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拘留人员有公安监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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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会见拘留人员有公安监听吗? 导读: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辩护ls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在ls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ls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ls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ls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辩护ls可以带一名ls助理协助会见。助理人员随同辩护ls参加

2、会见的,应当出示ls事务所证明和ls执业证书或申请ls执业人员实习证。办案机关应当核实ls助理的身份。ls会见拘留人员注意事项:1、ls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ls事务所介绍信、出示授权委托书和ls执业证书。2、ls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亲属代为聘请,或者有关机关、单位转达聘请要求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ls事务所介绍信、出示ls执业证书,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经看守所查验并记录在案。3、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ls可以为1至2人。实习ls、ls助理持证可以在ls会

3、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协助ls制作询问笔录。4、因特殊情况,ls需在节、假日以及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由ls事务所事前书面提出申请,经看守所呈报所属分管领导批准。按前款规定ls提出会见申请的,看守所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起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安排会见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5、ls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应当按规定向案件承办部门递交,由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看守所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ls应当制作信件的副本备案入卷。6、ls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守所有关规定,不得擅自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物品、信函,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借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看守所有关规定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7、看守所对于ls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8、看守所看管人员在ls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严守职责,保障ls的人身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行凶、自杀等事件的发生。会见结束后,ls应当按照看守所规定办理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看管人员收监手续。ls在会见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绪激动,有暴躁、可能发生自杀等异常情况迹象的,应当及时告知看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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