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现状的总体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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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现状的总体认识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利弊得失,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我认为,首先,应该肯定改革总体上来说是成功的,主要是顺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也应该看到,改革存在许多失误,并且遗留了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也造成了一些新的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建国之后才有了实质性进展,其标志是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但我国改革前的社会保障制度继承了原苏联在供给制基础上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许多弊端,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片面强调全民的福利性。结果,不仅效率低,而且助长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随

2、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我国对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也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其中改革项目最多、幅度最大、影响最剧烈的是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尤其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力度较大。 总的来说,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是成功的,在没有引起社会动乱的情况下实现了制度的平稳过度。实际上,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主要是社会保险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改革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险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失业保险制度也初步建立起来;住房制度改革的成就表现在,取消了福利分房、实现了货币分房。 1.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面不断扩大 这些年来,我们在养老保险方面主要进行了三次大的改革。第一次是从1986年

3、起,对全民企业、大集体企业职工及全民合同制工人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改革。这一改革举措出台后,由于人们长期受国家包下来的影响,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对个人交费一开始难以接受,以后随改革进程的发展和宣传教育的深入,大部分职工逐渐接受。到1998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8475.8万人,复盖率为80.5%,基金累计结余612亿元。第二次是1991年开始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制度。这一制度坚持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相结合、自助为主互助为辅的原则。在基金收取上,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这三部分基金全部记入农民个人帐户。第三次是1994年10月开始在全国推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制度改革。1994年10月,人事部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议,标志着这一工作在全国试点推行。至1997年10月,全国已有26个省、市、区的近200个市地、1500多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参加保险的人数已占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的30%以上,基金流动积累50多亿元。这3次改革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医疗保险是难度最大的改革项目之一。为突破难点,1994年4月,国务院确定从1995年起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先行试点,以后逐步扩大到全国40多个城市。经过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到1998年底基本成熟,国家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制度改革方案。从而使医疗保险制度加强了对职工医疗费交纳的义务和对医疗消费的约束,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体现了“公平共济”和“只能根据可能、不能根据需要”的筹资用资原则。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1999年5月和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分两批下发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进一步做了制度和体制准备。 3.失业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失业保险改革始于1986年。为了配合劳动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标志着中国开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但鉴于当时处于新旧经济体制转轨的起步阶段,因而规定

6、的保险范围比较窄,其对象仅限于破产企业职工、濒临破产被依法整顿期间精简的职工、企业中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这4类人员。为了加大失业保险改革力度,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贸委出台了新的方案,将交费比率由企业按工资总额0.61%改为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职工个人按平均工资的1%交纳,并要求失业保险金的绝大部分应用于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医疗费等费用,另一部分用于下岗职工费用。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失业下岗人员增多,享受失业救济的人员迅速增加,失业保险的作用日益明显。 失业保险制度的逐步改革,一方面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

7、也促进了再就业 。 4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确立 住房制度改革始于1982年。到1999年12月31日,我国已经全面停止福利分房(除广东省外,其它省市区已于1998年7月1日起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取消实物住房、实行货币分房,这一目标已经达到。目前,我国已经确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实用房制度也在探索中,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 住房制度改革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首先,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已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其次,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初见雏形。尽管福利分房尚未完全杜绝、原有公房的福利性房租未得到根本改变,但在原有体制外又出现了针对不同住房群体需要的不同

8、价格水平的商品房。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福利分房制度已经成为历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制度已经形成。 另外,我国在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也对工伤和生育保险及社会救济制度进行了适度调整,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2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经历计划经济、有计划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发展阶段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完成了改革目标的选择过程。但是,确定目标和实现目标毕竟不同。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要完成体制的过渡,需要较长的时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

9、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解体,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上述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改革,有了明显的改进,但就整体而言,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来讲,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立法工作严重滞后 ,立法体系不健全。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无一例不是立法在先。然而中国直到目前为止尚无一部综合性社会保障法律。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社会保险制度,理应在社会保障法群中首先面世,但社会保险法至今仍未出台。由于社会保障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争仪案件的处理,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 其余组成部分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则几乎是处于

10、立法的空白地带。现有的零散颁布的各种条例、决定、通知和规定,相互之间缺少必要衔接,不能形成配套法律体系,实践中的许多问题无法可依。 2、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严重 国有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数量庞大的离退休人员,需要支付巨额养老保险金,但新制度中没有这部分资金的积累,由此形成了国家对国有企业职工的“历史债务”。这一历史债务不仅目前存在,而且要影响今后几十年。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事关国有企业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社会保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因此事关重大。 这一问题是个人帐户造成的,属于改革的失误。在无力积累的情况下建立个人帐户,只能是空帐;在眼前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奢谈

11、积累,无异于纸上谈兵。 3、公共卫生体系脆弱 公共卫生体系脆弱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漏洞。我国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由于片面强调个人责任,混淆了国家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导致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这次SARS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仅经费短缺、设备落后,而且体系不健全有的省竟然没有传染病防治机构。农村公共卫生问题更为严重,不得不依靠计划生育体系开展SARS防治工作。 4、社会保障实施机制较弱,法律的强制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社会保障的实施机制包括行政执法、司法、争议解决的仲裁活动以及法律监督程序等。实施机制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法律中缺乏明确的责任规范和有效的制裁办法。目前突出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有两个,一是社会保险基金缺乏有利的保护,刑法没有将其列入保护范围。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拖欠和挤占、挪用、截留问题相当严重。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拖欠社会保险基金。许多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力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存在攀比思想,因此也拖欠。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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