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担保合同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86851214 上传时间:2022-11-10 格式:DOCX 页数:69 大小:36.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押担保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69页
质押担保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69页
质押担保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69页
质押担保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69页
质押担保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质押担保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押担保合同(6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质押担保合同 出质人(甲方):_ 住所:_ 法定代表人: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 质权人(乙方):_ 住所: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为确保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_元,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

2、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

3、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

4、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推荐阅读 动产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住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借款人:为实现号融资担保合同的约定,由于乙方为借款人提供了担保,甲方应乙方的要求,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为上述担保向乙方提供反担保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出借人_与借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

5、合同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数额为人民币_元。第二条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评估、登记、保险、公证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所有费用。第四条质物的交付时间:第五条质押动产及孳息1.质物名称:_。质物数量:_。质物质量:_。质物所在地:_。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元,实际质押额为_元。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5.质权人有权收取

6、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第六条质押物权属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保险1.根据质物的状况如需办理保险,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2.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

7、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第八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第九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

8、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第十条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

9、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9.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

10、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质押合同效力1.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质人(盖

11、章):_质权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股权质押担保合同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甲方根据公司与贷款人银行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

12、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公司的章程、合同对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1.4除非经质乙

13、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1.7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第二条质押物2.1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