冲塌后气浪将隔壁 300kg重的锻工加热炉向北推移lm多,西侧石头水泥墙爆塌。最重的一块气瓶碎片59 .

12、5kg, 象炮弹一样,从墙洞飞出。固定气瓶用的200mm直径钢筋混凝土电线杆被炸断,向后倾斜。 房顶瓦片全部被气浪冲掉或成碎片,一辆自行车被炸坏。事故原因分析:为了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南京市劳动局及时召开气体厂事故分析会议, 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分析研究, 大家认为: 1气瓶材质经过试验和分析, 质量是 符 合 气 瓶这只爆炸气瓶是上海某容器厂,1973年产品,于1980年?月作2 25MPa水压试验。气 瓶碎片有明显拉伸现象,测厚最薄5 5mm,其它各点厚度为7 99 5mm之间,碎片成平板 并向外表面弯麴,破口边缘成45度倾角,材料有较好塑性。氧气是南京晶体管厂水电解产品,

13、 在同 一批充装13只氧气瓶中经气体相色谱分析,氧中含氢为1492,这是导致气瓶爆炸的根 本原因。 在爆炸极限内混合气中可燃气的百分比, 氢的容积含量为465959, 即形成 爆鸣性 气体。实际氢在氧中含量已在爆炸极限内。在此爆炸范围内接触明火,是造成气瓶爆炸的 必要条件。而焊工在关闭焊枪时,氢氧混合气体流速降低,火焰迅速越过皮管进入气瓶引起激 烈燃烧,使气瓶内压力突然升高,导致气瓶恶性爆炸。经计算,当时气瓶的爆炸功为70. 3X105J, 爆破的瞬间压力高达84 4MPa。由于爆炸压力高,瞬间时间极短,气瓶瓶体材质受冲击破坏, 破片又撞击电线杆造成破碎多片,冲击时形成很大势能使电线杆钢筋断裂

14、位移lm多,另一片气 瓶爆炸块(最重的一块)受反力作用, 腾空而起,飞过池塘,落在41米远处农田。事故教 训:,1 气体不纯形成爆鸣性气体是这次气瓶爆炸的根本原因。为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 生。在 分析会议上决定:(1)勒令南京晶体管厂停止灌装氧气, 已充装的氧气采取安全放空, 整 顿管理制度, 待有苯检查合格后, 才准开车生产。(2)对全市二十一个气体厂进行安全检查, 严 格控制气体含量标准,建立化验制度,发 玫不合格产品,要追回, 并停车检 查原因。2 认真贯彻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各项规定, 严格气瓶管理制度,气瓶漆色要 鲜 艳 ,谨防充气瓶混用或错灌, 充气时必须建立复验制度。3 气瓶充灌

15、单位及其用户,应建立判别每只气瓶中盛装气体性质的制度。一旦查明 爆鸣性气体,应立即将气瓶内的气体在无明火区域放空,用可 靠方法清洗干净后,确认安全方可 重新 充气使用。事故名称: 氧气瓶爆炸发生日期:1982年10月15日发 生单 位: 江苏 省无 锡某 电 子材 料厂原因类 别: 违章 操作伤亡人数: 死1人事故经 过:1982 年10月15日,江苏无锡某电子材料厂,在氧气的充装中,发生一起气瓶爆炸事故。 该厂氧气站在充装过程中, 5只氧气瓶同时发生爆炸。其中2只烧毁, 1只气瓶完全被炸成 碎片,现场上仅留下瓶头及瓶底座,且瓶底座爆炸时陷入水泥地150mm深处。拾回的碎片飞 离现场最远的达300m。两间充装厂房及旁边的三间平房完全被炸毁;距离爆炸点30m的生产大 楼的窗户玻璃被震碎300余块,室内桌椅等办公用具被气浪冲击移动;爆炸时, 现场仅一人 被炸死,腹部以下全被炸碎, 上身衣服, 头发均被气浪冲光。爆炸时烟尘冲起数米之高,形成 蘑菇云翻滚。事故原 因分 析: 气瓶的使用单位,违反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将原来是储装可燃气氢的钢瓶,不进行 任 何处理,仅把外表深绿色改为天兰色,送去充氧。而充装单位,充装前又未进行严格检查, 误作氧气瓶充装氧气。 当其连续充装时,瓶内原装的剩余氢气与压缩氧气混合成可爆性气体,而发 生爆炸。事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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