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87237950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45.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的履行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合同的履行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合同的履行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合同的履行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合同的履行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的履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的履行(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教学重点:合同履行的涵义,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涵义及其适用条件。 教学要要求:通过本章的的学习,要求求在全面理解解合同履行原原则、规则的的基础上,能能够用其判断断和处理合同同争议。基本本掌握同时履履行抗辩权、后后履行抗辩权权和不安抗辩辩权的涵义和和适用条件,并并注意其适用用的程序和法法律后果。第一节 合同同履行的概述述一、合同履行的的涵义、特征征1、合同履行的的涵义:合同同履行是指合合同当事人依依照合同的约约定全面完成成各自的义务务,完全实现现各自合同权权利的过程和和结果。注意,合同履行行的前提是合合同的有效

2、,合合同无效则履履行亦无效。 2、合合同履行的法法律特征: 它是当事事人实现合同同内容的行为为 是一个行行为的过程 是合同效效力的具体体体现第二节 合同同履行的原则则一、实际履行原原则 实际履行是指当当事人应当按按照合同的标标的履行合同同义务。就是说,合同的的标的是什么么,当事人就应应当履行什么么,不能任意用用其他标的代代替。在合同法中,实实际履行通常常有两种含义义: 一是当事人在在履行合同时时,应按照合同同约定的标的的履行,不得任意以以其他标的代代替;二是在当事人人一方不履行行合同时,也不得以承担担违约责任来来代替合同的履行,对方当事人人有权要求违违约方继续履履行合同。(例如,yc国国际大厦

3、某商商铺98万,支支付违约金998万)实际履行的例外外:1、迟延延履行,标的的物交付对权权利人已无意意义;2、标标的物为特定定物已灭失;3、法律或或合同已有特特别规定。二、适当履行原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是指当事人应应当按照合同同的约定或者者法律的规定定全面、适当当地履行合同同。因此, 适当履行行原则又称为为正确履行或或全面履行原原。我国合同法第 60 条规规定: 当事人应应当按照约定定全面履行自自己的义务。这是适当履履行原则在法法律上的表述述。根据适当履行原原则,当事人除按按合同的标的的履行外, 还应按照合同标的物的的数量和质量量、履行期限限、履行地点点、履行方式式等履行合同同。适当履行行原则要

4、求当当事人在履行行合同时, 履行合同的的各种要素,如履行标的的、履行主体体、履行期限限、履行地点点等都应当是是正确的或者者适当的。当当事人是否适适当履行了合合同, 是决定当当事人是否承承担违约责任任的界限。三、协助履行原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是指合同双方方当事人不仅仅应履行自己己的义务,而且还应当当协助对方履履行义务。如前所述,合同同的履行虽然然是债务人履履行义务的行行为, 但因债权权与债务是相相互对应的, 因此, 债务人在在履行义务时时, 就需要债债权人予以协协助。如果只只有债务人履履行债务, 而没有债权权人的接受履履行,则合同的履履行目的就难难以达到。协协作履行原则则贯穿于合同同的整个履行行过

5、程中,为此,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应当当团结互助、相相互协作。我国合同法第60条明确规规定,当事人在履履行合同中,负有通知、协协助等义务。这这就是协作履履行原则的具具体体现。四、经济合理履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是是指在合同的的履行过程中中,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应讲讲求经济效益益, 维护对方方的利益。经经济合理原则则要求合同双双方当事人在在履行债务中中, 既要考虑虑自己一方的的利益, 同时也要要考虑他人的的利益和国家家、社会的利利益。一般地说, 按按照当事人的的约定所设立立的合同, 其内容本身身就已经充分分地考虑到了了各自的利益益。因此,当事人按照照约定履行了了合同, 也就体现现了经济合理理原则。但是是

6、,在有些情况况下,由于客观情情况的变化或或者当事人约约定的不详, 合同的履行行也会有不尽尽符合经济合合理原则之处处。在这种情情况下, 就要求合合同当事人应应遵循经济合合理原则履行行合同,最大限度地地维护对方的的利益。在合同履行中, 经济合理理原则主要表表现在:(1)债务人人履行债务应应体现经济合合理原则。如如我国合同法第390条规定定:保管人对入入库仓储物发发现有变质或或者其他损坏坏,危及其他仓仓储物的安全全和正常保管管的,应当催告存存货人或者仓仓单持有人作作出必要的处处置。因情况况紧急, 保管人可可以作出必要要的处置, 但事后应当当将该情况及及时通知存货货人或者仓单单持有人。(2) 债务务人

7、应选择最最具经济效益益的履行方式式。如果合同同没有约定履履行方式,当事人应按按照有利于实实现合同目的的的方式履行行。我国合同法第291条规定定:“承运人应当当按照约定的的或者通常的的运输路线将将旅客、货物物运输到约定定地点。”这里“按照通常的的运输路线 就是经济济合理原则的的体现。 (3) 选择合同履履行期应符合合经济合理原原则的要求。例例如,我国合同法第71条规定, 债权人可可以拒绝债务务人提前履行行债务, 但提前履履行不损害债债权人利益的的除外。就是是说,债务人提前前履行不损害害债权人的利利益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前履行。(4)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的要求。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

8、存费用过高的, 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提存所得的价款。(5)合同的变更应体现经济合理原则。例如, 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履行主体的,不得增加债务人的履行负担。我国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百失。”之所以这样规定 , 就是出于使合同的履行更为经济合理。五、情事变更原原则1、涵义:因不不可归责于双双方当事人的的原因,发生生了不可预见见的情事变化化,致使合同同的基础丧失失或则动摇,若若继续履行合合同将显失公公平甚至无法法实际履行,容容许变更或解解除合同。2、适

9、用条件: 1)、有有情事变更的的事实, 2)、情事变变更发生于合合同签订后,履履行完毕前 3)、情事变变更系当事人人无法预见和和防止,亦可可归责于双方方当事人 4)、原原合同继续履履行将显失公公平。例如,出租车公公司与夏利汽汽车公司.第三节 合同同履行的规则则一、履行主体的的规则 合同履行的主体体是指履行合合同债务和接接受履行的人人。一般情况况下,合同由当事事人通过实施施特定的行为为来履行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第三人代替履行行包括第三人人代替债务人人履行和代替替债权人接受受履行两种情情况。1、在第三人代代替债务人履履行义务时, 第三人为为履行主体。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10、人约定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义务, 或者合同的性质决定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义务,不得由第三人代替履行。(义务通常与人身相关,绘画等艺术、代理行为等等)2、在第三人代代替债权人接接受履行时, 第三人亦亦为履行主体体。在一般情情况下, 债权人都都可以指定债债务人向其指指定的第三人履行义务务, 即由第三三人代替债权权人接受履行行。但是, 债权人指定定由第三人代代其接受履行行的, 不得因此此而使债务人人增加履行费费用的负担。在第三人代替履履行时, 注意两点点,第一、代替履履行不得违反法律的的规定或当事事人的约定,或者合同的的性质。第二二、代替履行行的第三人只是是履行主体的代代替, 而不是合合同当事人

11、的代替。因此,代替履行的的后果应由合同当事人人负责。(第三人代替替债务人履行行而不履行或履行不当的的, 债务人承承担违约责任任; 第三人代替替债权人接受受履行不适当当或因此造成成债务人损失失的,也应由债权权人承担违约约责任。具体体见我国合合同法第664条、第65条的规定)。二、履行标的的的规则履行标的是指债债务人应给付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实物、支付货货币、提供劳劳务等。债务务人应当按照照合同的标的的履行,这是实际履履行原则的要要求。同时,债务人按照照合同标的履履行还必须适适当, 即应当符符合当事人的的约定。由于于债务人的债债务性质不同同,对履行标的的正确性的要要求也有所不不同。债务人以实物履履

12、行合同债务务的,履行标的应应符合当事人人约定或法律律规定的规格、型号、数数量、质量。标的物的数数量,应按法定或或约定的数量量和计量方法法确定。凡是是约定或规定定有合理差额额的,交付的标的的物数量在规规定的幅度以以内,其标的即是是适当的。标标的物的质量量,应按当事人人约定的质量量标准履行。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对质量量标准没有约约定或者约定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有关条款或者者交易习惯确确定。如果质质量要求按照照合同有关条条款或者交易易习惯仍不能能确定的,则按照国家家标准、行业业标准履行。没没有国家标准准、行业标准准的,按照通常标标准或者符合合合同

13、目的的的特定标准履履行。对于履行标的,债务人原则则上应全部履履行,而不应部分分履行。但在在不损害债权权人利益的情情况下, 也允许部部分履行。我我国合同法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可以拒绝债务务人部分履行行债务, 但部分履履行不损害债债权人利益的的除外。债务务人部分履行行债务人给债债权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负负担。 无论是全全部履行或部部分履行,如果债权人人同意接受债债务以某种其其他标的代替替合同标的履履行的,债务人也可可以代替履行行,即代物清偿偿。债务人以货币履履行合同债务务的,当事人应当当按照合同约约定的支付方方法支付价款款或报酬。同同时,当事人还应应遵守国家有有关货币管理理的规定。根根据我

14、国合合同 法的规定定,合同对价款款或报酬没有有约定或约定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有关条款或者者交易习惯确确定;如果价款或或报酬按照合合同有关条款款或交易习惯惯仍不能确定定的, 则按照订订立时合同履履行地的市场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政府定价或政政府指导价的的,按照规定履履行。按照我我国合同法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定价或者政府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定的交付期限限内政府价格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时的价格计价价。逾期交付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涨时, 按照原价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时,按照新价格格执行。逾期期提取标 的物或者逾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涨时,按照新价

15、格格执行; 价格下降时时,按照原价格格执行。三、履行期限的的规则履行期限是债务务人履行债务务和债权人接接受履行的时时间。合同的的履行期限应应根据法律的的规定与合同同的约定加以以确定。履行行期限明确的的,当事人应按按确定的期限限履行;履行期限不不明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有关条款或者者交易习惯确确定;如果履行期限限按照合同有有关条款或者者交易习惯仍仍不能确定的的,则债务人可以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可以随时要求求履行,但应当给对对方必要的准准备时间。如果当事人没有有在履行期限限届满前履行行合同,则为履行期期限不适当。那那么,当事人在履履行期限到来来前履行合同同即提前履行行,是否允许呢? 对此,我国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可以拒绝债务务人提前履行行债务,但提前履行行不损害债权权人利益的除除外。债务人人提前履行债债务给债权人人增加的费用用,由债务人负负担。可见,债务人能否否提前履行债债务,可以分为三三种情况: 一是债权人人请求债务人人提前履行,经债务人同同意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前履行;二是债务人人要求提前履履行,经债权人同同意的,债务人可以以提前履行;三是债务人人提前履行不不损害债权人人利益的, 债务人可以以提前履行。四、履行地点的的规则 履行地点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