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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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斯分级管理规定梁北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理 念,切实做好瓦斯防治工作,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必须追查 的原则,做到明确责任,超前防范,分级追究, 强化考核,杜绝瓦 斯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梁北矿瓦斯超限分级管理 规定。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通防科正职是瓦斯治理 业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瓦斯治理技术管理 工作,及时汇报和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负责监督检查瓦 斯治理技术现场贯彻落实情况。(二)通防区正职及主要负责人是通防区管理范围内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协助通防科做好瓦斯治理技术和现场管理工作,与通防科同等考核。(三)安检科正职对瓦斯

2、治理技术措施和标准的监督落实负 责,做好瓦斯治理的现场监督工作。(四) 调度室正职对瓦斯治理措施施工和组织落实负责,按瓦斯治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好瓦斯治理措施的组织协调落实。(五)各业务科室正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 责任,按瓦斯治理要求做好分管业务工作。(六) 各区队正职对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落实执行情况负直接责任,按瓦斯治理措施要求组织生产二、瓦斯超限事故汇报及处置(一)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 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按程序进行汇报, 并做好相 应的记录,存档备查。(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等发现瓦斯超 限后,应立即查明原因, 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并汇报矿

3、调度室。(三)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由矿调度室立即组织处理和汇报。(四)矿调度室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 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汇报情况,并通知通防科、通防区、安检科等相关科室、 区队负责人。同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五) 矿领导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查明原因, 采取措施, 及时处理, 保证安全。(六)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明确撤人、停 电范围,分级管理, 指定专人现场组织, 做到安全排放。三、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是事故就必须追查的原 贝打 追查分析到位, 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4、瓦斯超限事故为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 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 8% 矿井总回风巷、 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 超过0. 7%或其它地点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 相关规定的。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 按分级原则组织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制订消除超限的措施, 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报告, 存档备查。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事故、二级 事故和三级事故。(一)一级事故:1.瓦斯浓度大于3. 0% (含3%), 时间超过3min的。2. 打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大于3.0%并根据喷孔严重性,喷孔煤量在

5、3吨以上,瓦斯浓度较高,持续时间5min以上。发生一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汇报公司调度室,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矿井组织矿领导、 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区队负责人、现场相关 人员参加追查分析会。(二)二级事故:1. 瓦斯浓度在1.0% 3. 0% (含1. 0% ), 时间超过3min 的。2. 瓦斯浓度大于3. 0% (含3%),时间不超过3min的。3.,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 度在2. 0 3. 0% (含2. 0% ), 时间超过3min。发生二级事故时,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矿长主持,矿总工程

6、师、 安全矿长、 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安检科科长、 通防 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 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 现场相关人员 参加, 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追查分析结果报公司通防部、安检部备案。(三)三级事故:1. 瓦斯浓度在0. 8% 1. 0% (含0. 8% ) 的(不包括打 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2. 瓦斯浓度在1. 0%- 3. 0%(含1. 0%,时间不超过3min 的(不包括打长钻、 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3. 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瓦斯浓度在1.5 2. 0% (含 1. 5% )。4. 打长钻、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 瓦斯浓度在2

7、. 0 3. 0% (含2. 0% ), 时间不超过3min。发生三级事故时,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通防科科长及副科长、 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队及副区队参加,组织相关区队负责人、 现场相关人员参加,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追查分析结果存档备查。四、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要求(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内容包括:事故经过、 事故地点的瓦斯监测曲线图、事故原 因分析、事故定性、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及经验总结等。(二)在采掘作业期间 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瓦 斯超限 追查分析,瓦斯超限影响到同一风流内的瓦斯传感器的,按一次超 限计算。(三) 对甲烷传感器故障报警、超限也必须进行追查分析。

8、当月 内甲烷传感器超限次数不得超过 2次,超过次数均按瓦斯超限进行考核。(四) 有计划停风的或米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要有瓦斯 超限应急预案,但作业期间瓦斯浓度不得超过预案规定。对于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限的, 也由通防科组织进行分析, 并 填表备案。根据分析结果无责任的, 可不进行处理。(五)凡每月 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 0%或上隅角瓦斯浓度 超过1. 5%累计2次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 由公司组织验收后 方可恢复生产。(六) 采取瓦斯治理措施期间,如打钻、扩孔、冲孔时瓦 斯浓度不得超过1. 5% ,回风流及上隅角米取措施期间瓦斯浓度不 得超过1. 0%,时间不得超过3min。如超过以上规定必须

9、按事故分级追查分析原则进行处理。(七) 如遇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必须制订 瓦斯超限应急预案,分析超限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如有必要时, 可与科研院校合作研究防治瓦斯措施。五、瓦斯超限处罚 (一)矿井月 度瓦 斯治理目 标: 采取防突措施期间瓦斯浓度在1. 0-1. 5%(含0. 8% 的 次数不超过1次,且采掘作业期间瓦斯浓度在 0. 8-1. 0%(含0. 8% 不超过1次。(二) 未实现瓦斯治理目标,取消当月的瓦斯管理奖励, 并每次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各罚款3000元, 通防科、通防区副科级各罚款1500元。对于发生瓦 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 对于监测故障

10、引 起瓦 斯超限的不得超过1次,超过的均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处理),取 消当月 的瓦斯管理奖励, 并对责任区队负责人罚款 3000元,同 一区队当月 连续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 翻倍进行处罚。(三) 对业务管理单位处理规定如下:1.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 通防科科长、 通防区区长必须在矿 生产计划会上做书 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 扣除当季度 的瓦斯管理奖励, 并给予通防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通防区区长 记大过处分。(1) 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2 )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或连续2个月内累 计3次的。2.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的,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

11、通防区区长进行降职处分。(1) 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2) 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 内累计3次的。(3 )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 3次或连续2个月 内累计5次的。3. 矿井发生以下情况, 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 对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 通防区区长进行撤职处分。(1)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2次的。(2)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3次的,或连续2个月 内累计5次的。(四)对发生事故区队处理规定如下:1. 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的,按三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不与年终奖挂钩),责任区队负责人必须在矿生产计划会上做 书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进行约谈,扣

12、除当 月 度的瓦 斯管理奖励, 并给予记大过处分。2. 发生以下情况的, 按二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年终 奖下浮50%),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季度瓦斯管理奖励, 给予降 职处分。(1)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的。(2 )当月发生瓦斯超限三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内 发生3次的。3. 发生以下情况的, 按一级非伤亡事故进行行政处理(取消 年终奖),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取消全年瓦斯管理奖励, 给予撤职处 分。(1)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一级事故的。(2)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二级事故2次的,或连续2个月 内3次的。(3)当月 发生瓦斯超限三级及以上事故 3次,或连续2个 月内累计4次的。(五)其它情况处

13、理1.当月 发生打钻、冲孔、扩孔等防 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度在1. 0 1.5% (含1. 0% )的,对责 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19元。2. 当月 发生打钻、 冲孔、扩孔等防突措施施工期间瓦斯浓 度在1. 0 1. 5% (含1. 0% ) 2次及以上的, 取消 月 度瓦斯 治理奖励,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第1款翻倍处罚。3. 当月 发生因区队管理原因造成监测故障等引起瓦斯超限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2 次及以上的按瓦斯超限三级事故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4. 当月 监测故障超限累计达到2次的,对主管监测的副队 长罚款1000元,超过2次的,每次罚款3000元。5. 当月 监测故

14、障超限达到2次的,取消通防区相关人员 的 月度瓦斯治理奖励。6. 发生突出 事故的,取消全年防突奖励,并扣回 已发部分, 对通防科科长、 安检科科长、 通防区区长、 责任单位负 责人和技 术员罚款5000元,并给予撤职处分。7. 在执行瓦 斯超限处罚时,根据分析结果,相关责任科室、区队同等进行处罚,区队技术员和通防科现场分片管理人员按正 职20%考核。8. 其它相关责任人按事故性质和情节程序,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有违章行为的按三违 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 解除劳动合同。六、瓦斯管理奖励(一)矿井当月 实现瓦斯治理目 标,对 通防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防区区长负责人奖励3000

15、元,通防 科副科级各奖励1500元。(二)当月 未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米掘单位、 钻一队、钻 二队、钻三队、抽放队,对单位负责人奖励2019元;有前探钻 孔施工的区队,对单位负责人奖励 1000元。(三)当月 监测故障超限不超过1次,对通防区主管监测 的副队长奖励1000元,杜绝监测故障超限的奖励2019元。(四) 每季度未因机电科、 地测科、 机二队业务范围内原 因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 对机电科科长奖励3000元,主管供电的 副职奖励2019元,机二队正职奖励2019元;地测科科长奖励 2019元,主管地质的副科奖励1000元。(五)当月实现瓦斯浓度控制在0. 7鸠下的,瓦斯管理 奖励加奖1000元;实现瓦斯浓度控制在0. 5%以下 的,瓦斯管 理奖励加奖3000元。(六) 季度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对通防科科长、 通防 区区长各奖励6000元,安检科科长奖励4000元,采掘单位、钻 一队、钻二队、钻三队、 抽放队各奖励3000元,通防科、通防 区副科级各奖励3000元。对地测科科长奖励3000元,主管地质的副科长奖励1500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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