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习题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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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习题一一、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题2分)。1.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答: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当中,以民事诉讼法所调节的法院、当事人以及其她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法律关系。2. 反诉 答: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旨在抵销、兼并原告的诉讼祈求,或是原告的诉讼祈求失去意义的反祈求。3. 回避制度 答: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她也许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推出该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4. 级别管辖 答:按照一定原则,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5.诉讼代表人答: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

2、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行诉讼行为的人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20分)。1. 属于民事程序法的有(A )。 A.民事诉讼法 B.人民法院组织法 C公证法 D.人民调解法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涉及( C )。 .主体 B.客体 C标的物 D.内容3.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水泥购销合同。乙没付货款,甲起诉要乙支付货款和违约金。乙应诉后提出,甲方供应的水泥不符合质量,规定甲补偿损失,本案起诉的种类有( D )。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C. 变更之诉 D.反诉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引起诉的合并?(B )。 A. 李某起诉王某和赵某侵害其房屋所有权 B张某在诉讼中死亡,由其两个儿子继承诉

3、讼 .苏某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 D.陈某起诉顾某返还借款以及迁出占用的房屋5. 根据国内法律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不合用调解的有哪些?( B C D )。 A. 特别程序 B.督促程序 C.公示催告程序 D.破产程序6. 下列说法对的的有(A D )。 A.调解一般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B.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C.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享有绝对的处分权 D.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则不能等同7.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回避的方式有(B D )。 A.合议庭规定其回避 B.审判人员积极提出回避 C.当事人申请其回避 D.诉讼代理人申请其回避8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

4、行两审终审制,但合用民事诉讼有关程序审理的某些案件则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涉及( )。 A.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B.选民资格案件 C.知识产权案件 .一般程序案件9. 一般地区管辖中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涉及:( A CD )。 A对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0 下列人员中,属于当事人的有(A )。 A.原告 B.被告 .第三人 D.法定代表人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5题40分)。1民事诉讼法的性质表目前哪些方面?答:1民事诉讼法,具有基本法的地位。民事诉讼法事实现所有民事实体法规范的程序规范的总

5、和,因而属于“基本法”。2民事诉讼法属于“部门法”。民事诉讼法只是有关民事诉讼领域的专门法律,因而属于部门法。3、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专门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以及诉讼主体及其她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义务的规范体系,在法律门类中属于程序法。4、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2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合同管辖的条件有哪些?答:、合同管理的案件,必须是国内合同纠纷诉讼;2、不得违背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进行商定。对于第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合同的方式商定管辖法院。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法院范畴内进行选择。在国内合同纠纷中,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法院,涉及被告住所地、合同履约地、合同

6、签订地、原告所住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5、合同所拟定的法院必须明确、单一。当事人必须通过合同明确地拟定管辖法院。同步当事人只能通过合同拟定一种管辖法院。6、国内合同管辖,必须并且只能采用书面形式。3.简述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的区别。答:1、争议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她们之间对其实体权利的结识没有争议,共同享有权利,共同承当义务;而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其诉讼标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不一致,她们的诉讼祈求与原、被告的祈求相冲突。 、争议的对象不一致。必要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要么为共同原告,要么为共同被告,只能同一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有独立祈求

7、权第三人则同本诉的双方当事人均有争议,即不维护原告,也不维护被告,只为保障自己的实体权利。 3、参与诉讼的方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而有独立祈求权第三人之诉是可分之诉。 4、诉讼地位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既可以处在原告地位,又可以处在被告地位;而有独立祈求权第三人只能处在原告地位。 5、诉讼行为的效力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只有经全体承认,才对全体发生效力,但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的地位是独立的,她的诉讼行为不受本诉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牵制。4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须具有什么条件?答:1.债务人的意义必须是针对支付令所拟定的债务自

8、身。、债务人的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3、支付令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5.什么是参与分派?参与分派制度依法应具有哪些条件?答:参与分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所有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她债权人根据有效的执行根据申请加入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全体债权人就执行标的物的变价公平受清偿的制度。参与分派应当同步具有如下条件:、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她组织。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在执行过程中其她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破产。2、必须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进行执行,并且都已经获得执行根据或者已经起诉。3、债权人必须所有是金钱债权或者已经转换

9、为金钱祈求的债权。4、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的债权5、参与分派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提出。四、论述题(每题分,共1题10分)。1. 论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关系。答:民事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联系:、两者的最后目的相似,都是为了保护民事权益、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私法秩序。2、两者互相交叉。一方面民事审判程序所拟定的权利义务,如果当事人不积极履行,最后需要通过执行程序来实现。另一方面虽然在审判程序中,有时也会波及执行的问题,例如财物保全措施和先予执行。、两者都属于广义的民事诉讼程序。民事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区别:、两者的直接目的

10、不同。民事审判程序重要是为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民事执行程序则是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拟定的民事权利得到实现、民事义务得到履行。、两者的基本不同。民事审判程序是以法院的审判权和当事人的诉权为基本构建的,而民事执行程序则是以国家的民事执行权和当事人的执行申请权为基本建构的。3、两者的使用范畴不同。一方面对于每一种民事案件来讲,都必须要通过民事审判程序,但只有少数当事人不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拟定义务的案件,才会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另一方面通过民事审判程序所解决的都是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但选民资格案件除外),而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强制执行的,不仅涉及民事性质的法律文书所拟定的义务,并且还涉及刑

11、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内容以及行政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惩罚决定。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题分)。 1陈峰、王茯夫妇有一子二女,夫妻二人于5月、8月先后病故于北京西城区住所,在北京市海淀区遗有房屋六间。其子陈立因在天津工作不需要住房,并以其妹妹陈红、陈平已出嫁有住房为由,擅自将6间房屋卖给了许海明。李平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继承父母遗产。在诉讼中陈峰的弟弟陈雨规定参与诉讼,其理由是:陈立、陈平之争执的6间房屋,有3间属于本人所有,并有证据为凭。但陈立在诉讼过程中触电身亡。问:()陈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分)答:应当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由于案件时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

12、的诉讼,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根据法律规定,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不动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就由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2)许海明在本案中处在何种诉讼地位?并阐明理由。(3分)答:许海明在本案中,是作为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只是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祈求权,而参与诉讼的人。陈立、成平之间,争执的诉讼标的是法定继承关系,而许海明根据买卖合同主张房屋所有权,她的主张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而是对本案的房屋所有权提出了一种独立的诉讼祈求,因此是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 (3)陈雨在本案中处在何种诉讼地位?并阐明理由。(3分)答:陈雨在本案中,是作为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只是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祈求权,而参与诉讼的人。陈立、成平之间,争执的诉讼标的是法定继承关系,而陈雨却是规定法院先行确认间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她的主张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而是对本案的房屋所有权提出了一种独立的诉讼祈求,因此是有独立祈求权的第三人。 ()陈立因在诉讼中忽然死亡,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裁决?并阐明理由。(分)答:法院做出诉讼中断。由于陈立作为被告,忽然死亡,其诉讼权利能力终结,不能再作为诉讼当事人,因此,法院要做出诉讼中断的决定,等待继承人表白与否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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