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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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场 长 职 责1、负责猪场的生产计划制订、分解和落实工作。2、负责猪场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惩。保持本场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4、负责生猪饲养生产过程中饲料、兽药等物质品质的控制,不断改善饲养技术,提高防疫能力,确保生猪饲养质量。5、负责人员调配、制定生产操作标准,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6、加强员工生猪养殖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场部的生猪生产和日常管理。 2、协助场长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方案

2、。 3、根据本场情况会同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全年防疫、消毒、投入品采购等计划4、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监督实施到位。5、调动本场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罚。6、对本场职工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素质。7、保持本场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兽医岗位职责1、组织实施全场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上、下午观察生猪动态,发现疾病与时治疗。对疑难杂症与时上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诊,尽快查明病因,以便与时采取有效措施。2、每天做好兽医免疫、诊疗器械的清洗和消毒工作。3、在诊疗过程中,要尽早、与时,合理使用药物,应根据其临床症状

3、,对症下药。遇到疑难病情不能诊断时,与时采血或病料送检,进行实验室确诊。4、做好生猪的药物预防等保健工作。5、发生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时,与时上报。扑灭传染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6、对有下列情况的病猪应放弃治疗,采取淘汰处理办法:对无经济饲养价值的猪;对病危或愈后不良的猪;对有严重肢蹄疾病的猪;对存在器质性繁殖疾病的猪;对有严重恶癖的猪。7、指导饲养员做好对病猪的护理工作。8、认真与时做好疾病的诊治记录,各圈舍的用药记录,猪的死亡记录,病死猪的剖检记录,疫病的监测记录,病死猪的处理记录等。9、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兽医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饲养员工作职责1、

4、严格执行场部规定的喂料次数、喂料量进行饲喂,注重喂料效果、减少喂料应激和饲料浪费。2、每日必须对圈舍外清扫一次,始终保持舍环境清洁卫生,做到门窗清洁,房顶不留尘,卫生包干区整洁舒适。讲究职业道德,场部将不定期进行卫生和饲养情况检查,检查不合格,限期改进,屡教不改的,处以20元的罚款,经提醒警告无效者,停止其工作。3、饲养员要经常观察生猪,与时掌握不同阶段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与时汇报。4、服从本单位技术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行免疫接种、预防治疗等方面的工作。5、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场区、器具等清洗消毒,严禁私自进入其它生猪养殖场。6、饲养员有特殊事情,一律向管理人员请假,如未经同意,作旷工处理,每天

5、扣款20元,饲养员临时空闲时,场部另行安排。免疫档案管理制度1、免疫档案应保持其连续、完整和记载信息的真实性。2、防疫人员每次防疫后,应与时规填写免疫证和免疫记录。免疫记录应载明防疫品种、病种、数量、耳标号、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量、日期、免疫人员以与治疗、驱虫、消毒情况等。 3、建立疫苗出入库台账。出入库台账应载明疫苗来源、疫苗名称、生产厂商、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与出入库数量、领用人等。4、每月向所在镇畜牧兽医站报送防疫情况月报表,自觉接受镇畜牧兽医部门的防疫指导、防疫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5、在免疫档案归档期,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与时向防疫人员收集应该

6、归档的原始资料并保存。6、免疫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档案保存期为3年。饲料、饲料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1、按照不同品种、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2、饲料添加剂应采购、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3、饲料产品应是取得饲料生产条件审查合格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应是具有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4、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应严格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的有关规定。5、严禁采购或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饲料添加剂。6、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饲料。7、

7、禁止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与饲料原料。8、建立完善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生产记录。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2、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3、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4、对入库的所有疫苗要与时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记录,发现疫苗情况异常立即报告。检查验收项目包括:疫苗名称、外观、供应商名称、运输保温或冷藏措施、批号、有效期、数量、规格和保存条件等。5、所有疫苗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的保存条件分类保存。6、每周检查一次疫苗的库存情况,

8、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出库应进行质量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先生产先使用的原则使用并填写出库使用记录。7、每天上下午对冰箱等储存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与时对相关设备进行养护,确保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8、发现停电或设备出现异常要与时报告,同时考虑长期停电的补救措施。停电后对所有存放冻干生物制品的冰箱和存放油乳剂灭活苗的冷藏柜的门不得开启,若停电时间达12-24小时,要放置冰块进行降温、保温; 停电24小时以上或储藏设备出现异常时,所有疫苗等生物制品要设法转移到其他冰箱和冷藏柜中保存。9、对废弃库存疫苗必须无害化处理(焚烧、高压灭菌、煮沸灭菌等)。10、无关人员严禁开启冰箱等疫

9、苗储存设备,疫苗储存设备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11、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药与骨骼肌松驰药。12、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13、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14、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15、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16、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1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消毒制度一、环境消毒1全场环境每月第1周和第3周用消毒液喷雾消毒1次。2猪场出入口的车辆消毒池、猪场舍出入口脚踏消毒池和洗手消毒盆,每周一和周四更换药水,保证消毒药的有效浓度,如遇大雨

10、等特殊情况应与时更换。二、人员消毒 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衣、换鞋,并在更衣消毒室消毒15分钟以上,换下的衣服、鞋子放在消毒间消毒。2饲养员不得串舍,进入猪舍必须脚踏消毒池或消毒垫,手在消毒盆清洗消毒。3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许进入生产区,有特殊需要必须进入生产区时,必需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在更衣消毒室消毒15分钟以上,入场时应按指定路线进入。三、猪舍消毒1饲养管理员每天负责清扫猪舍,清除排泄物;料槽、水槽和用具等保持清洁,做到勤洗、勤换、勤消毒。2猪舍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夏季每周消毒二次),栏与猪体用可带畜禽消毒的消毒药;舍猪出现疫病时,应每日消毒一次。3每批生猪调出后,应彻底打扫空舍顶

11、棚、墙壁、地面,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四、用具消毒1饲养员每月应对保温箱、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一次消毒。2.防疫、治疗用的器械每次使用前后都应严格消毒。五、带猪禽消毒用可带猪消毒的消毒药每周对猪体表进行一次喷雾消毒,可与猪舍消毒同步进行;猪群转入新的猪舍前需要经过全身消毒后方可转入。六、车辆和销售通道消毒进出猪场的运输车辆,特别是猪运输车辆,应严格全面消毒后方可进入;每售一批猪销售后应对销售通道、场地、磅秤与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七、其他消毒工作服、工作鞋等由专人管理,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生活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与周围环境每月进行一次大消毒。八、落实专人做好消毒记录。生猪免疫

12、制度为保证免疫效果,特制订以下制度:(1)各类疫苗要有专人采购和专人保管,以确保疫苗的质量。(2)各类疫苗在运输、保存过程要注意不要受热,活疫苗必须低温冷冻保存,灭活疫苗要求在48条件下保存。(3)疫苗的使用按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疫苗必须由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协助。(4)疫苗使用前要逐瓶检查,观察疫苗瓶有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瓶签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剂量记载是否清楚,稀释液是否清晰等,并记下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以便备案。(5)疫苗接种前,应检查猪群的健康情况,病猪应暂缓接种,接种疫苗用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镊子等)都要事先消毒好。根据猪场情况,一猪换一个注射针头或一圈换一个注射

13、针头。(6)接种疫苗时,不能同时使用抗血清。(7)免疫接种过程,必须注意消毒剂不要与疫苗接触。(8)疫苗一旦启封使用,必须当日用完,不能隔日再用。(9)在免疫接种过程,疫苗不要放置日光下暴晒,应置于阴凉处。(10)对仔猪进行免疫接种前,要特别注意防止母源抗体对免疫效果的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按免疫程序进行。(11)兽医做好免疫计划并监督免疫实施情况与免疫效果,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动物标识使用制度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与动物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67号令),制定本制度。二、实行动物免疫证、免疫记录、养殖档案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14、三、养殖场兽医负责生猪标识的管理工作, 对生猪标识信息数据进行监管和审核,做好生猪标识的领取、保管、使用、登记工作。四、不得向动物防疫部门以外的企业购买使用生猪标识。五、按照下列规定对生猪加施免疫标识:新生猪,在出生后30天加施标识,在左耳中部加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动物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在免疫加施标识的同时,填写免疫证或养殖档案。六、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与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标识不得重复使用。七、不销售、购入、运输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生猪。诊疗制度1、与时掌握本地区疫情动态,流行病的发生发展规律等相关信息,制订本场疫病的综合防治措施。2、防治人员平时应注意观察生猪群健康情况,做好生猪群健康状况巡查记录;发现病猪与时采取治疗措施,做好病猪诊疗记录;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可疑疫情,与时向镇畜牧兽医站报告。3、饲养员发现猪出现异常时,应与时向兽医人员报告,对污染过的栏舍、场地与时消毒。4、兽医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与时对病猪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并合理治疗。如测量体温、观察食欲、精神状态和排泄物的变化等,合理用药;有并发症、继发症的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僵猪,久治不愈或无治疗价值的病猪应与时淘汰。5、兽医人员要熟练掌握肌注、静注、腹腔补液、手术、难产等兽医操作技术,治疗时对病生猪采取相应措施。6、兽医人员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用药,给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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