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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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2. 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消费税。()正确3.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违约时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 行为人( ),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2、,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A.没有代理权B.超越代理权C.代理权终止后D.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代理权参考答案:ABC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BD6. 简述外观设计的重要性。简述外观设计的重要性。正确答案: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外表式样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自古以来就是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古代陶器和各种铜、铁用具都有美丽的造型和别致的图案。在

3、现代产品外观的重要性并没有因机械化生产而有所降低;相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工商业界愈来愈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rn 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看到的是商品的外观设计。例如在选购地毯时首先看到的是它的色彩、图案。产品的外观不仅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和等级而且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声誉。对于企业来说外观设计已经成为产品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rn 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并不增添产品的实用性它主要是为了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这一方面明显的例子是纺织品的花色、图案和瓷器的形状、式样。此外也有一些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在增添产品的实用性的同时也能增添它的吸引力。如汽车轮胎的花纹在保持轮胎功效的同时也可以设计得新颖别致。rn

4、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经济价值对工业界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业界愈来愈愿意投资以改进其产品的外观设计。鼓励在工业品上采用新的外观设计对于公众是有利的对于发展贸易也是有利的。为了鼓励采用新的外观设计有必要对外观设计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外表式样,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自古以来就是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的。古代陶器和各种铜、铁用具都有美丽的造型和别致的图案。在现代,产品外观的重要性并没有因机械化生产而有所降低;相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工商业界愈来愈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看到的是商品的外观设计。例如,在选购地毯时,首先看到的是它的色彩、图案。产品的外观不仅影响到产品

5、的质量和等级,而且直接影响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声誉。对于企业来说,外观设计已经成为产品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并不增添产品的实用性,它主要是为了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这一方面明显的例子是纺织品的花色、图案和瓷器的形状、式样。此外,也有一些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在增添产品的实用性的同时,也能增添它的吸引力。如汽车轮胎的花纹在保持轮胎功效的同时,也可以设计得新颖别致。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经济价值对工业界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业界愈来愈愿意投资,以改进其产品的外观设计。鼓励在工业品上采用新的外观设计,对于公众是有利的,对于发展贸易也是有利的。为了鼓励采用新的外观设计,有必要对外观设计给

6、予法律上的保护。7. 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8.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法定记载内容是什么?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法定记载内容是什么?(1)公司概况;(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9. 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3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A.20年以下均有效B.25年以下均

7、有效C.30年以下均有效D.35年以下均有效参考答案:C10.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依照破产法规定将宣告破产。 A资不抵债的 B不能扭亏为盈的 C不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依照破产法规定将宣告破产。A资不抵债的B不能扭亏为盈的C不能清偿债务的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D11. 中国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错误12. 该凶杀案,或因私仇杀人,或因奸情杀人,或因谋财杀人,经初步调查,该案是因私仇杀人;所以,该案不是该凶杀案,或因私仇杀人,或因奸情杀人,或因谋财杀人,经初步调查,该案是因私仇杀人;所以,该案不是由于奸情

8、杀人或谋财杀人。正确答案:该推理为选言推理肯定否定式。推理形式为:p或者q或者rp;所以并非(q或r)。推理形式无效。因违反选言推理“肯定一些选言肢却不能就否定另一些选言肢”的规则犯了“由肯定到否定”的错误。前提1“该凶杀案,或因私仇杀人,或因奸情杀人,或因谋财杀人”前提2“该案是因私仇杀人”结论“该案不是由于奸情杀人或谋财杀人”设p代表“该凶杀案因私仇杀人”设q代表“该凶杀案因奸情杀人”设r代表“该凶杀案因谋财杀人”13.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

9、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法院受理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B14. 论述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论述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正确答案:(1)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 rn意思自治原则(the doctrine

10、of the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国著名法学家杜摩兰提出。rn(2)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rn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选择法律的方式通常涉及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问题。明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口头明确作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默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实际上也选择了法律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明确表达出选择法律的意图。rn选择法律的范围 rn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问题主要涉及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包含冲突法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应当与合同有客观联系。 rn以英国为代表

11、的大多数国家不要求选择的法律与合同有客观联系。国际性合同复杂多变内容不一如果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且实际上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的法律很可能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熟悉的法律或者是最先进的法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的这种选择。rn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目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但同时各国也都在立法上设置种种条件对其加以限制包括:rna当事人选择法律只能在特定国家的任意法范围内进行。rnb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是“善意”的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rnc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有合理的根据。rn几种特殊合同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rn为保护处于弱

12、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某些合同有些国家会对当事人选择法律施加限制或者予以禁止。一般包括以下合同:雇佣合同、消费合同、有关不动产合同。rn(3)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趋势 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由于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就约定了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有利于争议的迅速解决。所以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逐渐由合同领域扩展到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 rn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婚姻家庭关系、物权关系、侵权关系等方面体现了该原则的发展趋势。例如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

13、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1)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意思自治原则(thedoctrineoftheautonomyoftheparties)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国著名法学家杜摩兰提出

14、。(2)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选择法律的方式通常涉及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问题。明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口头明确作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默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实际上也选择了法律,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明确表达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选择法律的范围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问题主要涉及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包含冲突法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应当与合同有客观联系。以英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不要求选择的法律与合同有客观联系。国际性合同复杂多变,内容不一,如果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且实际上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的法律很可能就是

15、双方当事人共同熟悉的法律,或者是最先进的法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的这种选择。对意思自治的限制目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但同时各国也都在立法上设置种种条件对其加以限制,包括:a当事人选择法律只能在特定国家的任意法范围内进行。b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是“善意”的,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c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有合理的根据。几种特殊合同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某些合同,有些国家会对当事人选择法律施加限制或者予以禁止。一般包括以下合同:雇佣合同、消费合同、有关不动产合同。(3)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趋势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由于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就约定了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有利于争议的迅速解决。所以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逐渐由合同领域扩展到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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