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的原则_ICF原则视角下的中外特殊教育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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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教育的原则CF原则视角下的中外特殊教育X建国60年来,我国的特殊教育走过来了一条不寻常之路, 在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2022 年)之际,以ICF原则审视中外特殊教育,必将有益于思考我国 特殊教育之发展。一普遍性原则特殊教育要遵循普遍性原则,这是现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 趋势。从14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到当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特 殊教育实践经历了隔离式特殊教育 回归主流(瀑布式教育)融合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也完成了从心理医学社会学组织学范式(Paradigm)的变迁。普遍性原则要求特殊教育必须完善教育对象的扩大和教育内涵的延 伸。1教育对象的扩大1990年,美

2、国修订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并更名为残 疾人教育法(IDEA)。用individuals (个体)取代children (儿 童),反映了特殊教育法律关注对象的扩大,特殊教育法律覆盖 面的延伸,从残疾儿童扩大到涵盖所有年龄的残疾个体。2022年, 布什总统签署实施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再次以法律形式确 认每一个特殊儿童的教育权。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我国的特 殊教育对象也经历从早期盲聋哑儿童至各类残疾儿童的过度。特 殊教育对象的扩大还有一重意思,它不但要纳入残疾个体这一端, 也应涵盖某些特殊潜质和能力的对象那一端,他们也应得到适当 的教育,欧美等国兴起的精英教育就属于这一现象,这类特殊教 育在现代

3、特殊教育中应该受到重视。2教育内涵的延伸教育的内涵极其广泛。目前,国际上现行特殊教育和实践基 本强调功能主义。近几年来,后现代特殊教育思潮逐渐显现,以 日益壮大的融合教育(又称全纳教育)为代表,喊出了 “以人为本” 的口号,强调人是一个社会的人,教育不但要使学生全面的发展, 更要个性的发展,还要符合社会的发展。不可置疑,教育的内涵 受到一个社会和历史文化的制约。在我国亦然,只有符合我国国 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教育才能被认可和执行,传统的应试教育如 今已被素质教育所取代。3经费投入的增加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是普遍性原则能够实施的保证。美国 2022年将111亿美元的经费预算拨款用于各州特殊教育,额度

4、 比2022年增加5800万美元,比2022年以来用于资助残障学生 的款项增加了 75 %。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经费由1999年的9.3 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19.3亿元,这说明国家对特殊教育经费投 入力度逐渐增大,但在我国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对特殊学校教 育的投入比重一直偏低,平均只占整个教育经费投入的0. 37 %左 右,而且投入不稳定,在各地区也不平衡,这严重束缚了我国特 殊教育的快速发展。4法律是重要基础普遍性原则的贯彻,法律是重要的基础,它具有相应社会范 围内的强制约束力,且具有较好的稳定性。美国1990年修订的 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以及日本的残疾人福利法、义务 教育费国库负担法、

5、学校保健法等,这些法律保证了各类特 殊儿童能够接受到相应的教育。我国1951年在关于学制改革 的决定中将特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轨道,1989年残疾人教育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特殊教育领域专项法规的诞生。但同国外相 比,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法律,原则性表述较多,可操作性不强。 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特殊教育立法经验,加强我国特殊教育 立法,任重而道远。二公平性原则一个国家和地区,特殊教育的公平性是检验社会文明和发展 程度的重要标尺。公平性与一个国家地区的法律、经济、文化等 因素息息相关。1法律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在法制或法制为主的社会,虽然也存在法律实施的盲误区, 但相对人治或人治为主的社会其稳定性相对较好。

6、1944年英国 颁布的教育法就规定:“对未送义务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的家长, 处以10英镑以下罚金。”;1947年日本颁布学校教育法也规 定:“对妨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者,处以3000日元以下的罚金。”; 2022年美国残疾人教育促进法确立“零拒绝”等原则,这些有 利措施有力地促进特殊教育的公平。在我国,1994年国务院出 台规范特殊教育的专门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但由于立法层 次低,实践中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特别是缺少特殊教育法。 故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特殊教育立法经验,适应时代和社会要 求,制定和修改特殊教育相关法律己成当务之急。2经费是实现公平的重要保证在美国,特殊教育的经费少部分来自联邦,大部

7、分来自州和 地方财政,前者约占8 %10 %,后者约占90 %,其中州和地方 约各占一半,在有些地区,州约占40 %,地方占25 %,还有私人 捐助约占27%。日本的特殊教育经费基本上是国家负责50 %, 县、市町村负责50 %,在1990年已达1086亿日元,对特殊学 生的投入力度也比普通学生大。虽然我国特殊教育投入的绝对数 量呈增长趋势,但相对不足已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无论是 国家的财政教育经费,还是社会捐资等,都处于不理想的状态。 故改变我国特殊教育投入比重低、增长慢、地区不平衡的状况刻 不容缓。3消除歧视是实现公平的重要举措很难想象存在特殊教育歧视的社会里,特殊教育是公平的。 特殊

8、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特殊教育不断破除传统的受歧视地位, 逐渐获取同等待遇。从教育体制的演变来看,隔离式特殊教育一 瀑布式教育融合教育正是在体制上逐渐消除歧视的体现,未来的发展必将更趋完善。再从教育的主客体看,被教育 者常常因为自身的特殊性,而饱受不公平待遇。即使是教育者, 也常因其特殊教育性质而受到牵连,出现就业情绪改变甚至离职 和转行。但这种现象在社会进步的大背景下,正逐步得到改观, 比如在英国,对有身体残疾的人除了进行教育外,更倡导消除社 会的歧视。在我国,特殊教育受歧视根深蒂固,短期内难有重大 改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22年-2022年)提出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

9、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 教育工作方针,首次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提出 实现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的任务目标。现实情况是:2022年,18 岁及以上残疾人中有42. 1%从未上过学;2022年全国学龄残疾 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69. 5%,仍有30. 5%的学龄残疾 儿童没有条件或机会接受义务教育,而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 率为99. 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与此相比,特殊教育差距 明显。所以,在我国特殊教育要真正做到公正,任务还相当艰巨。三中立性原则在不同的领域,中立性的内容相差很大。在ICF中,中立性 原则原本是对ICF的表述进行要求的,其目的是便于全世

10、界使用 者能对ICF的分类进行更直接的应用。引申到特殊教育领域,要 求特殊教育在规划、发展、评估等方面也要遵循中立性原则。1特殊教育规划好的教育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但科学的规划必须建立在中 立性的基础上,否则规划本身存在偏移,难以保证其正确性和持 久性。在美国,为边远地区特殊师资培养就有各种规划,如“为缺 少特殊教育教师的农村地区实施早期干预计划”、“把临时教师培 养成教育者计划”、“为重度残疾儿童整合技术计划和为有特殊需 要的儿童培养教师计划”等。这些规划从制定到实施都很客观,很 开放,很好地体现了中立性原则,故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特殊教育发展在特殊教育的发展中,特殊教育是按照自己本身的规

11、律在现 实条件中发展的。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 CEC) 2022年修订的每个特殊教育者必 须知道什么为特殊教育工作者制定的道德规范、标准和指导,该标准的总体框架就是建立在中立性基础上的,强调特殊 教育事业的道德准则、整个特殊教育生涯的连贯性、学习指导标 准的一致性、任职资格、专业助手的标准规范等。这对我国未来 特殊教育的发展以及特殊教育教师标准的制定有很好的参考价 值。3特殊教育评估特殊教育发展过程需要不断的科学的评价,而这些评估必须 秉承中立性的原则。美国1990年残疾人教育法规定:教育 和其他相关机构对孩子进行评估必

12、须获得家长的同意,在整个评 估过程中需要家长参与或进行监督。这些为特殊教育评估在中立 性基础上执行和接受监督作了明确规定,对我国特殊教育评估具 有重要借鉴意义。四环境相关原则在ICF中,这种环境包括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涵盖极为广 泛,从气候、地域到社会态度、体制、法律等。其原本意义是只 有从与环境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才能科学理解和把握 功能和各种残疾涵盖性术语所表述的现象。在这种理念的启示下, 环境相关原则也正是特殊教育所遵循的。1特殊教育是环境下的产物,受环境制约特殊教育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条件下具体 环境下出现的,并且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成为这些不 同阶段的产

13、物的原因,则是受这些不同阶段各种环境制约的结果。 在美国,由于特殊教育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教育针对性逐步 增强;资金支持逐步提高;相关法律逐步完善,这些环境因素为 美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目前,我国特殊教 育正经历飞速发展,这正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体现,但我国特殊教 育仍不发达,则是制约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状况仍不发达,所以解 构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关键还在于大力推动我国社会这个 大环境的整体发展。2特殊教育要适应环境发展特殊教育必须适应自己的生存环境,否则其发展将会受到阻 碍,最终必然导致特殊教育相关的变革,以此适应环境发展。美 国1966年出台残疾人教育法,后来的实践表明其提倡

14、的“隔 离式”特殊教育并不能适应时代环境对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于 是1968年协助残障儿童早期教育法案、1970年发展性障 碍者的服务与设置法案、1973年康复法案、1975年所有 残疾儿童教育法等相继诞生,这些法案否定了原先的“隔离式” 教育方式,具有“融合教育”的理念,适应了时代环境要求,保障 了残障儿童教育权,推动了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3特殊教育要改造环境特殊教育的目的不但要改造特殊教育的对象,也要改造与之 有关的社会环境,涵盖特殊教育对象的教育水平、人生观、社会 观、价值观以及工作能力、人际交流、适应能力等范畴,也包括 社会对特殊人群的态度、教育制度、福利保障、法律规章、无障 碍设施等

15、。我国特殊教育几十年的发展,不但使大批特殊教育对 象接受到教育,改善了自我,有的重返社会甚至取得巨大成功; 同时我国的整个社会环境也顺应特殊教育的发展,进行了卓有成 效的改造,包括相关社会制度、设施等。不可否认,即使是在特 殊教育较为发达的美国要改造好教育对象和相关环境,其道路也 十分漫长。当美国2022年在残疾人教育促进法中确立“零拒绝”、 “正当程序”、“非歧视性评估”、“最少受限制的环境”、“因材施教” 等原则,即为各国纷纷效仿,推动了各国特殊教育立法的迅速发 展,如今看来,其与ICF基本原则是相当符合的。有比较,才有 发现和思路;有比较,才有目标和动力。在检视上述原则与中外 特殊教育,对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启发很大。虽然经过60年之大 发展,但我们发现,我国的特殊教育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希望我 国的特殊教育能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原则和理念,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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