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期末考试答案小抄案例题大全可做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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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题1、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现问:(1)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2)本案中B市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答:(1)本案应由B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B市公安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公安局扣车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追回木材款,但发出的却是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这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3)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B市公安局的该具体行政行为。2、2000年6月3日,刘某雇车从某县某村张某家运输5吨“雪花”牌肠衣用盐市盐

2、务局无权审查此事。请回答下列问题:1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是否超期限?为什么? (2)市盐务局对于此案应如何处理?(3)刘某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答:(1)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没有超过期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但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本案中国务院所颁布的食盐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复议期限无效,应适用60日期限,故刘某申请行政复议没有超过期限。(2)市盐务局应当受理刘某的复议申请。(3)刘某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1998年9月李某偷渡到韩国打工,因此李某向法

3、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边防检查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请问:(1)李某的理由能否成立? (2)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答:(1)李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对他的追诉时效应当从2003年3月25日开始计算。(2)法院应当作出维持边防检查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因为边防检查机关对刘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法定依据,程序合法,故应判决维持。4、某大学学生李某到学生食堂买饭时,因来得太晚而排在队尾。此时正逢学生就餐的高峰期因此公安处决定给予李某治安拘留2天的处罚,李某不服诉至法院。请问:(1)大学公安处的处罚是否合法? (2)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答:(1)、

4、大学公安处的处罚不合法。因为该大学公安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无权以自己名义对李某实施行政处罚。(2)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大学公安处的行为违法。(注:李某已经接受了2天拘留,故法院不能作出撤销判决。5、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答: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

5、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6、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派出所属于派出组织。在我国,派出组织有两种类型: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在行政法上,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6、而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果法律、法规授权于派出机构,则派出机构可能因此而成为行政主体。就本案而言,九公里派出所虽然是韶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50元以下的罚款权,九公里派出所因此而具有了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处罚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之内,因而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其独立承担责任。7、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问题:1、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

7、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2、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

8、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8、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9月23日,某市政府法制办经合议作出撤销某市自考办的决定。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

9、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9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就是说还没有协商好,某甲也不知道该如何办? 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

10、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10、年月,县某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兽药厂购迸万单位青霉素钾万支。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显失公平。问题:1在本案中有几种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2兽药门市部的理由能否成立? 答:1在本案中存在三种法律关系:一是H兽药门市部与县农牧渔业局因行政处罚所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三是兽药门市部与兽药厂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2兽药门币部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县农牧渔业局所处罚的行为正是向顾客零售不合格兽药的行为,而不是批量交易兽药的合同行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引起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引起了行政法律关系。

11、至于该兽药从何处买来,实际上属于H兽药门市部与J兽药厂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兽药不合格的过错在兽药厂,兽药门市部可以在行政诉讼结束后,另行对J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兽药不合格所遭受的一切损失。11、年黄某之母病逝后,黄某欲将其埋葬于本村翁某等人承包的耕地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一切后果由黄某承担。问题: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 现有法律中没有授予镇人民政府强制迁移坟墓的执行权,行政行为是否无效?答:1、该行为的内容有两项:黄某负有将其母的坟墓迁至公墓区的义务;()在前项内容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镇人民政府将强制迁移。、有效。第二项内容仅仅是第一项内容的执行,即使将这一部分除去并不影

12、响整个行政行为的成立,因此该部分的无效不会导致整个行政行为的无效。12、外国人杰克从国外携带若干物品入境,我国某地海关认为属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并处 300元罚款,于是杰克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分析: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1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其一,没收与罚款均属行处罚,是可诉性具体行行为;其二,在法定期间内起诉。2应由原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规定从地域管辖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从级别管辖看,应由中级法院作为受理海关案件的一审法院。3杰克不能以两级海关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为根据行诉法规定,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决

13、定,由原行政机关作被告。论坛,4杰克起诉后,行政处罚决定即没收与罚款决定原则上不停止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这是由行政行为的特点(公定力理论)决定的,除非满足法定条件。如原告申请,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或被告决定停止执行等。5杰克不能委托本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来华参加诉讼,这是由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加以规定的,它反映了司法主权的特点。13、1999年10月8日,某县公安局对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公民李某处以12日行政拘留。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帮他解答以下问题:(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有多长?他可以以何种方式申请复议? (2)对此

14、案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是谁(哪一个)?(3)李某能否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答:(1)李某申请复议的期限是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申请复议,亦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复议。(2)该公安局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和该公安局的上级公安部门均有权管辖。(3)李某不能因不服处理,不经复议就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了复议前置程序。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要先行复议的;必经遵从法律的规定。14、张氏兄弟二人合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经营电脑网络产品,兄弟二人为了招揽顾客,就在公司门口打出广告,凡在本公司购买商品满500元者,张氏兄弟以公安机关违法收取“保证金”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15、讼,便求返还财产。问题: 1、此案属于什么性质的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 答:1本案属于行政赔偿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公安机关收取“保证金”是否合法。15、居民王某将其所有私房中2间出租给个体铁匠李义。因王某的私房位于一座中学的东侧与该中学的教学楼仅一墙之隔。学校在李某的铁匠铺开张后不久,就以其声音太响,影响教学为由提出抗以议,但李某不听。但法院以其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为由,拒绝受理此案。问题:1、王某是否村有权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决定? 理由是什么? 2、法院拒绝受理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3、王某要求赔偿损失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答案要点:1、王某无权请求撤梢公安机关的决定。因为:1)公安机关的决定是针对铁匠的打铁铺扰乱学校教学作出的;2)其查封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应当是李某的打铁铺,而不是王某的私房;3)王某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李某的铁匠铺已搬走后解除对其私房的查封。2、法院拒绝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1)根据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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