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86903385 上传时间:2022-09-01 格式:DOCX 页数:73 大小:120.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7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356 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2193 发布 2021113 实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发 布JJF1356 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

2、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归 口 单 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 (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 熙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 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 录引言IV1 范围22 引用文件23 术语和定义23.1 能源计量审查

3、23.2 用能单位23.3 重点用能单位33.4 次级用能单位33.5 一次能源33.6 二次能源33.7 载能工质33.8 能源计量器具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33.10 能源计量目标34 能源计量管理34.1 总则34.2 组织与管理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44.4 能源计量目标45 能源计量人员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56 能源计量器具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7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98 自查与整

4、改98.1 自查98.2 整改99 能源计量审查99.1 审查原则99.2 审查组织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109.4 资料审查109.5 现场审查119.6 编制审查报告119.7 审查结论确定119.8 审查结果处理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64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

5、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情况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开展的定期审查活动,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能源计量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包括了审查内容和审查方法两个部分。本规范第4章至第8 章规定了审查内容。审查内容以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为依据,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自查与整改等方面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在满足本规范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用能特点和节能目标建立现代、科学、高效的

6、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以实现能源计量管理的法制化、系统化和信息化。本规范第9章规定了审查方法。审查是在重点用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规范对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审查结果报告和处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

7、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2 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GB/T 25892021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53162021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能源计量审查 examination of th

8、e energy measuring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审核与检查。3.2 用能单位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GB/T 25892021)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注:在本规范中,用能单位是指一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耗能单位。3.3 重点用能单位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

9、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3.4 次级用能单位 sub-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GB 171672006)用能单位下属的能源核算单位。3.5 一次能源 primary energy resource从自然界取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改变或转换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生物质能、水、地热能、潮汐能等。3.6 二次能源 secondary energy resource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或转换得到的其他种类或形式的能源。如煤气、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油、电能等。3.7 载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GB/T 25892021)在生

10、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如蒸汽、热水等。3.8 能源计量器具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GB 171672006)测量对象为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载能工质的计量器具。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equipping rate of energy measuring instrument (GB 171672006)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注:能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3.10 能源计量目标 energy metrological

11、objective重点用能单位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4 能源计量管理4.1 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4.2 组织与管理 组织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 管理职责.1 最高管理者1) 对本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负总责;2) 向单位宣贯能源计量的重要性和能源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3) 组织制定能源计量目标;4) 确保实现能源计量目标所需资源的有效配置;5) 决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措施。.2

12、分管负责人1) 确保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制度;2) 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3) 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3 主管部门1) 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2) 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 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4 能源计量岗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置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并明确其职责。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3.2 能源计量管理

13、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能源计量管理职责;2)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 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 能源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4.4 能源计量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文件要求和本单位节能目标,确定能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能源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能源计量目标由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准、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2) 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

14、求; 3) 确保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4) 确保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应用。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计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并定期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5 能源计量人员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保证能源计量职责和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可靠;满足能源计量分类、分级、分项考核的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保证能源计量数据完整、真实、准确。5.2 人员培训和资质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维护、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重点用能单位从事计量检定/校准等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6 能源计量器具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原则.1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注:1 能源分类计量是指按用能单位购入或储存或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