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合同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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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司工程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管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总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程合同分类 根据公司工程管理实际,工程合同主要分为两大类,即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货合同。施工类合同又分为:公司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公司与具有专业资质施工单位或自然人(施工队)签订的工程发包合同;公司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分为:公司与材料、机械设备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公司与材料、机械设备服务商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依据施工合同的形成过程,结

2、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同管理流程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合同管理流程:分六个阶段 合同签订方的选择、论证工程中标、承发包模式决策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合同文本存档、传递合同文本的起草、洽商、审核、签约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合同终结合同履行第五阶段 第六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工程中标、承发包模式决策阶段。公司中标某项工程后,由工程部、核算部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设计图纸、与项目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工程量清单等经济文件对项目进行成本分析核算,公司工程部及公司总经理根据核算部提供的核算经济指标,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以何种模式发包该工程。发包模式有以下几种:大包模式、劳务清包模式 专

3、业工程分包模式。第二阶段:合同签订方的选择、论证阶段合同洽谈前,公司项目部、工程部、核算部必须对大包人或是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考查范围包括以下方面:承包人的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报价?是否有利于公司经济利益?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否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以此综合判断待选队伍的实力,优选最佳的施工单位或施工队。洽谈时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务资质证书、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合同签订方为自然人,其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三阶段:合同文本的起草、洽商、审核、签

4、约阶段1、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洽商、审核、签约工程部经理原则上为组织施工合同洽谈、签约的主要经办人。项目经理及核算部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施工队伍的考察、遴选,合同条款的洽商、谈判,合同的签约等环节)。工程部根据与承包人商定的内容起草施工合同初稿(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初稿经项目经理及工程部经理审查确定基本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会签程序:依次由项目经理、工程部、核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进行签审,合同签审人员认为已经没有异议的,签署审查意见(详见工程合同会签单)。合同标的额在

5、50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会签单中签审意见,最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内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不得加盖以下章替代:财务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项目资料专用章等。在合同文本审核过程中,各签审部门主要就合同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查,范围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开、竣工的日期。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取费标准。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互相协作事宜,违约责任。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起草、洽商、审核、签约工程主材料及设备采购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

6、求组织与供应商进行洽谈,采购部经理原则上为组织合同洽谈、签约的主要经办人。项目经理、工程部、核算部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以下过程:包括合同条款的洽商、谈判,合同的签约环节。采购部经理根据与供货商商定的内容起草供货合同初稿,初稿经采购部经理审查确定基本无异议后,方可进入会签程序:依次由项目经理、采购部、工程部、核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进行签审,合同签审人员认为已经没有异议的,签署审查意见(详见工程合同会签单)。合同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会签单中签审意见,最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内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不得以其它章替代合同专用章。

7、其他零星小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供应合同的签订可不走会签制度,由采购部自行签订。在合同文本审核过程中,各签审部门主要就合同涉及本部门的以下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合同商品的数量、质量的要求、合同价格、付款形式,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运费承担、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第四阶段:合同文本存档、传递阶段合同签订一般情况下一式五份,我方留存四份,乙方留存一份。合同签字盖章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留存一份,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签约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传递至核算、财务等相关部门。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等资料均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

8、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档保存。行政部、采购部、工程部、核算部、财务部应设专人负责合同文件管理,并设立各级合同台帐。合同签约主办部门应根据合同所属部门、合同签订年度时间顺序、工程名称缩写、合同类别加流水号进行编号标识。土建工程以大写字母TJ代替,市政工程以大写字母SZ代替,装饰工程以大写字母ZS代替。施工合同以大写字母SG代替,供货合同以大写字母GH代替。例如,在订立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扩建工程的分包或是轻包合同时,合同编号可设置为:TJ2013ZFYSG001- TJ2013ZFYSG00X不等的编号,在订立材料及设备供货合同时,合同编号可设置为:TJ2013ZFYGH001- TJ2013

9、ZFYGH00X不等的编号。第五阶段:合同的履行 本阶段的工作由项目、工程、采购、核算、财务等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款支付等为工作重点,以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为宗旨,杜绝自主违约现象的发生。努力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有效控制签约方违约行为的发生,按时做好预防性的工作,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和依据。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传真、邮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或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并上报工程部、核算部等相关部门,为索赔做好基础工作。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项目经理部或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查明原

10、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由于对方责任,我方权益受损时,项目经理部或合同主办部门均有责任认真收集证据并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反诉,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对合同本身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项目经理部或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报请公司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均不成时,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或合同主办部门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

11、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主管副总或总经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依法订立后受法律约束,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合同主办部门须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核准后,再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公司合同审签程序办理合同变更,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如果合同变更引起索赔,合同变更手续必须与

12、索赔同步进行。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传递的范围相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对合同的中止与恢复,工程部必须及时通知核算、财务等相关部门。 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

13、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资料移交公司相关部门备案保存。第六阶段:合同的终结阶段。主要是把好工程决算和结算关,凡工程决算后尚有尾欠款的工程,必须审核有关条款的时效,对到期或逾期不能兑现的条款,必须与签约对方做好延期兑现手续,特殊情况由合同主办部门拿出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决策。三、责任与奖罚合同洽谈、签订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遵纪守法,严禁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不准采取欺诈、诱惑等不法手段洽谈或签订合同,严禁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和执行后不利于公司的合同。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直

14、至法律责任。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玩忽职守,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2、 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不依规定程序滥签合同、签订无效合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部门或个人失职,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4、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致使本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的;5、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6、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7、公司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一定的奖励。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检举揭发利用签订、履行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检举揭发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负责保密。 四、其它规定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2、凡属本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涉及的合同,必须一律经由工程合同会签程序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3、本规定从执行之日起,公司土建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等业务参照本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完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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