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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转让合同备案【篇一:商标转让流程】 如何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注册申请 2014年05月01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
2、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
3、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
4、供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转、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负责人的身份证; 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
5、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合伙人的身份证; 营业执照; 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签约人身份证; 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经营者的身份证; 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f、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6、 2013年起,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分省市地区开始试行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信息,而是设置了“重要提示”栏,其中写明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申请书确定,具体信息可登录登记机关指定信息平台查询。含有上述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商标转让申请文件,如在商标注册大厅自行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真实有效的、从登记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的关于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如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委托代理,应同时提交经商标代理组织盖章确认真实有效的、从登记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的关于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g、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
7、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权的,由商标局撤销核准商标转让。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应注意下列
8、事项: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
9、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7)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除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集体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集体成员名单、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b、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
10、合同、受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检测能力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c、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转让需提交商标转让合同、受让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该地理标志转让的批复、受让人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五、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
11、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
12、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
13、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内容于2014年5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篇二: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有什么区别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为了防止用户将其混淆,小快整理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用户有所帮助。 一、二者的定义不同 商标许可: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
14、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可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二、二者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不同 商标许可所需资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
15、资格证明文件 (3)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4)双方签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档案信息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其他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