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提质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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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负提质”、明确“减负提质”要求(一)控制课时总量,用开足开齐课程支撑质量提升。1. 严格控制周课时总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一二年级周课 时不得超过26节,5. 2节/天;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 6节/天;七至九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 6. 8节/天。保障学生 在校每天都有自习时间,自习时间不计算在周课时中,不得占用。2.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控制好学科总课时,不得增 加语文、数学、英语等考试学科的课时,不得减少或挪用品德、体 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学科的课时。在不增加学 科总课时的前提下,各学科要用不少于10%的课时开展学科实践活 动。以“健康第一”为原则,

2、保证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1小时”。(二)控制教学进度,全面实施有效教学。3. 市区教研部门要组织教师扎实开展学期备课和阶段备 课。要做好学校校本教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 学情、教材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落实教学计划,基于学生接受程度 有效开展教学,不赶超进度,不增加难度。教师教学进度计划要报 学校备案,变更教学进度3课时以上,要报学校批准。4. 从2017年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起,以三年级为起点开 设英语课,且从英语知识的“零起点”开始教学;一二年级只可安 排游戏或听说类的英语社团活动。现小学一二年级英语课保持不变(三)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向作业管理要质量。5. 控制作业总量。小学

3、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 高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 制在1.5小时之内。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监测各年级 课后作业量及学科分布,达到“学科平衡、总量合理”。双休日和 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要实现作业公开。6. 提高作业质量。教师应精心设计作业,不得不加选择地布 置教辅材料上的作业,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 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 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鼓励教师基于学情 开发校本作业,自编作业或改编现成作业。鼓励学校积极开发信息 化作业系统,形成特色作业资源。7. 强化及时批改与

4、反馈。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 提倡面批面改。要及时反馈作业批改结果,及时纠正和分析作业中 的问题,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学校要定期检查 和统计作业总量及批改情况。四)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向时间管理要质量。8. 严格执行辽宁省关于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保障学生拥有 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不 超过 6 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 小时。对走读生不安排早、晚自习。 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初中每天均不超过2 小时。9. 学校不得早于 8 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学生的 午休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延时放学。农村学校要保障学 生有足够的在校集中

5、学习时间。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 公布。(五)规范考试管理,用评价引领“减负提质”。10. 严格控制考试方式、难度及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举行 区域性统一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可进行期末质量监测,监测 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学 业质量监测外,不举行市级统一考试。区县(市)教育局根据需要, 每学期可对部分年级或部分学科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抽测。严禁以 “质量监测”名义进行区域性“统测”。要人性化安排考试,提倡 将必要的考试安排在节假日之前。11. 规范评价方式和结果使用。鼓励采取“等级加评语”方式, 实施分级评价。严禁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

6、形 式选拔学生。区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不得简单地用考试分数 或中考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不得用考试分数对班级、教师、 学生进行排名,教师不得用考试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名和编排座位。树立学科成绩是学生隐私的理念,严禁将全班学科成绩及名次发至家长微信群、QQ群等公共平台。(六)严禁违规补课,规范办学行为。12. 学校及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 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或上新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 班,不得组织或者以推荐等形式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 班。坚决杜绝“校内不讲校外讲”、“课内不讲课外讲”的行为, 一经查实,按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提倡和鼓励教师为学

7、习基 础相对薄弱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七)多元互动,用共识推进“减负提质”。13. 要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 教学开放,创造条件方便家长及有关专业人士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 况,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家庭、社会应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减 少或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及班级各类评比不 得与家长的贡献程度挂钩,不得以评比变相加重学生及家长负担。二、健全“减负提质”制度14. 建立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 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时间安排、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等教 学活动安排上报本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宣传栏 或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

8、15. 建立“减负提质”专项视导制度。要把“减负提质”作为 教育视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视导,并将视导结果纳入对区 县(市)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16. 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公告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 合评价公告。17.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 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和责任人报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二、强化减负提质”保障18.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以区县(市)教育局为主,中 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严查各种违 规行为。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区 县(市)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相 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19. 教研科研先行,引领改革创新。市区两级教研部门要加强 对学科教学的统筹与指导。教研科研部门要聚焦问题,深入研究“减 负”应“减什么、怎么减”,“提质”应“提什么、怎么提”,引 领广大教师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鼓励学校和教师积极创新“减 负提质”的方法与路径。20. 加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要积极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减负提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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