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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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 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错误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2. 3国际商事仲裁有哪些特点?3国际商事仲裁有哪些特点?国际商事仲裁具有:(1)当事人双方具有高度的自主性;(2)很大的灵活性;(3)解决争议迅速及时、收费低廉;(4)有必要的强制性;(5)能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关系等特点。3. 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

2、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牵连犯的一般处罚原则是( ) 。A、数罪并罚B、择一轻罪处罚C、择一重罪处罚D、酌情量刑正确答案: C4. 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 )。 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B必须经正式宣布C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D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ABCD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缔约国行使克减权受如下

3、限制:(1) 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2) 必须经正式宣布;(3) 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4) 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5) 该公约规定的下列权利不得克减: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劳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6) 克减的条款及其理由应立即经由联合国秘书长转告该公约其他缔约国。5. 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

4、名的 B为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利益的D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

5、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6.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D五十名以上代表联名ABC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

6、程。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7. 李某、方某、张某在事先通谋的情况下,持刀威胁,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因而三人的李某、方某、张某在事先通谋的情况下,持刀威胁,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因而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8. 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 ) 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

7、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法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D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

8、、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按照不同的标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可以划归为不同的法系,如本题B、C选项的划分。D项的划分,是要受到时代限制的,当代中国和日本的法律制度较之以前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继续将其划入远东法系已不合适。9.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

9、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10.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确认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该原则在实施中可以例外。依照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确认的一个

10、基本原则,但该原则在实施中可以例外。依照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例外情况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A有关输出或输入黄金或白银的措施B为保护本国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文物而采取的措施C关税同盟之间相互给予的优惠D边境小额贸易优惠ABCD最惠国待遇是GATT/WTO体制的基本原则,但也存在例外。GATT第20条规定了10项一般例外,第21条规定了安全例外。A、B、C、D均属于GATT规定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可以不予适用的例外事项。11.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 ) A债务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

11、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BC本题考查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应当选B、C项。A项有可能成立代位权,与撤销权无关,应当排除。在不合理的买卖中,撤销权的行使要求买受人有过错。 D项中的买

12、受人“不知该情形”,因此应当排除。需要注意,不合理低价的买卖也是交易,因此,要强调买受人的过错。12. 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一万吨钢材,分两批交付,分别在7月、8月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一万吨钢材,分两批交付,分别在7月、8月发货。6月份市场上钢材供不应求,价格提高。丙公司急需钢材,遂找到甲公司,要求以高价买下甲库存的五千吨钢材,并约定即时付款。甲公司见有利可图,就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7月初发货完毕。7月,乙公司催着甲公司交货,甲公司声称货源紧张,无法按期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经多方打听,

13、得知甲公司已经将钢材转卖给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丙公司有权占有这批钢材。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丙公司占有钢材是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结果。钢材交付后,丙公司获得对这批钢材的所有权,故丙公司对这批钢材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判断丙公司是否有权占有这批钢材,关键是看丙公司实施占有的法律基础是什么,这个法律基础是否合法。丙公司和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甲公司虽然在先就同一批钢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在甲公司履行这个买卖合同之前,其仍享有钢材的所有权,可以为任意的处分行为。与丙公司签订另一份买卖合同不过是甲公司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丙公司从所有人那里获得钢材,取得的占

14、有是有权占有。$乙公司不能依据它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向丙公司主张对那五千吨钢材的占有。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甲公司贪图利润,分别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同一批钢材的合同,并首先向丙公司履行。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乙公司从来没有获得对这批钢材的占有,不管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自然也就没有权利以占有为基础要求丙公司返还占有。 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要想基于占有而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请求人必须是在占有被侵夺前直接占有标的物的人。至于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不得对抗标的物的权利人),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在所不问。交付动产有多种方式,如采用占有改定的

15、方式,即不改变占有状态,但是买受人指示出让人继续占有标的物。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标的物仍处在出卖人的实际掌控之下,但此时他是作为一个辅助占有人,为了买受人的利益,对标的物进行他主占有、直接占有。虽然买受人没有获得直接占有,但是通过这种指示获得了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然而间接占有人是无权通过占有获得保护的。本案例中,乙公司并没有获得过对这批钢材任何形式的占有,所以不能依据占有请求丙公司返还。 13. 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口小汽车2辆,到岸价格共为1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8。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正确答案:14. 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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