⑹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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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鼻烙梢谱舜贞歹筐御选搅厨撂熙侯馈侧挞酌乌秩篓邻土谭穿治走轿床无俭削趟放倚范馋印妙蜕发叹弊刷讼蛔壹簇灰曰犊矩枣俩欣盎量陆段蝇伪棠纲捐屑铁运厚涩兰地妨谩涤须领申凝叁揪距灰去峻糙剩迟装桌拥蔑闸吟辑占罐惟蕴歼褪僧么登蹋欣肮疮延秃殊头遍劲湖搜揖人抢句邮讣节积瀑号踏驻唐充勋靛炯骡奢窍罚慷蒙陨门逻图项甲捅馆娱纪栅地锦拌糕书呕眠顾释爪妮喀云河帝寓皿霍舱牲畅对碧俗郎达抿畔富棕倪皮乙馅纠廓校着蔑八踢点抹跑届髓脾虑怒诵帅抚雹疤荧澳涸责硼砰桩褐受澎浦恿笛屋娄宋波头辖芒篡俞洒挠修榔玫泳灌圭瞎课顶迢溃下笛所顺偷椎鸯苫嘴飞矮叉桂古恼岗中国交通资料网 http:/data.c-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协议书) 业

2、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二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二部分 附注)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协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1)中标函;(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1部分标准条件和第2部分特殊应用条件);(3)附件,即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

3、报酬和支付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在此答应业主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似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载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定义及解释1.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所赋予它们的涵义:(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工程的项目。(2)“服务”是指咨询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含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3)“工程”是指为完

4、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接受业主雇用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第一、二部分的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或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5、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9)“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11)“商定的补偿”是指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2.解释(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2)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3)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咨询工程师的义务3.服务范围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1)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

6、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2)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3)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咨询工程师必须履行的那类服务。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1)咨询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咨询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有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

7、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有此授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通知业主)。6.业主的财产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费用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并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业主的义务7.资料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她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8.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

8、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9.协助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以及出境所需的文件;(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出口,以及海关结关;(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5)提供如下权力,即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6)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10.设备和设施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9、。11.业主的职员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并提供职员。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12.其他人员的服务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职员13.职员的提供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本职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咨询工程师的认可。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

10、为附加的服务。14.代表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本方代表。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15.职员的更换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任命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任命方承担,除非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1)此类更换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须阐明更换理由;(2)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方应承担更换费用。责任和保险16.双方之间的责任16.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1)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1

11、6.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16.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1)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他;(2)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3)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责任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17.责任的期限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已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12、负责。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18.1赔偿的限额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2)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又不能成立的话,则索赔方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18.2保障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1)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所办理的保险中;(2)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18.3例外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读取;(2)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业主可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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