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87177730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8.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周法制学习2019年9月10日(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二周法制学习2018 年 9 月 10日人 员:全体教师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发布日期 :2007-5-25执行日期 :2007-7-1通过时间 :2007年 5月 2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条例条款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其在经济社会交流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 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 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理应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 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

2、府理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通用语 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检查评估。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理应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推 行规范汉字,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第五条 每年 9 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理应组织展开宣传活动。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全省国家通 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州人民政府及地区行政 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理应将

3、推广普 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和学校评估的内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理应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工作列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第八条 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下列情形,理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一 )国家机关公务活动 ;(二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活动,制作 的电影、电视剧、汉语文音像制品、有声电子出版物 ;(四)商业、金融、旅游、文化、体育、卫生、铁路、民 航、交通、邮政、电信等公共

4、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的服务 活动 ;(五 )会议、展览、庆典等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能够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方言和 外国语言的除外。第十条 195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理应参 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普通话水平理应分别达到以下等级 标准 :(一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工作人员理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二)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管理人员 理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其中 :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理 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理 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乡村学校的少数民族教师理应达

5、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师范院校的学生、非师范院校中与口语表达密切相 关专业的学生理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理应达到 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其中 :省级广播电台、 电视台的播音员和 节目主持人理应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五)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理应达 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 :从事播音、解说、话务、导游等 工作的人员理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对尚未达到前款规定等级标准的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计划,组织培训, 定期达标。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理应使用规范汉字 :(一 )公务用字 ;(二 )教育教学

6、用字 ;(三 )汉语文出版物用字 ;(四 )影视屏幕用字 ;(五)商业、金融、旅游、文化、体育、卫生、铁路、民 航、交通、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场所用字 ;(六)公共设施、广告、标语、名称牌、指示牌、招牌等 用字;(七)设计、制作、使用的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用字,注册 网站的网页用字 ;(八 )商品包装及说明用字 ;(九 )会议、庆典、展览等活动的用字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确需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的,理应同时使用规范汉字注释 或者标注。第十二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 工作人员,编辑、记者、校对和文字录入人

7、员,学校、幼儿园 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广告业从业 人员,中文字幕制作人员以及誊印、牌匾制作人员等的汉字 应用水平,理应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省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核发普通话水平 等级证书和汉字应用水平等级证书。第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 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市公共场所设置的设 施、招牌和广告不使用规范汉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 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销毁,并能够在媒体 上予以公示。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 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 政处分。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